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方案 篇1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各方合作,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合資成立有限責任公司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作為發起人,共同籌資設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甲乙雙方以各自的出資額為限對新公司承擔責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新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二、公司擬注冊資本萬元,出資為(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等)形式,其中:
甲方:出資額為元,以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于年月日前足額存入公司相應賬戶/辦理完過戶手續;
乙方:出資額為元,以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于年月日前足額存入公司相應賬戶/辦理完過戶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三、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后,應當在______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賬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在公司臨時賬戶開設后______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戶。
四、公司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關,負責公司重大事項決策。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一名。
五、執行董事由乙方指定人員__________擔任,并兼任總經理,全面負責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由甲方指定人員擔任。監事由甲方指定人員擔任。上述人員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規定執行。
六、公司經營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公司成立之日。
經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協議,甲乙各方應依法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按甲乙各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七、甲乙雙方共同擬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東會通過后全體股東簽署,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八、公司經營狀況、財務資料或重大事項實行公開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東的要求公開,股東有權查閱公司各種經營資料。
九、甲乙雙方保證各方所指派公司經營管理人員符合《公司法》任職資格的要求,并監督所指派人員不得為自己或者他人從事與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業務。
十、公司股東會、執行董事、監事、財務負責人的組成、職權和報酬等內容,公司的稅收、財務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十一、公司員工獎懲、財務核算、生產管理等規章制度,由總經理負責制訂,報經股東會審核后實施。
十二、公司利潤在按照規定進行各項提取后,按照股東約定的比例進行分配,未約定分配比例的按實繳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十三、任何一方未按協議約定依期足額繳納出資的、以實物出資未交付至公司、需要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未辦理的,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其他守約方支付其認繳出資額的_____%作為違約金。如逾期一個月未繳納的,其他方有權解除協議。
其次,在履約階段,可促使對方積極履約,并在對方有違約情形發生時,及時確定違約責任,必要時可采取有效措施,使守約方損失降至最低。
再次,如果因違約產生糾紛,自行協商不能解決糾紛而訴至法院或仲裁機構,法院或仲裁機構可以依據相關條款直接確定違約方的違約責任,防范訴訟舉證不利及敗訴風險。
