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經意間,一個有意義的活動又告一段落了,想必你會開拓了視野,一定有不少可以總結的東西吧。但是活動總結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模擬法庭活動總結,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法庭模擬體驗活動總結 篇1

早晨的律師公證課上,我班用心參加組織的學生模擬法庭活動在教學樓三樓階梯教室順利舉行。雖然本人不是參加出庭的人員,稍許有些遺憾,但對于這場由本班同學精心準備飾演的庭審還是充滿用心性的!法官、原告、被告、辯護律師、法警等都與法院正式開庭無二樣。為了這次開庭,我明白他們付出了很多,犧牲了很多課余時間,看到他們忙碌的背影,我內心頓感敬畏。經民事訴訟法老師協助,同學們多方查找,最終確定了——戴烏云訴殷勤房屋租賃合同一案為模仿的案例。

演出的時間到了,同學們走進模擬法庭,就像真的走上法庭一樣,每個同學表露出的神態都十分嚴肅、莊重、十分投入。從書記員宣讀法庭紀律開始,到審判長宣讀審判結果,所有參加表演的同學無一出現差錯?,F場氣氛緊張激烈,案件陳述環環相扣,雙方辯護依理據爭,我那顆期盼的心也隨之而有起有落,從低谷到巔峰。那樣的氛圍、那樣的場面、那樣的氣勢叫人覺著肅然起敬。那刻的我猶如身臨其境于一場庭審中。整個過程既嚴肅緊張,又簡單活躍。同學們也為參演人員的精彩表演而鼓掌,雖然這只是同學們自己演繹的`一段,它并不是真實現實的,它也不是專業嫻熟的,但它確也是真實、誠懇的,真實的模擬現場,真實的人物刻化,真實的語言,真實的內心表露,都誠懇地反映出同學們對待這次模擬法庭的態度,其他觀看的同學也十分細致,謹慎的聽取他們的對話,言行,并不時提出意見、推薦。大家還是認為受益匪淺,親身體驗的感受超脫了課本的范圍,各種主角,被同學們表演得活靈活現,把各類人物形象刻化得淋漓盡致。

但是瑕瑜互見,活動中也存在和暴露了一些問題和不足。

1、書記員細節上沒有把握好,在開始時沒有面向審判長。

2、代理人沒有具體闡明代理權限。

3、原被告雙方在沒有得到審判長的同意下擅自發言。

4、判決書沒有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就判決,等等。還有最明顯的一點就是同學參與庭審過程中的態度,大部分同學都是照本宣讀,其中辯護人最要注意這一點,模擬法庭辯論注重技能訓練和職業素養,強調邏輯結構嚴密、法律知識豐富、法律思維睿智,依靠“以理服人”,我覺得飾演辯護人主角就應脫稿據理力爭。還有一點就是在模擬法庭辯論中,當事人在陳述時的語氣、手勢和眼神都就應有講究,過于自由散漫不是法律人的風格,少數同學有點像在演小品的感覺,缺少法律人應有的嚴肅感。當事人也應當心平氣和地娓娓道來,輕重緩急,抑揚頓挫,不需要咄咄逼人,更不需要把對方的每一個觀點都駁倒,關鍵在于自己是否有理有據,抓住對方漏洞給予致命一擊,畢竟“事實勝于雄辯”。模擬法庭辯論和辯論賽的辯論還是有很多不同的,更多的是嚴肅莊重。

這次模擬法庭到達了預想的效果。

1、現場旁聽的學生感受了法庭的氣氛和審判程序,增加了同學們的法庭常識。

2、模擬法庭現場莊嚴、正義的氛圍,吸引了眾多觀看的同學,使得上座率百分之百,其間無一同學走動或離場。同學們的精彩表演也贏得全場同學多次陣陣掌聲。3、班級對此次活動進行的超多的宣傳,除使用海報等基本宣傳手段外,還特別請來了應添付老師、梁曉峰老師和朱林老師現場觀看并做點評。

