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不在預期的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更糟,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么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超市疫情期間供貨應急預案(通用16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試劑供貨應急預案 篇1
為了及時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理學校食堂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應急處理條例》有關規定,并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力洪民族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堅持師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務實求是,明確責任,安全無小事,責任重于泰山。同時堅持“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方針,盡一切努力把師生生命安全及國家財產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二、成立機構
組長:
副組長:
主要成員:
食品衛生安全事件發生,立即啟動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并及時向縣教育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以便取得上級領導的指示,便于采取下一步行動。學校領導小組召集成員會議,商量和布置處置方法,各司其職,展開工作。
三、突發事件的具體處置對策
集體食物中毒:
1、立即撥打電話120,對中毒人員急救,同時向縣育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
2、組織人員認真細致地調查中毒原因,同時保護好場嘔吐物,為公安部門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供第一手資料。
3、立即查封學校食堂,對當天出售的飯菜清樣及其。
四、防范措施
1、他食物封存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的'宣傳,建立完善品衛生安制度。
2、校內食堂嚴禁出售變質食品、三無食品、過期食品和有害食品。
3、建立完善學生食堂飯菜留驗制度。
五、責任制度
1、學校食堂完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為第一責任人,各公寓樓管理老師及各班班主任為責任報告人。
2、事故報告制度:必須在事發5分鐘內向學校報告,學校在事發10分鐘內向縣教育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報告,在事發半小時內向向縣教育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報告事態發展情況。
3、事故追究制度:對事故有延報、慌報、瞞報、漏報或處置不當,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學校食品衛生安全領導小組須組織力量做好學生及親屬的安撫工作,確保不讓事態擴大,任何個人不得自行散步事故情況信息,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4、校長辦公室負責接待新聞媒體,發布相關情況與消息。
六、善后處理
學校應急處理辦公室在有關部門的支持和協助下,努力作好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的后期處置工作并協助上級部門作好責任事故的經濟賠償、責任追究和報告總結工作。
試劑供貨應急預案 篇2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做好應急狀況下“菜籃子”商品供應保障工作,及時、有效、妥善應對“菜籃子”商品流通過程發生的突發事件和引起的市場異常波動,提高政府職能部門對“菜籃子”商品的調控能力,維護城鄉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根據《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令2011年第4號)、《浙江省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專班關于印發豬肉、蔬菜分層級保供應急預案的通知》(浙保供專班〔2021〕3號)和《寧波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甬政發〔2005〕116號),結合我市“菜籃子”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寧波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超出區縣(市)政府應急處置能力、需要市政府負責處置的,以及市政府決定自行處置的“菜籃子”商品供應應急狀況應對工作。
本預案所指“菜籃子”商品,是指“菜籃子”市長負責制重點考核的豬肉、蔬菜兩大類商品。本預案所稱“菜籃子”商品供應應急狀況,是指突發嚴重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畜禽疫病流行、交易市場罷市歇業或商品嚴重短缺等事件,造成主要“菜籃子”商品供求關系突變,在較大范圍內出現供應緊張或脫銷,價格大幅上升的狀態。