十四、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愿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__________辦法承擔。
十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股東協商一致予以補充,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按照補充協議執行。
十六、如因本協議履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十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公司分立方案 篇2
生產管理工作,崗位本職工作加上績效的長期監督管理,促使員工長期努力工作,做實做細。唐山生產管理咨詢公司宏智瑞達企業管理,以下介紹某公司倉庫帳管員績效考核方案:
對倉庫帳管員的考核,主要包括工作業績、制度遵守、出勤、合理化建議四部分,其中,制度遵守、出勤為扣分項,而合理化建議則為加分項。
1、賬務登記差錯率。
權重25%;考評辦法:
①目標值為0,達到目標值,得滿分100分;
②差錯率每提高1%扣xx分,差錯率超過5%時記為0分;信息來源:倉儲經理、財務部的檢查記錄。
2、賬務卡核對工作按時完成率。
權重20%,考評辦法:
①賬務卡核對工作100%按時完成,得滿分10分;
②每降低1%扣除xx分,低于95%使記為0分;信息來源:倉儲經理、財務部的檢查記錄。
3、財務數據按時記錄入準確率。
權重15%,考評辦法:
①目標值為100%,達成目標值得滿分100分;
②每降低1%扣xx分,及時率低于95%時記為0分。信息來源:倉儲經理、財務部的檢查記錄。
4、倉儲財務報表質量。
權重20%,考評辦法:
①報表內容全面、數據準確真實,得滿分100分;
②報表內容有缺項或數據不真實,每發現一次扣xx分,發現次數超過3次,該項考核記為0分;信息來源:倉儲經理、財務部的檢查記錄。
5、倉儲財務報表編制及時率。
權重10%,考評辦法:
①目標值為100%,達到目標值,得滿分100分;
②每降低1%扣xx分,及時率低于95%時記為0分。信息來源:倉儲經理、財務部的檢查記錄。
6、財務資料完整率。
權重10%,考評辦法:
①賬務資料無缺失、無破損,得滿分100分;
②每出現一次公司規章制度,扣xx分;信息來源:倉儲經理、財務部的檢查記錄。
7、制度遵守情況。
按照實際分數扣分。考評辦法:
①每違反一次倉儲作業規章制度,扣xx分,
②每違反一次公司規章制度,扣xx分,信息來源:倉儲經理檢查記錄、公司違紀處理罰單。
此外還有出勤情況、合理化建議方面的考核。
公司分立方案 篇3
第1章考核的目的
第1條績效考核的目的:提升組織運營效能、提高員工工作效率。
第2章考核的范圍
第2條公司及下屬分店。
第3章定義
第3條績效——員工在一定時間和條件下,利用必要的資源為實現預定的工作目標而采取的有效工作行為和實現有效的工作成果,包括工作效果、效率和效益等。
第4條績效管理——對員工實施動態指導與管理,以促進其績效水平的提升與公司發展目標一致的管理過程。
第5條工作目標——為使工作成果達到規定要求而設定的目標。
第6條關鍵績效指標——決定或密切影響員工實現工作目標的關鍵工作層面和工作要素。
第7條績效標準——界定關鍵績效指標的實現程度對工作目標的`實現是否有效的規定尺度和衡量標準。
第4章職責
第8條總經理
1、制定公司戰略發展格局,確定公司保持長期發展的方針、政策、策略和目標。
2、審批公司年度或階段性經營目標。
3、審批分管副總經理的年度或階段性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及標準。
4、分管副總經理的績效評估和改進指導工作。
第9條總經理辦公室
1、擬定公司年度或階段性經營目標。
2、擬定分管副總經理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及標準。
3、審批各部門、分公司、分店的總體工作目標。
4、審批各部門負責人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及標準。
5、審批各級管理人員和重要崗位人員的績效評估結果。
6、分管副總經理的績效評估和改進指導工作。
第10條分管副總經理
1、擬定分管部門的年度或階段性總體工作目標。
2、擬定分管部門負責人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3、審批各級管理崗位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4、審核各級管理人員和重要崗位人員的績效評估結果。
5、部門負責人的績效評估和績效改進指導工作。
第11條各部門、分店負責人
1、擬定管理崗位的年度或階段性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2、審批其他工作崗位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3、所屬員工的績效評估和改進指導工作。
第12條各級管理人員
1、擬定管理范圍內各工作崗位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2、所屬員工的績效評估和改進指導工作。