通過舉辦這次模擬法庭,讓同學在學習中認真審視自己,讓自己做一名合格的法律專業的大學生,同學們通過實際表演增強了同學們的實踐潛力,激發了同學們的參與意識和表現欲望,增強了同學們的法律知識和法律意識以及遵守紀律的自覺性。

法庭模擬體驗活動總結 篇2

一、前期準備

1、我們選擇了一個比較典型案例

我們選擇是一個未成年人致人重傷的刑事案件,案情涉及到間接故意和疏忽大意的過失問題。這是一個具有代表性的多發性的案件,也是一個具有社會影響力、有一定理論深度或有爭議的案件。基本案情如下:被告是一初中畢業生,剛滿十七周歲,畢業后他的一天,他們十一個同學在某酒店聚餐。喝了幾瓶啤酒后,為了活躍氣氛,有人提議“轉勺子”喝啤酒。余水不勝酒力,當勺子第四次指向他時,他耍賴不喝,其他同學不樂意。此時有同學提出,不喝也可以,但是必須將啤酒倒進他衣服里。他忙起身躲避,同學們紛紛端起啤酒追趕。他隨手拿起果盤中的一根十四厘米長的竹簽,邊揮舞邊嚇唬,“你們別過來啊,別過來,(要是)過來扎著了可了不得,別過來,我看誰敢過來”,邊說邊得意的笑,同學們也都不敢再往前湊。慌亂中,站在最前面的同學耿某軍跌到了,再耿某軍撲上來那一瞬間,竹簽扎向耿某軍胸部,頓時鮮血直流,同學們亂成一團。耿某軍的傷情構成重傷。余水被公訴機關以故意傷害罪移送人民法院。

2、分派角色,分組討論

學生拿到材料后,在輔導教師的指導下,共同研究有關案情的基本情況,了解全部訴訟參與人應進行的活動。至于如何分析案情、把握事實、適用法律,應主要在分組后由各組學生自行把握。根據案情我們把學生分為審判組、控訴組、被告和辯護組等,被害人加入到控訴組。各組人員分組研究、討論案情時,教師僅給予必要的輔導提示。這里我們注意不讓所有的討論均在各組間交流,分組進行指導,在指導時不涉及具體的處理,以充分發揮學生的主觀能動性。

3、準備訴訟文書

在正式開庭前,要求學生準備好相應的訴訟文書,如起訴書、公訴詞、證據目錄和說明、辯護詞、代理詞等,有些文書應按法定程序(如起訴狀、答辯狀等)傳遞給對方。一般應要求學生準備不止一種方案,以便在開庭后根據具體情況選用。判決書本應在開庭評議后作出,但考慮到審判組是與其他組一起拿到材料,再加上為使整個模擬法庭開庭保持緊湊性和完整性,我們要求審判組成員預先寫好草稿,但應要求視具體審判過程作相應修改,如果時間來不及的話,可選擇另行宣判。

二、正式開庭

在正式開庭這一階段,要求小組成員進入角色,各項活動都嚴格按照實際工作的要求開展,讓模擬庭審過程盡量接近真實,造成一種嚴肅、正規的法庭氣氛,使大家進入“實戰”狀態。開庭審判的各個階段的全部工作,都放手由我們自己完成,老師只旁聽,不參與,不干涉,即使開庭時遇到了問題或遇到了準備階段沒有注意到的情況,也由自己處理,任何情況下都不要中斷開庭程序。但在開庭過程老師都一再強調,要特別注意程序的合法性。

三、對這次活動的綜合評價

輔導老師自始至終在旁聽席上旁聽,了解整個模擬審理過程。同時充分聽取了學生對這次活動中的自我感受和評價,并從學生的自我評價中及時得到來自學生的真實能力和水平的反饋。

1、大家對模擬案件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的理解基本正確

(1)本案的難點在于如何理解間接故意和疏忽大意的過失。

首先,在認知因素上,余水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會引發危害結果的發生,當時他拿著竹簽只是嚇唬他們,同學們也都停下來沒有靠近了,他沒有考慮到耿某軍會跌倒,如果他知道事情會發生,那么他肯定不會拿起竹簽試圖賴酒。

