1、不擾亂考場秩序,不無理取鬧。服從監考老師安排。
2、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研究生招生考試法規、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接受考試管理機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
3、不經老師同意無故不來上課的。
4、考試學生必須按座位號就坐,考試中不得交談,左顧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計算尺,計算器等)。試題字跡不清,可等待詢問巡檢教師,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當考試時間已到時,立即停止答卷,將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嘩。由監考教師將考卷收完后,離開座位。
5、自覺維護考紀考風,遵守相關的法規和規定,如有違反,自愿接受學校處理。
6、20__年12月15日后,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研招網下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紙張打印。不涂改準考證上的任何信息,不在準考證上(包括正反面)寫任何內容。
7、所提供的有關本人身份的信息均真實可靠;
8、認真學習《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考生守則》、《江西省中等學校招生考試處罰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牢記“以誠實守信為榮,以背信棄義為恥;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愿接受處罰。
9、保證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單考單招報考條件,并已辦理高考或單考單招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準確向貴院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并愿意承擔所提供信息與事實不符可能引起的相關責任。
10、不請人代考、不夾帶、不抄襲、不帶通訊工具等與考試有關的物品進入考場;
11、一經作弊或違紀,愿接受留校察看、取消學位等相關文件處罰。
12、上課期間佩戴有安全隱患的飾物而造成自己或他人傷害。
13、不涂改體檢表上的任何信息。
14、嚴禁學生在上課時做老師未教的技術動作、嚴禁做過多的動作發揮和危險動作。
15、書包、書籍、紙張、文具盒等物品,自覺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不隨身放在座位上。
16、若被貴院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17、不交換答案,不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或有其它舞弊行為。
18、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每一名同學都應該從我做起,和不良的考試行為做斗爭。
19、認真報名,牢記密碼,保管好準考證;填報高考志愿內容真實、準確、及時,不延誤。
20、一經報名,必須參加考試,不缺考,如有缺考下學期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21、學生未進食或飯后未休息即參加體育課學習。
22、考試時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23、所有答卷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不得拖延,該科考試結束鈴沒響不得提前交卷退出考場。交卷后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內、外停留、喧嘩、影響他人考試。
24、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愿接受處罰。
25、按照考試規定,不在考試中途退出考場;
26、我已認真閱讀了《誠信考試承諾條款》,我對以下內容知曉、認可,并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
27、保證不將書刊、報紙、稿紙、資料、無線通訊工具或有存儲、編程、查詢及收發信息功能的電子設備等違規物品帶入考場。考場中配有掛鐘,不攜帶手表等計時工具進入考場。
28、全院學生共同努力營造“守紀光榮,違紀可恥”的氛圍,文明考試,誠信克己。
29、學生干部、入黨積極分子、黨團員積極發揮模范帶頭作用,以身作則,從我做起,作出表率。
30、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它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31、服從考試組織部門的管理和安排,主動配合監考人員進行金屬探測器安檢、二代身份證核驗等。一科考完后,主動將考場發放的考試文具收入文具袋并放置在桌上,最后一科考試結束后再將文具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