第13條員工
1、與主管人員共同擬定所屬崗位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2、完成設定的目標、績效指標和標準。
第14條人力資源部
1、提供有關績效管理體系相關內容的培訓和咨詢。
2、協助制定和評估各級工作崗位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3、監督績效管理過程符合規范操作要求。
4、就績效管理過程的有效性和效率與公司高層保持順暢溝通。
5、績效管理過程形成的文件、資料和其他信息的收集、保存和管理。
6、受理績效投訴。
第5章考核的程序
第15條績效管理原則
1、工作目標及關鍵績效指標管理原則。以各層級工作目標為績效導向,以支持工作目標達成的關鍵績效指標的實現程度為績效評估的重要參數。
2、實效原則。通過績效管理過程的實施,促成實際工作成果和業績的實效提升。
3、關鍵績效指標設定原則。關鍵績效指標的設定來源于財務、顧客、內部經營和學習成長四個方面。
4、職業規劃原則。將員工績效評估和改進提升與其職業生涯規劃緊密結合起來。
5、物質激勵原則。將員工績效水平與其工作收入部分掛鉤。
第16條績效管理手冊
1、建立《績效管理手冊》的部門包括:
(1)本部各部門;
(2)本地分公司;
(3)異地分公司、分店各部門。
2、《績效管理手冊》采用活頁文件夾的形式,由人力資源部統一制作和發放,各建立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領取、記錄和管理。
3、《績效管理手冊》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所屬部門各崗位的《崗位說明書》;
(2)年度或階段性的《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
(3)“關鍵績效指標明細表”;
(4)“績效管理日志”;
(5)“績效面談(指導)記錄表”;
(6)“績效信息(數據)采集表”;
(7)《績效評估報告》。
4、確保加入《績效管理手冊》中的任何有關信息都是經其直接上級確認和隔級上級承認的。
5、各部門每月25日至30日將《績效管理手冊》送交人力資源部審核檢查:本地分店的手冊送交人力資源部審查;異地分店的手冊送交行政人事部門。
第17條績效管理區間
1、完整的績效管理區間應包含以下內容和階段。
(1)設定工作目標。
(2)設定關鍵績效指標、標準和統計方法。
(3)制訂工作計劃和進行績效面談。
(4)中期改進指導。
(5)績效評估與面談。
(6)績效評估結果輸出。
2、設定階段性績效管理區間一般不超過半年;設定年度績效管理區間,應在每個季度終了時進行中期改進指導與修正。
第18條設立工作目標
1、依據公司經營發展戰略,相關管理人員在各管理層面上設定年度或階段性工作目標。部門的工作目標由部門負責人的直接上級設定;各工作崗位的工作目標由該崗位的直接上級設定。
2、根據不同的工作內容和性質,應擬定合理和適當的工作目標。當業務狀況須形成階段性成果時,應設立階段性工作目標;當業務狀況以年度為總結區間時,應設立年度工作目標。
3、設定年度工作目標或跨季度的階段性工作目標時,應在每季度對工作目標的實現情況進行評估、檢查與修正,以確保目標的達成。
4、設定好的工作目標應與責任人簽訂“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經直接上級確認、隔級上級承認后,加入《績效管理手冊》。
第19條設定關鍵績效指標、標準和統計方法
1、設定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的原則
(1)關鍵績效指標、績效標準、測量、統計方法和評估信息收集渠道的'確定,由員工與其直接上級共同進行,員工應服從直接上級合理的設定與安排。
(2)設定的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必須能夠直接支持工作目標的實現,否則視為無效指標標準。
(3)設定的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必須滿足SMART原則。
2、關鍵績效指標的設定維度
(1)財務類指標。指從財務管理的角度影響目標達成和績效水平的指標,可列為但不限于財務類關鍵績效指標的包括現金流、投資回報率、銷售額、支出費用等。
(2)顧客(含內部顧客)類指標。指從顧客與關聯方的角度影響目標達成和績效水平的指標,可列為但不限于顧客類關鍵績效指標的包括服務滿意度、工作效率、服務人性化、市場份額等。
(3)內部經營(業務流程)類指標。指從主干業務流程的角度影響目標達成和績效水平的指標,可列為但不限于內部經營過程類關鍵績效指標的包括項目周期、項目開發等。
(4)學習與成長類指標。指從學習與成長的角度影響目標達成和績效水平的指標,可列為但不限于學習與成長類關鍵績效指標的包括培訓、獎懲等。
3、設定關鍵績效指標應能夠直接證實工作目標的達成,即當各項指標達標時,可以確認工作目標達成。管理崗位的關鍵績效指標每一維度設定1~3個;其他工作崗位的關鍵績效指標每一維度設定1個。
4、設定關鍵績效指標后,結合工作目標的可完成情況,應制定出各指標的績效標準、測量與統計方法和評估信息的收集方。
5、關鍵績效指標、標準、測量、統計方法和評估信息收集方確定后,應填報“關鍵績效指標明細表”,經員工直接上級確認和隔級上級承認后,加入《績效管理手冊》。