其次,在意志因素上,余水不但沒有放任結果的發生,相反,還一直試圖避免發生任何傷害結果,因為他拿到竹簽后,一直大喊“你們別過來啊,別過來”,實際上就是不希望發生傷人的后果。

因此,本案中,余水并不是間接故意的傷害,而是疏忽大意的過失,不應定為故意傷害罪,而應定為過失致人重傷罪。

(2)重點是如何對被告進行量刑,在適用刑法時,對被告來說有哪些可疑或應當減輕的量刑情節。

被告是未成年人,已滿十七周歲。根據我國刑法第十七條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另外,被告是初犯,認罪態度好,主觀惡性相對小,也是量刑時要考慮的情節。

2、庭審中體現的對實體法和程序法的了解及其運用程度

在模擬法庭上,組內人員基本上能夠正確適用刑法以及刑事法訴訟法的相關規定。

在開庭的程序上,審判長宣布合議庭的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的名單,然后詢問被告是否申請回避,十分規范。

3、對今后開展模擬法庭教學的建議

(1) 要組織學生充分研究案情,查閱所有與案件有關的`法律規定和司法解釋;

(2) 預習法律文書的格式和書寫要求,在分組討論時要寫好相關的法律文書;

(3) 模擬活動結束,要繼續組織學生進行總結性的討論,從理論和實踐兩個方面進行總結;

(4) 要和法律實踐基地經常保持聯系,并使法律實踐活動制度化,并使之不斷完善,使模擬法庭教學才能走上良性發展之路。

四、模擬法庭對實際教學的意義

法學教育不僅是單純的知識傳授和學術培養,而且是一種職業訓練。通過這次模擬法庭的實踐活動,我覺得模擬法庭作為電大實踐教學形式而言,具有非常鮮明的特征,且具有比較顯著的成效:

1、學生成為學習的主體。在模擬法庭的訓練過程中,我們必須像律師那樣接手模擬案件。我們作為當事人的律師、檢察官或法官,成為案件的當事人或參與人,因而必須考慮所處的角色的利益、設身處地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爭取最佳結果。此時我們的角色已經不是學生,而是律師或其他法律工作者,因此也就必須像律師那樣工作。這不僅僅是一個角色的轉換問題,而且是地位和視角的轉換。它對大家產生的潛在而深遠的影響遠遠超出傳統經院式法學教育模式的作用。

2、我們學習的目的是不僅要處理法律問題,而且必須處理事實問題。這正是任何一個實際案件都遇到的情況。但是,我們傳統的滿堂灌式的教學法恰恰忽視了這方面的訓練。事實材料應當以當事人為律師提供的素材和訴訟請求為主要

形式。在接觸案件時,我們需要首先像律師那樣對這些事實材料進行分析、歸納、篩選和建構,從而形成要向法庭陳述的事實,并在這一事實的基礎上形成己方的法律意見。

3、要學會如何在庭前形成法律意見和開庭時進行法庭陳述和辯論。這種能力不僅依賴于對相關法律知識的了解,而且依賴于對于各種相關學科和知識的了解和應用,比如對于當事人、訴訟參與人、以及法官的心理分析,法庭陳述和辯論的技巧,對于邏輯學熟練運用,對于與案件相關的政治、經濟、社會等領域的了解,等等。因此,模擬法庭的訓練能夠為參與者提供一種綜合的素質訓練。其作用遠非其他傳統的課程所能達到。

4、模擬法庭的訓練不僅僅局限在法庭上的辯論,而是一種系統的、全過程的訓練。如果運用一個案例來說明一個法律規范的運用,我們學到的只是有關訴訟中一個環節甚至是一個點上的知識和分析能力。而模擬法庭訓練一般持續一段時間,我們必須從提供的零散案件材料入手,經歷分析實事情況、找出有關的法律要點、尋找適用的法律規范、形成自己的辯護或代理意見、書寫有關的法律文書、出庭辯護等全部環節。因此大家能夠了解案件進展的全過程,并通過親身參與,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進程和結局。它打破了傳統法學課程設置按部門法為標準所劃分的人為藩籬,要求我們同時對實體法和程序法進行綜合的考慮。