1.4 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成立寧波市“菜籃子”商品保障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菜籃子”應急指揮部),各相關單位分工協作,各地政府分級負責。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和影響程度,區別不同級別,由市“菜籃子”應急指揮部處理應急事項。
(2)以人為本,快速反應。發生“菜籃子”商品供應應急狀況時,應根據不同預警級別,迅速啟動應急預案,最快速度、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眾正常生活需求,確保市場穩定、人心安定。
(3)加強預測,嚴密監控。加強“菜籃子”商品動態分析和市場監測,對可能出現的市場異常情況,及時進行分析和預測,并做好預警預報工作。
(4)規范制度,依法行政。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妥善處理應急保障中的人、財、物關系,保護各方合法權益。
1.5 預案體系
寧波市“菜籃子”商品保障應急預案體系由寧波市“菜籃子”商品保障應急預案、區縣(市)“菜籃子”商品保障應急預案、重點保供企業“菜籃子”商品保障應急預案組成。
區縣(市)“菜籃子”商品保障應急預案由各區縣(市)政府制定印發,報市政府備案;重點保供企業“菜籃子”商品保障應急預案由各企業制定印發,報市政府備案。
2 組織體系
2.1 市“菜籃子”應急指揮部構成與職責
市“菜籃子”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副市長(必要時由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副秘書長、市商務局局長擔任。指揮部成員單位為市商務局、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事發地區縣(市)政府、重點保供企業等,根據需要,可吸收其他部門和單位參加,統一指揮、全面協調全市“菜籃子”商品保障應急供應工作。其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上級主管部門關于“菜籃子”商品保障應急工作的部署要求,指導各區縣(市)做好“菜籃子”商品市場調控和應急供應工作;
(2)掌握全市主要“菜籃子”商品生產、流通、消費情況,指揮、協調全市“菜籃子”商品應急供應處置工作,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有關工作實施和進展情況;
(3)研究部署“菜籃子”商品保障供應重點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根據不同預警級別,下達“菜籃子”商品應急供應指令和任務;
(4)組織現場指揮,督查各單位的預案執行情況,及時督促整改發現的問題;
(5)在處置中遇到本市范圍內無法解決的問題時,請求上級主管部門指導幫助;
(6)明確有關新聞發布事宜;
(7)決定本預案的啟動和應急響應的終止。
2.2 市“菜籃子”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構成與職責
市“菜籃子”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商務局分管領導擔任,成員單位相關處室負責人為辦公室聯絡員。其主要職責:
(1)負責與市級有關部門和區縣(市)政府的溝通協調;
(2)負責建立成員單位間通信保障協調機制,定期召開聯絡員會議,分析評估“菜籃子”商品應急供應工作形勢,落實市“菜籃子”應急指揮部議定的保障供應工作安排,指導全市“菜籃子”商品應急供應工作;
(3)負責應急狀況信息的`監測、分析、匯總工作,及時了解全市“菜籃子”商品應急供應情況,組織制訂有關處置方案,向市“菜籃子”應急指揮部報告重大問題并提出處置建議;
(4)按照市“菜籃子”應急指揮部指示,負責指導、組織和協調跨區域、跨部門、跨企業聯合保障等應急工作,協調調度應急保障資源;
(5)經市“菜籃子”應急指揮部批準,通報、調整應急保障預警和響應等級。
2.3 成員單位職責
(1)市商務局:負責“菜籃子”商品應急供應工作的組織、指揮和協調;指導區縣(市)“菜籃子”應急指揮機構、重點保供企業等開展“菜籃子”商品應急供應工作;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商務主管部門報告“菜籃子”商品應急供應工作進展情況,必要時報請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商務主管部門組織協調;承擔市“菜籃子”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2)市委宣傳部:負責“菜籃子”商品供應保障工作的宣傳報道工作,營造正面積極的輿論氛圍。
(3)市發改委:負責“菜籃子”商品物價監測工作。
(4)市公安局:做好“菜籃子”商品運輸車輛通行保障工作,制定綠色通道路線,加強運輸駕駛員管理,確保物流配送順暢。
(5)市財政局:負責統籌安排“菜籃子”商品市場供應保障的財政資金。
(6)市交通局:負責“菜籃子”商品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
(7)市農業農村局:及時掌握本地豬肉、蔬菜生產情況、庫存動態,排摸相關生產主體情況,組織生產和供應調度;開展農戶部署動員,調整種養殖基地生產品種,增加本地緊缺品種的生產;鼓勵擴大生產,提高我市本地葉菜供應能力;鼓勵屠宰企業拓展生豬市外調入渠道,擴大調入規模,擴大本地生豬養殖規模。