6、公司制訂績效考核計劃(一)(見附表)來考核員工績效中的可量化部分,制訂績效考核計劃(二)(見附表)考核員工績效中的不可量化部分,各個部門和人員可采用其中符合的指標制定相應的考核表進行考核。
第20條制訂工作計劃和進行績效面談
1、每一績效管理區間開始時,部門或工作崗位的直接上級應與部門負責人或在崗員工進行績效面談,確保員工了解:
(1)績效管理區間和流程;
(2)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達標標準;
(3)目前的準備狀態和可使用資源情況;
(4)達成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標準必須制訂的工作計劃。
2、績效面談應使直接上級與員工在績效管理區間內達成工作目標和達到關鍵績效指標標準方面雙方認可與接受,如有分歧,可圍繞上一級工作目標達成的可能性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上報隔級上級裁定,裁定結果應獲得遵守并執行。
3、當員工在達成工作目標、達到關鍵績效指標標準方面面臨困難時,直接上級應協助其制訂完成工作目標的工作計劃,并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指導。
4、績效管理面談結果填報績效面談(指導)記錄表,經直接上級確認、隔級上級承認后加入績效管理手冊。
第21條中期改進指導
1、直接上級應密切關注所屬部門或員工的績效水平和工作狀況,及時掌握相關信息,記入績效管理日志。
2、在績效管理區間內,員工出現無法達成目標和關鍵績效指標標準的征兆或工作表象時,直接上級應對其進行中期改進指導。無法達標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能力不足與技能欠缺;
(2)客觀情況轉變,完成工作部門難度加大;
(3)個人情況變化。
3、進行中期改進指導的時間一般為每季度末,緊急情況下可隨時給予改進指導。
4、進行中期改進指導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1)直接上級面談;
(2)隔級上級面談;
(3)現場工作指導;
(4)修正工作計劃;
(5)參加培訓。
5、中期改進指導的信息與結果應記入績效面談(指導)記錄表,經該部門或工作崗位的直接上級確認和隔級上級承認后,加入《績效管理手冊》。
6、通過改進指導仍無法達成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標準的,經隔級上級批準,直接上級可與員工討論修改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標準,但應確保修改后不影響隔級工作目標的實現。
7、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標準須修改的,應重新填寫“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和“關鍵績效指標明細表”,報經直接上級確認、隔級上級承認。
第22條績效評估與面談
1、績效管理區間終了時,直接上級對員工的績效狀況進行評估,評估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
(1)工作按計劃完成的進度和效果;
(2)設定的各項關鍵績效指標的達標情況;
(3)設定的工作目標的達成情況;
(4)其他能夠反應績效水平高低的信息。
2、績效評估信息的收集、整理與分析
(1)績效評估信息向關鍵績效指標明細表上規定的信息提供方收集,績效評估信息應經信息提供方的部門負責人簽署確認,認可其有效性。
(2)直接上級對收集到的信息進行整理與分析,必要時向人力資源部尋求協助,確定在績效管理區間內該員工的工作目標、指標標準達成狀況。
3、績效評估等級
(1)優秀——指達成制定的工作目標,達到且超過制定的關鍵績效指標標準。
(2)合格——指達成制定的工作目標,達到制定的關鍵績效指標標準。
(3)有待改進——指未達成制定的工作目標,個別未達到制定的關鍵績效指標標準,通過努力和指導可以達成。
(4)不合格——指未達成制定的工作目標,全部或多數未達到制定的關鍵績效指標標準,判斷其無法達成。
4、經對績效信息進行分析后,直接上級形成績效評估報告,報經員工隔級上級和人力資源部(分店行政人事部門)審核與備案。
5、績效面談
(1)績效評估結果形成并經隔級上級和人力資源部(行政人事部門)審核后,直接上級應盡快安排與員工進行績效面談,績效面談包括但不限于:
①工作目標和關鍵績效指標的達標評估結果;
②績效管理區間內的工作表現優點;
③績效管理區間內的工作表現不足;
④工作改進方法、途徑和計劃。
(2)員工對績效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向隔級上級或人力資源部(行政人事部門)申訴,獲得答復為最終回復。
(3)績效面談的信息與結果記入績效面談(指導)記錄表,經直接上級確認和隔級上級承認后,加入《績效管理手冊》。
第23條績效評估結果輸出
1、獎懲輸出
(1)績效評估等級評定為優秀的,依據員工基本工資標準,給予0.1~0、3的獎勵系數,即獎金=績效管理區間內員工的月基本工資總額×獎勵系數。
(2)績效評估等級評定為合格的,全額發放工資總額。
(3)績效評估等級評定為有待改進的,依據員工基本工資標準,減發0.1系數的工資。即減發金=績效管理區間內員工的月基本工資總額×減發系數。