法庭模擬體驗活動總結 篇3

一、充分認識到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活動的作用和意義

開庭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和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全面審查認定案件事實,并依法作出裁判和調解的活動。它是人民法院行使國家審判權的重要階段,又是當事人行使訴訟權的重要階段,也是訴訟參與人行使訴訟權利履行訴訟義務的場合。開庭審理的任務是充分調動當事人和訴訟參與人的積極性,揭露查明案件事實,正確適用法律,用具有特殊強制力的法律文書確認當事人的實體權利與義務關系,制裁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社會成員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所需要的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順利進行。因此,開庭審理是人民法院處理各種類型案件過程中的一個必不可少的重要訴訟活動,沒有開庭審理,各類案件就不可能產生公正的處理結果。

二、開庭審理必須做到程序合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開庭審理的法定程序是:

1、庭審準備。

2、公布開庭。

3、庭審調查。

4、法庭辯論。

5、法庭調解。

6、合議庭評議。

7、公布判決。

但以上僅是書本上的知識,比較抽象,不容易領會,理解具體審判的操作過程。由于多年來在司法實踐中存在著重實體,輕程序的不良傾向。因此司法實踐中庭審活動也存在走過場的現象,使當事人和訴訟參與人在庭審活動中的訴訟權利得不到充分發揮和行使,壓抑了當事人和訴訟參與人的訴訟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影響了對案件事實的查明和正確適用法律,并有可能造成裁判不公。但這次模擬法庭的庭審活動比不上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的庭審活動規范,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庭審方式改革的規范要求,增加了審判長向當事人告知在庭審中享有各項訴訟權利和義務的內容,保障當事人在庭審中充分行使訴訟權利和履行訴訟義務。其次,在法庭調查階段,增加了關于證據認證的內容。司法實踐中,法律要求庭審中對證據的證明效力及是否采用作出認證,但一般都做不到。因為對證據效力及是否采用作出認證難度較大,同時各人站不住在不同的角度也會產生不同的看法和認識,因此合議庭成員對于證據效力及是否采用,認識難以做到統一。且有些證據對于其客觀性、合法性、關聯性,當事人之間爭議較大,也確實難以界定其證明效力。司法實踐中審判人員生怕對證據作出認證后會出現意外,因此對證據的效力及是否采用的認證在庭審中一般都予以回避。穎。

三、加深了對實體法的理解及適用

通過庭審中公訴人的陳述,使學生們充分認識到普及法律知識的重要性,其次,對于各種類型合同所形成的法律關系的特征和區別在理性上有了明顯的提高。如:借款合同與銀行承兌協議,兩者都是銀行金融機構與客戶之間形成的融資法律關系。但不能將它們混為一談,兩者雖然都具有銀行出借資金給借款人使用的特征,但兩者產生的權利義務不是同一類型的法律關系。兩者區別:

1、履行方式和權利義務主體不同。借款合同是指銀行以出借款人名義直接將金錢(貨幣)借給借款人使用,金錢一但交付給對方,所有權便發生轉移,之后不涉及到第三人的權利義務。而銀行承兌協議是指銀行以出票人名義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兩者明顯區別是票據在流通過程中票據的權利義務主體除銀行與持票人外包括其他匯票權利人和承兌銀行。

2、兩者標的的流通作用不同。借款合同的標的為金錢(貨幣),是種類物,出借人銀行交付金錢后,借款人可將金錢作為一般等價物商品在市場上流通。而銀行承兌協議,合同的標的是銀行向持票人開具確定金額的銀行承兌匯票,持票人在商品交易活動中除將它作為一種支付方式外,在流通過程中,銀行承兌匯票的權利人可將匯票“背書”,還可以將匯票用以質押擔保。因此銀行承兌匯票的流通作用比金錢要廣泛,它涉及的權利義務關系也比借款合同要豐富的多。