(8)市市場監管局:督促農貿市場正常開門營業;維護農貿市場交易秩序,加大對農貿市場的檢查力度,及時查處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商品質量安全監管。
(9)重點保供企業:組織市外“菜籃子”商品采購調運,承擔政府應急儲備任務。
2.4 縣級應急指揮機構職責
各區縣(市)政府要參照市“菜籃子”應急指揮部設置,成立本級“菜籃子”應急指揮機構。
(1)負責落實轄區內“菜籃子”商品保障應急供應處置各項措施。掌握轄區主要“菜籃子”商品生產、流通、消費情況,分析市場動態,重點監測菜市場、超市等零售市場供需關系異常情況,研判發展態勢。
(2)發生應急狀況時,立即向市“菜籃子”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事件經過和發展態勢。
(3)根據市“菜籃子”應急指揮部處置應急狀況和調控商品的指令,組織轄區應急商品配送,恢復市場秩序,保障正常供應。
(4)依法查處打擊在應急供應期間趁機哄抬價格、欺詐蒙騙等違規違法行為。
(5)對應急狀況處置過程進行總結,以書面形式報本級政府和市“菜籃子”應急指揮部。
3 監測預警機制
3.1 市場監測
“寧波菜籃子網”每日收集主要“菜籃子”商品批發市場、屠宰場交易數量和價格,部分菜市場主要“菜籃子”商品零售價格等數據,定期進行數據匯總和綜合分析,動態監測“菜籃子”商品市場供需情況。
3.2 供求預測
市商務局會同市發改委、市農業農村局,加強全市“菜籃子”商品供需情況調研和預測,全面掌握生產、流通、消費總量,對本市供應能力和需要從外地調入的品種數量進行預測,為制定調控政策、提高保障能力提供依據。
3.3 預警預報
當發生嚴重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畜禽疫情流行、罷市歇業等突發事件時,市商務局、各區縣(市)商務主管部門應立即向本級政府報告,并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3.4 預警分級
按照突發事件對我市“菜籃子”商品市場供應影響的范圍、強度和發展趨勢,將“菜籃子”商品供應預警分為特別嚴重(Ⅰ級)、嚴重(Ⅱ級)、一般(Ⅲ級)三級別,依次標為紅色、橙色、黃色:
Ⅰ級(紅色):特別嚴重的市場供應短缺和價格波動。
全市范圍豬肉或蔬菜市場供應出現整體短缺、脫銷,供需關系極為緊張,發生群體性搶購、囤積,造成全市范圍內價格同比、環比上漲幅度均超過40%,對經濟社會穩定產生重大影響。
Ⅱ級(橙色):嚴重的市場供應短缺和價格波動。
全市范圍豬肉或蔬菜市場供應出現短缺、脫銷,供需關系緊張,市民批量采購、存儲,造成全市范圍內價格同比、環比上漲幅度超過30%,居民生活受到較大影響。
Ⅲ級(黃色):市場供應短缺和價格波動。
全市行政區域內兩個及以上區縣(市)豬肉或蔬菜市場供應短缺,流通渠道受阻,造成全市范圍內價格同比、環比上漲幅度超過20%,社會輿情出現不穩定因素,以及超出區縣(市)政府處置能力和市政府認為需要按照市級“菜籃子”商品供應應急狀況處置的情況。
4 應急準備
4.1 “菜籃子”商品儲備
(1)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統籌推進新一輪“菜籃子”工程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0〕18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7〕1號),結合本地實際,落實地方“菜籃子”商品儲備,進一步優化我市“菜籃子”商品儲備結構,做到保持規模,及時輪換,確保儲備“菜籃子”商品應急時調得動、用得上。有條件的區縣(市)可適當增加“菜籃子”商品應急儲備數量,以增強應對能力。
(2)“菜籃子”商品承儲企業按照協議要求,履行約定時間內約定數量以上的“菜籃子”商品庫存義務。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對“菜籃子”商品承儲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并可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定期核查。
4.2 “菜籃子”商品應急準備
(1)落實“菜籃子”商品應急供應貨源。按照合理布局、相對穩定原則,確定一批市級重點“菜籃子”商品供應基地、批發市場、加工企業、生鮮超市等,承擔“菜籃子”商品應急供應貨源組織任務。
(2)健全“菜籃子”商品應急供應網絡。依托已建成的“菜籃子”平價供應點,以及由各區縣(市)確定的“菜籃子”商品社區零售店、連鎖超市、農貿市場等,作為“菜籃子”商品應急供應網點,確保應急供應網點覆蓋人口比較集中的街道(鄉鎮)。應急處置時可采取直供或委托代理供應方式,執行“菜籃子”商品應急供應任務。
(3)健全“菜籃子”商品應急運輸體系。組織“菜籃子”綠通車運力,綜合考慮“菜籃子”商品貨源、加工和供應網點布局,科學分配市內外運力,合理規劃運輸路線、方式和車輛。
(4)對承擔“菜籃子”商品保障應急工作的貨源組織、應急供應、應急運輸等職責的企業給予扶持,安排必要的預算經費予以適當補助或獎勵。
5 應急響應
根據突發事件影響范圍、危害程度及“菜籃子”商品應急供應任務重要性等因素,設定Ⅰ級響應、Ⅱ級響應、Ⅲ級響應三個應急響應等級。啟動應急響應由市“菜籃子”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
5.1 啟動條件
5.1.1 Ⅰ級響應啟動條件
(1)全市范圍內豬肉或蔬菜市場價格同比、環比上漲幅度均超過40%。
(2)全市范圍內出現豬肉或蔬菜市場供應短缺、脫銷,供需關系極為緊張。
(3)發生群體性集中搶購、囤積,對全市經濟社會穩定產生重大影響。
5.1.2 Ⅱ級響應啟動條件
(1)全市范圍內豬肉或蔬菜市場價格同比、環比上漲幅度均超過30%。
(2)全市范圍內豬肉或蔬菜市場供應出現短缺、脫銷,供需關系緊張。
(3)發生市民批量采購、存儲,居民生活受到較大影響。
5.1.3 Ⅲ級響應啟動條件