(4)績效評估等級評定為不合格的,如預計在下一績效管理區間內可以改善,則依據員工基本工資標準,減發0、2~0、3系數的工資;如預計不可改善或績效水平過低的,給予調整崗位或辭退處理。
2、規劃輸出
用于制定下一績效管理區間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標準和工作計劃時參照使用。
第24條其他規則
1、績效管理區間的間隔時間最多不超過兩周,逾期而未形成的,由員工隔級上級向公司人力資源部做出詳細解釋,無合理理由的,將對隔級上級按二級處罰執行罰款并限令形成。
2、績效管理區間內,出現下列情況的,將對責任方直接上級處以月工資總額的20%罰款,不能改善或情節嚴重的,給予調整崗位或辭退處理:
(1)關鍵績效指標的設定不能促成工作目標達成的,員工直接上級不能向公司人力資源部做出合理、詳細解釋的;
(2)績效評估信息收集方不能提供準確信息的,直接上級不能向公司人力資源部做出合理、詳細解釋的;
(3)員工在績效管理區間內發生嚴重工作失誤和造成嚴重工作事故的。
第25條記錄
1、《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關鍵績效指標明細表、績效管理日志、績效面談(指導)記錄表、績效信息(數據)采集表由各部門、分店保留三年。
2、績效評估報告一式兩聯,分別由各部門、分店和人力資源部保留三年。
公司分立方案 篇4
第一條考核目的
科研績效考核是研究所實施績效管理的主要內容之一,其主要目的在于:通過定期地對各團隊科技工作進行回顧與評估,為各團隊分析不足、明確方向提供依據,為研究所確定與調整發展目標提供支持,從而促進科研績效的提高,推動研究所科技工作的持續發展。同時,通過績效考核,為崗位聘任、績效分配、薪酬調整等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提供參考和依據。
第二條考核對象
考核對象為進入創新基地的科研組織單元。其中科研組織單元應為具有相同的科研方向、緊密的學術聯系,共同申請并統一使用大部分科研經費,協同完成大部分科研任務的單元(即通稱的“課題組”,以下簡稱團隊)。由科研人員自主申報,部門審定,考核委員會認定。
考核期內,課題組發生分立或者整合的,分立或整合后運行超過一年的,按新的課題組進行考核;不足一年的,可自主選擇按照新的或原有課題組進行考核。
課題組成員中,到所工作不滿一年的崗位聘任或所項目聘用人員可以不參加考核,其他崗位聘任和所級項目聘用人員均須參加考核。
第三條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一般為兩年。研究所于考核周期結束的當年年底或次年上半年組織科研團隊績效考核工作。
第四條考核指標體系
考核指標體系包括定量數據測評和定性指標評估兩部分內容。
定量數據測評包括經費與科研項目、學術影響與獲獎情況、成果轉化、隊伍建設。根據科研數據折算為相應得分。
定性指標評估包括科技工作顯示度、目標凝練與可持續發展、與研究所戰略的符合度。由定性指標評估委員會進行評估。
依據科研工作的性質,科研團隊分為三類,A類為高技術研究開發團隊,B類為定向基礎研究團隊,C類為國防科研團隊。各團隊可按照自身工作性質,自主決定參加不同類型團隊的考核。不同類型團隊考核內容所占的權重如下:
考核指標的詳細說明見附件。
第五條考核分值計算
(一)定量數據測評
把團隊定量數據測評的每一部分內容小分相加,同一類團隊中累計得分最高的定為該項內容的權重值,其他團隊則根據相應比例折算出該部分內容的得分。
例如:某A類團隊成果轉化累計分為120分,且為所有A類團隊中的最高者,則將它定為該項內容最高得分25分,另一A類團隊累計得分是100分,按照比例其該項得分為20.83分,依次類推。
其中,1、2、3考核項按照上述辦法以總分和平均分別計算得分,并以各50%的權重計算為最終得分。第4項按總分計算得分。
最后將1至4部分的得分相加即得出定量數據測評得分。
凡指標中涉及人均的,均按標準人均計算,標準人數計算方法為:正高、副高、中初級每人分別記3、2、1,相加即為標準人數。實有人數按參加考核的人數計算。考核期內人員發生變動的,標準人數計算到變動的月份。
考慮到考核的相對公平合理,當申報某一類型團隊少于或等于2個時,申報該類型的團隊須選擇其它類型團隊進行考核。
(二)定性指標評估
定性指標評估由專家委員會對各評估項進行分檔,對應為相應的得分,各項指標評價得分根據權重加總,即為定性指標評估的最后得分。
第六條考核等級
(一)團隊考核等級
各科研團隊的考核等級比例分布如下:
定性評估委員會在對團隊定性評估各項指標進行分檔打分的同時,推薦一定數額的優秀團隊,獲2/3(含)以上。
委員會成員同意的團隊可直接確定為優秀團隊(但總數不超過優秀名額的一半)。
其他團隊根據得分按團隊類別進行排序,按強制分布確定考核等級。
(二)參加考核的人員等級確定
1、團隊負責人的考核等級原則上與團隊等級相同。
2、團隊內部成員的考核等級由團隊負責人確定。團隊成員優秀、良好的比例按照團隊的得分依次線性遞減,由所務會核定。
核定辦法為:定性評估優秀和考核總分第一名團隊的優秀比例為80%,良好團隊排名中位團隊的優秀比例為20%、良好比例為80%,合格團隊排名中位團隊的良好比例為20%、合格比例為80%,其他團隊根據得分按線性關系分別計算優秀、良好、合格的比例。
良好團隊中位以下不設置優秀名額,合格團隊中位以下不設置良好名額。
3、院士、特聘研究員原則上確定為優秀等級,不占團隊優秀比例名額。