3、兩者適用的法律不同。借款合同引起糾紛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貨款通則》等法律予以調整;而銀行承兌匯票引起糾紛后,其中除持票人不到期支付匯票款外,票據在流通中有可能引起票據糾紛。如果引起票據糾紛,它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等法律予以調整。因此,借款合同與銀行承兌協議不是同一類型的法律關系。在模擬法庭的審理案件中,原告LY銀行雖然與被告JX有限公司簽訂了保證借款合同,但合同生效后出借人LY銀行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HF有限公司發放貸款,主合同至今尚未履行,也就不會產生擔保之債。因此,LY銀行要求JX有限公司保證擔保責任無事實與法律依據。

總之,模擬法庭的審判表演,它是在電大領導和教師的關心和支持下,同學們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一項教學制度改革的嘗試。通過這次教學改革活動,它使學生們所掌握的法律理論知識得到進一步深化和鞏固,同時也起到了法制宣傳的作用,它的意義和作用是深遠的。

法庭模擬體驗活動總結 篇4

今天我們去到了中級法院觀摩了一場模擬法庭的比賽。

大約四個小時的時間,我們看到了來自各個中小學同學們精心準備過的模擬法庭。這次的活動使我們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識,同時讓我們更加了解了法庭上的一些紀律規則。

一共六個案子,有關于搶劫罪,有關于故意傷人的,還有關于倒賣毒品的。在法庭上所有主持大局的話只能由審判長來說,審判長上庭必須要穿法袍,不是所有的證據都要讓被告人確認等等。當然,讓我感受最深的還是這些案子的本身。

首先是搶劫罪。我看到在陳述中講到被告人家中并不窮,父母都是商人,也會給被告人足夠的零花錢,但他因為沉迷網絡游戲,覺得像游戲中的人物一樣去搶別人的東西是一件很帥的事情,在案子的最后,這位被告人也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雖然只是模擬出的情景,但是我知道在現實中一定是有這樣的'案例的。其實他們本性并不壞,但是卻被網絡世界中的虛浮給蒙蔽了雙眼,而做出了違背法律條文,毀壞社會治安的事情,不僅耽誤了自己的大好前程,也加劇了社會上的不良風氣。

其次,給我印象很深的是故意傷人罪。講的是一位同學因為被別人拿走了手機并且推倒在地而一時憤怒,失手將同學捅成重傷的事。我認為這是現在學生中占比很大的一種,學生時期是孩子們最沖動,最直率,也最不計后果的時候。往往一時的不理智,就會釀成大禍。這樣嚴重的傷到是較少的,但在現實中因為青少年沖動性格而傷害到其身體的事情簡直太多了。這個案子給予我們警示,讓我們加深對法律的了解。

販毒案讓我了解到毒品對我們的危害及販毒的嚴重后果;利用銀行取款機漏洞從而拿走銀行錢財的案子使我懂得我們做人不能拿不義之財。這些事情都讓我理解到法律的嚴明與公正,同時也讓我更加清楚我們應該做一個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庭模擬體驗活動總結 篇5

近年來,青少年違法犯罪案件時有發生,各種校園暴力、搶劫、偷盜等案件屢見不鮮,為了使青少年朋友充分學習到法律知識,感受法律的權威,所以設計了模擬法庭,來讓學生通過扮演角色,運用法律知識,增強法律素質,提高法律意識。

一、活動過程

因為時間有限,讓學生利用課下的時間,網上搜索有關模擬法庭的相關文章和視頻來觀看,了解模擬法庭的流程和相關準備,同時,也推薦學生觀看央視十二套《庭審現場》欄目,學習了解有關知識。