(三)未參加考核的人員等級確定
新到所人員在第一年執行等級不高于“良好”,不占團隊相應等級的名額比例;滿一年后,可參照參加考核的成員確定考核等級,占團隊相應等級的名額比例。
第七條考核實施
(一)考核責任
考核工作由人力資源處牽頭,科技處、科研支持部密切配合,會同其它管理部門一起執行。
科技處、科研支持部依據管理過程中的積累,提供給各團隊定量數據測評中的基礎數據,各團隊進行核查、補充,并由相應管理部門審核、確認。
定性指標評估由各團隊提供書面材料并進行陳述,所領導、全體創新基地研究員和各科研部門負責人、機關各處處長組成定性指標評估委員會,對各團隊進行評估。所務會可以根據需要,邀請部分所外專家作為定性指標評估專家。
績效考核仲裁小組對在評價中存在爭議的問題進行仲裁,由所領導、科技處、人力資源處、工會等五人組成。組內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人力資源處負責考核爭議與申訴的受理。
所務會對考核成績及其使用、申訴處理有最終決定權。為提高效率,考核工作主要在網上進行。科研支持部負責電子考核系統的技術支持。
(二)具體程序
1、提供基礎數據:科技處、科研支持部依據管理過程中的積累,提供給各團隊定量數據測評中的基礎數據。
2、復查補充數據:各團隊根據科技處、科研支持部提供的數據,進行補充、復查,通過電子考核系統上報考核數據,并提交定性指標評估材料。
3、定量數據審核:科技處、科研支持部等部門對定量數據測評指標得分及其依據進行最終審核。根據各部分內容的權值比重,計算出定量數據測評的最后得分。
4、定性指標評估:定性指標評估委員會根據團隊的陳述,對定性指標評估各項指標進行評價,計算出定性指標評估的最后得分。
5、等級評定:人力資源處匯總定量數據測評與定性指標評估得分,即為考核的總得分,按得分高低進行排序并評定考核等級。
6、公示:人力資源處將考核結果報所務會審定后,向全體團隊負責人予以公示,接受團隊的申訴和監督,最終確定各團隊的得分與排名。
第八條考核結果運用
績效考核結果與研究所各類資源的分配掛鉤,具體運用
如下:
(一)確定重點發展方向。研究所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確定和調整重點發展方向。各團隊結合考核情況,總結經驗,查找不足,明確下一步工作思路與發展目標。
(二)動態優化科研隊伍。考核排名最后10%的團隊,研究所不再負擔其系數1的績效津貼。連續兩次排名最后10%的團隊,原則上予以調整或解散。相關團隊成員可在所內尋找新的接納團隊,逾期不能找到接納團隊的,研究所將終止或解除與其個人的聘用合同。
為確保該項工作的穩妥性與合理性,所務會在做出調整或解散團隊決定前,應征求學術委員會的意見。
(三)分配研究生名額。考核優秀的團隊,適度調增研究生招生名額;考核排名最后10%的團隊,適度削減研究生招生名額。
(四)核定績效津貼數額。依據績效考核結果確定個人績效津貼數額。績效津貼數額為績效津貼基數與各等級系數之積。研究所定期調整績效津貼基數和各等級系數。
第九條考核申訴
如對績效考核結果有異議,團隊有權向考核仲裁的受理部門人力資源處提出申訴,并提交相關材料。人力資源處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對申訴作出答復,情況復雜的,可予以延長,但一般不超過20個工作日。
第十條附則
本辦法經所務會討論通過后實施,由人力資源處牽頭會同科技處負責解釋。
公司分立方案 篇5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為充分發揮各自優勢,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現就在________合資設立____________公司(下簡稱合資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合資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注冊地址及公司形式
1、合資公司名稱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確定,暫定為:____________。
2、合資公司經營范圍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確定,暫定為:____________。
3、合資公司注冊地址設在______,合資公司注冊地址由丙方提供,注冊地址產生的費用由丙方承擔。
4、合資公司為______責任公司。
5、合資公司經營期限為______年,經營到期前______天由三方再協商續期事宜。
二、合資公司注冊資本及各方出資比例、出資形式
1、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元)。
2、各方出資比例及出資形式:
甲、乙、丙三方均以貨幣出資,其中甲方出資金額____________萬元,持有合資公司股權______%;乙方出資金額____________萬元,持有合資公司股權______%;丙方出資金額____________萬元,持有合資公司股權______%。各方出資需在本協議簽訂后______天內支付至為合資公司開設的賬戶內。