做好相關準備工作,讓學生準備模擬法庭劇本,因為學生第一次接觸模擬法庭,所以學生上網搜索相關劇本進行篩選,然后進行劇本的討論和修改。學生利用課下時間,進行角色分配和角色扮演,并進行臺詞的演練,增加學生的配合程度。利用一節道德與法治課,讓學生進行活動。

二、活動總結

學生對法律知識缺少應用意識,通過“親身、親歷”參與模擬法庭活動,使學生熟悉司法審判的實際程序、過程;利用案例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增強學生法律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同時也鍛煉學生的社會適應能力,提高學生的分析判斷、辨別是非的能力,讓更多的學生愿意去關注法律、學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個真正的法治公民。同時,本次活動也培養了學生的團隊合作精神,增強了學生的團隊意識,以及激發了學生探求新知的興趣。

因為九年級學生處于總復習的緊張階段,他們能更好的應用所學的法律知識,但是,因為是第一次展開這樣的'活動,學生準備的時間有限,所以本次活動準備不足,活動整體效果不佳,個別學生沒有參與到活動當中,活動中,出現卡詞,斷斷續續的現象。另外,學生可能覺得這種形式離他們實際生活較遠,所以無法真正的投入到活動中,法庭環境本是嚴肅的環境,個別學生在活動中出現嘻嘻哈哈的現象。所以,在今后需多展開類似的活動,嚴格把控活動的各個環節,使活動更加規范。

因為是第一次展開模擬法庭的活動,無論是老師還是學生,都缺乏相應的活動經驗,所以在摸索中展開活動,有收獲也有不足。但在本次活動中,通過對學生法律知識的傳播,法制宣傳教育,弘揚法治精神,進一步提高學生運用法律的能力,有利于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是對我的課題研究有一定的幫助,在我今后的《道德與法治》課程多開展類似活動。

法庭模擬體驗活動總結 篇6

學生來到學校無非為了求學,認知才是學生的收獲。經梁校長組織的模擬法庭,又把我們帶入另一個認知世界。以前的我對法庭的認識少之甚少,基本上是沒有認識,只是認識對自己有比較大的損害就告上法庭,當中的涵義過程一竅不通。今天的我飲著老師的知識灌溉已成長了,當中感受到水的甘甜、皮的堅固、葉的龐大。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做過壞事的人別想逃得過這劫難,就算你們暫時逍遙法外,但難免受到良心的責備。俗語說“做賊心虛”,你們心里好過嗎?生活中往往有人自首,那是為什么呢?那不就是過不了良心這一關。對于喪心病狂的人,做壞事肯定會絕,也會很多,當警察一次抓不了的話,還有第二次……總之整天都在監視中生活,你們心里也過得不舒服。

大學生應該培養有大學問、大道德、大紀律、大修養,不斷充實自己,更好地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我們經過梁校長的'教導,通過模擬法庭的旁聽,我們真的受益匪淺。讓我們認識到法律在我們身邊保護我們,不讓別人損害我們,也告訴我們不要超出這個范圍。如果超出法律范圍辦事,那就是壞事,必然受到法律制裁。畢竟惡有惡報、善有善報,愿大家都能達上正道,做個幸福美滿的人生。

法庭模擬體驗活動總結 篇7

6月30日我們在學校進行了大學以來的第一次模擬法庭活動,雖然只有短短的幾天時間,但這卻使我感觸頗深。

我們系組織這次模擬法庭的目的主要是讓我們了解法院民事審判制度。通過了解并參與民事訴訟的審理過程,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法規如《勞動法》,《合同法》等。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加深我們對理論知識的記憶,使我們的理論知識能更好的和實踐相結合。模擬法庭一開始就受到我們學生的重視和,知道老師們給參與此次模擬法庭的同學們也提供很多幫助以及指導。增強了我們們的自信心。

我們多方查找資料,并找指導老師給這個案子進行分析。最終我們確定了——勞資糾紛案件。此案只涉及到一個被告,案件并不復雜,但是涉及到的相關訴訟程序問題還是有些麻煩的,這就需要我們開動腦筋,對案情認定清楚,為了表演好這個案子,我們參與的同學們針對本案涉及到的.《勞動法》和《合同法》相關知識進行深入的探討和研究。

在進行演練的時候是比較煩瑣的,這一階段要清楚審理案件的基本程序,這對我們同學是一個考驗,因為這對于我們同學來說是陌生的,但我們并不恢心,我們主動上網檢索資料,觀看了許多關于法院審理程序的視頻資料。通過我們的細心觀察,基本掌握了開庭時的程序,并能夠付諸于行動。接下來是我們天天不斷的排練與討論,盡管這樣是枯燥無味,但是我們都很認真,沒有說一個累字。我們只想盡自己的最大努力把這次模擬法庭活動搞好,自己累點沒關系。

模擬法庭的第一幕正式搬上了“銀幕”,我們都走進了模擬法庭的現場,首先書記員沉穩的走向書記員臺,宣布公訴人、辯護人入庭,詢問確認到庭情況,然后宣布法庭紀律,接著是審判組法官出庭并宣布庭審開始,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法定程序。此案事實較為清楚,被告也積極地交待了自己的罪行,所以整個審理過程就較為簡單和輕松,不過我們沒有任何一個人把它當作是一個簡單的案件來看待,大家都很認真,積極地在盡力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時間飛快的流逝,40分鐘很快就過去了,最后,法庭宣布由合議庭合議產生的判決書,模擬法庭的庭審就此劃上了句號,這時我才意識到我們不過是在模擬法庭而已,不過我真的感受到了作為一個普通的老百姓,多么渴望有一個安定團結的社會大家庭,我從心里發誓我將來一定會作一個一切為民的好律師,向世人宣導法律知識,讓更多的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我們緩步走出了模擬法庭的庭審現場,同學們紛紛談論著這次庭審的優缺點。

法庭模擬體驗活動總結 篇8

認識了民事案件與刑事案件有很大的不同之處,在庭審的質證及辯論階段雙方當事人發揮了很大的積極性,代理人的角色所起的作用并沒有那么大。民事案件的庭審程序比較簡單、更加注重雙方當事人主觀能動性的發揮。關于模擬法庭心得體會xx年月5日晚上10點左右,被害人萬某與其朋友張某等人在萬某家酒后,幾個人騎摩托車送其中一個朋友毛某回家。在路上,萬某等人遇到一名女子,遂上前與之搭話(有調戲的情節),該女子的男朋友曾某乙見此便與萬某等人發生口角,萬某等人人多勢眾,將曾某乙按倒在地進行毆打,情急之時曾某乙的哥哥即被告人曾某甲及其朋友與萬某等人發生斗毆,在斗毆的過程中,萬某被曾某甲用磚頭砸破頭部構成重傷。曾某甲趁萬某昏迷的情況下,拿走萬某的手機。隨后,曾某甲被公安人員抓獲,在被送往公安機關的途中,曾某甲將該手機藏匿于警車內,后被公安人員發現。法院最后判處了被告人犯故意傷害罪與搶劫罪,與其之前犯的盜竊罪進行數罪并罰,并處以罰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規定,要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對于防衛過當的、緊急避險過當的、脅從犯、犯罪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對于從犯;終止反造成損害的;已滿4周歲但未滿8周歲的人犯罪等情況,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分析該案被告人犯罪行為的性質,可以得知,其犯罪行為和犯罪主體并沒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法定情節,只存在有酌定量刑情節。對于是否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是否構成搶劫罪這一焦點問題,我認為其行為不構成搶劫。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當場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被告人曾某甲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萬某頭部重傷、昏迷,在被漢人失去反抗能力的情況下,奪取了被害人的私有財產,表面上看其行為符合搶劫罪,但是被告人的暴力行為并不是為奪取財物而實施,只是被告人利用了暴力造成的后果而臨時起意獲取他人財物,在這種情況下是不能判處其行為構成搶劫罪,應當以相應的其它罪論處。在本次審判中遺憾的是我們利用的是既有的模擬法庭劇本展開活動,為了配合其他參與同學的工作,我不能將判決結果稍作更改,但是我們務必在今后的司法實踐中注重被告人的犯罪情節是否構成某罪,而不能妄加論斷,以免造成冤假錯案,只有嚴格按照法定的量刑原則與犯罪構成要件及犯罪行為的具體情況去實踐,才能勝任司法實踐工作者之一神圣的職業。