三、合資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會、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1、合資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由______名董事組成,董事由各方委派,其中甲方委派______人出任董事;乙方委派______人出任董事;丙方委派______人出任董事。合資公司董事長由甲、乙方共同委派,董事長為合資公司法定代表人。合資公司總經理由丙方委派;合資公司財務負責人由甲、乙方共同委派。合資公司其他高管人員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進行聘任。董事會決議經多數董事通過方可生效。
四、合資公司的經營管理模式及利潤分配方式
1、合資公司成立后,由各方根據各自優勢選擇及決定合適的投資項目,其中合資公司注冊資本中的______萬元,由丙方自主決定使用。合資公司的其余資金由甲、乙方決定投資項目,所投資項目的管理及經營由甲、乙方負責,丙方不予干涉,甲、乙方決定的投資項目所獲得的利潤由甲、乙、丙三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進行分配,所產生的虧損由三方按照前述比例進行承擔。
2、甲、乙方負責聯系擔保公司為丙方提供擔保,由丙方向銀行融資______萬元,該融資款項由丙方決定投資項目,所投資項目的管理及經營由丙方負責,甲、乙方不予干涉,丙方決定的投資項目所獲得的利潤由甲、乙、丙三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進行分配,所產生的虧損由三方按照前述比例進行承擔。
3、利潤分配在每年度結束后______天內進行分配,但經三方協商同意,可另行決定利潤分配時間。
4、甲、乙、方三方在決定及經營管理各自負責的項目過程中,需按照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執行,并接受合資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財務部門的監督。
五、各方其他權利義務
1、在公司成立過程中,各方應及時提供相應的配合工作。
2、各方應按時繳納出資。
3、各方按照本協議約定進行收益分配及承擔虧損。
4、各方應切實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六、合同的終止
(一)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1、本協議簽訂后______個月內,合資公司的設立未能經過相關政府部門的批準。
2、合資公司因嚴重虧損而不能繼續營業。
3、由于不可抗力的事件,如嚴重自然災害或戰爭等,致使合資公司無法繼續營業。
4、各方協商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協議的。
(二)本協議被提前終止的,如合資公司尚未成立,則扣除成立合資公司期間的費用,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收回各方出資款;如合資公司已成立,則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進行清算,合資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資產由甲乙丙三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進行分配。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逾期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的,每逾期一天,違約方須按照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萬分之五向其他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天,其他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本協議被解除的,違約方還需賠償經濟損失給其他方。
本協議被解除的,如合資公司尚未成立,則扣除成立合資公司期間的費用,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收回各方出資款;如合資公司已成立,則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進行清算,合資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資產由甲乙丙三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進行分配。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進行起訴解決。
九、本協議書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由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簽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