通過這次活動,同學們都有很大的收獲,也受到了很大的啟發,更重要的是在整個審判活動的過程中,同學們對之前學習過的各種法學知識加以靈活運用,并且鞏固了之前學習過的法學理論知識,最重要的是通過此持模擬法庭活動,明確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堅定了我們要運用法律手段伸張正義的信念。

法庭模擬體驗活動總結 篇9

這次的模擬法庭是我踏入大學以來參加的最有意義的一次活動,它不僅使我的實踐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它讓我從理論走向實際,充分的把書本上的理論知識應用到實踐中,進一步強化了對理論知識的理解。

對于我們這些第一次參加這種實踐活動的人來說,這次模擬法庭中我們收獲特別多。首先,將理論應用于實踐是我們最大的收獲。對于那些書本上的訴訟程序:庭審準備、公布開庭、庭審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調解、合議庭評議、公布判決,看起來特別抽象,難以理解。但通過這次具體審判的操作過程后,我們比較感性的理解和掌握了這些抽象的程序。并且每個程序中我們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問題,通過對問題的一一攻克,我們更深刻的了解了訴訟程序在實踐中的應用,這是在課堂上學不到的,它是一種經驗的積累。

不僅在程序上我們有了一個更深入的理解,在實體上我們同樣有一個嶄新的認識。我們這次模擬法庭的案例涉及合同糾紛和損害責任賠償。在了解案情后,我們翻閱了大量關于合同和賠償責任的法律著作、法條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然后對著一案例進行了深入透徹的分析。在分析過程中,我們深刻的了解到將學過的理論知識與具體的案件相結合并不是我們想像中那么簡單。記得老師說過,對于法條的理解并不僅僅在于對它能夠熟練的表述,這只是一個基本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在案例面前你要如何去運用,使它對本案情有利。當時,聽老師說的時候很簡單,但現實中并不然。這次實踐,讓我們感覺到靈活運用課堂所學的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也是一門值得研究的學問。

其次,另一個重大收獲是我們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開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種堅定的信仰。在法庭上,那種莊重、嚴肅告訴人們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同時,人們對法律的崇敬和信任進一步升華。在這次模擬法庭中,我擔任了原告的角色,原告那種渴望法律還他們公道的心情令我深深的感覺到法律是人們保護自己權益的有力武器,那是從來都沒有過的感覺??吹椒ㄍド厦總€人那嚴肅的表情,讓我們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們面前是多么的莊嚴與神圣。

最后,有一點不能不提,就是再這次活動中,大家的共同努力讓我們都感覺到了團結的'力量。在準備期間,我們遇到了好多難點,給我們帶來很多阻力。但這并沒有打倒我們,而是讓我們更加團結,團結就是力量。每當我們共同克服一個難點時,我們是那么的有成就感。記得準備了一段時間后,我們請來一位法學專業老師給我們作簡評。老師對我們的活動很滿意,當時我們的心情真的無法用言語來表達,就是知道我們的共同努力被認可了。這次實踐使我感覺到不單單是參加一個活動,在我們以后的工作中,團隊精神都顯得那么重要。

這次模擬法庭活動,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庭審時所必需的程序步驟,將實體法第一次運用與實踐中;我同時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辯論的技巧和訴訟的方法;我們的綜合能力如口才表達能力、應變能力、思維能力、運用綜合知識的能力等得到進一步的提高;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也得到相應的提高。

總之,模擬法庭讓我學到了很多書本中沒有的知識,提高了我的能力,豐富了我的大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