(1)全市范圍內豬肉或蔬菜市場供應價格同比、環比上漲幅度均超過20%以上。
(2)全市行政區域內兩個及以上區縣(市)豬肉或蔬菜市場供應短缺,流通渠道受阻。
(3)社會輿情出現不穩定因素。
5.2 指揮聯動
接到突發事件市場異常報告后,市“菜籃子”應急指揮部立即進入緊急應對狀態,辦公室工作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值班,確保信息渠道暢通。
5.3 先期處置
事發地區縣(市)有關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在突發事件發生后的半小時內趕赴現場,組織調查確認,采取措施盡力防止事態擴大,并及時將相關情況報送市“菜籃子”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5.4 響應啟動
市“菜籃子”應急指揮部根據響應等級下達應急預案啟動指令。市“菜籃子”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菜籃子”商品供應突發情況信息的收集、匯總和報告工作,相關信息應及時報送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項及時報上級主管部門,并通報各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應指定專人按要求及時報送信息,報送的信息需要經本單位主管領導審核。
事件信息報送的內容應至少包括:事件基本情況描述、事件級別、初步估計的危害及程度、影響范圍、采取的應對措施等。
預案啟動時,應包括以下內容:
(1)動用市級“菜籃子”商品儲備的品種、數量、供應價格;
(2)緊急從市外調運“菜籃子”商品的品種、數量、供應價格;
(3)市級“菜籃子”商品儲備的投放計劃安排和運輸保障;
(4)動用市級“菜籃子”商品儲備相關資金的費用、測算依據和來源安排;
(5)其他配套措施。
5.5 會商協調
緊急狀況下,市“菜籃子”應急指揮部啟動會商機制,召集成員單位會議,通報“菜籃子”商品供應突發情況,研究制定相關工作方案、措施,協調解決“菜籃子”商品應急供應保障中的資金、運輸、儲備投放、市場秩序維護等重大問題,協調成員單位提出的支援請求。
5.6 請求援助
當應急供應中出現儲備商品耗盡,市場供應仍顯緊缺時,請求上級主管部門緊急調撥應急商品,緩解市場緊張狀態,穩定大局,安定人心。
5.7 處置措施
根據應急響應級別,應至少采取下列一項應急措施:
(1)市“菜籃子”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將有關情況報告總指揮、副總指揮,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級別建議,同時通報各成員單位;
(2)總指揮和副總指揮研究確定后,啟動某個級別響應,并負責應急響應的組織實施;
(3)市“菜籃子”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將應急響應級別啟動情況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并通報各成員單位、有關區縣(市)政府;
(4)事發地區縣(市)啟動響應“菜籃子”商品保障應急預案;
(5)啟動信息報送流程,按規定頻次報送信息,情況緊急時,每日信息報送至少2次,隨著情況逐步緩解及應急處置工作的有序展開,信息報送頻次按照通知要求改為每日報送1次或更低頻次;
(6)市“菜籃子”應急指揮部根據掌握的信息及上級有關工作要求,召開相關部門單位會商會議,通報有關情況,組織制訂“菜籃子”商品保障應急工作方案、政策措施;
(7)組織市級“菜籃子”基地、批發市場和加工企業落實貨源,做好產銷對接,鼓勵加大市外“菜籃子”商品調運力度;
(8)組織“菜籃子”商品供應基地向市內集中供應;
(9)啟動“菜籃子”應急儲備商品的投放,通過“菜籃子”平價供應點實施應急商品投放工作。
5.8 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菜籃子”商品供應突發事件發生后,要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地向社會持續動態發布“菜籃子”商品市場供應情況和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在市委宣傳部的指導下,由市“菜籃子”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有關單位組織實施。
5.9 響應結束
事態平息,應急狀況排除,主要“菜籃子”商品供應恢復正常后,由市“菜籃子”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應急響應終止建議,報市“菜籃子”應急指揮部批準。應急響應結束后,市“菜籃子”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突發事件市場異常波動的影響、損失、處置過程和結果進行評估總結,報上級部門。
6 保障措施
6.1 物資保障
根據市“菜籃子”應急指揮部指令,確保主要“菜籃子”商品及時到位,數量充足,質量安全。
6.2 資金保障
本預案確定的“菜籃子”商品政府應急儲備規模,作為常年必保庫存,資金列入年度市財政預算。對應急供應期間制定的政策措施,應給予財政資金保障。
6.3 信息保障
應急狀況發生時,應保障信息的收集、傳遞和發布渠道暢通,確保分析預測及時準確,為市“菜籃子”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6.4 運輸保障
調運應急商品過程中,運力不足時,除承擔任務企業自有運輸工具外,全市現有綠通車應服從市“菜籃子”應急指揮部調度,用于運送應急商品。
6.5 秩序保障
在應急供應過程中,相關執法部門應依法打擊查處惡意哄搶、破壞、造謠、故意制造事端等擾亂或阻礙應急供應工作的行為。
6.6 宣傳引導
做好我市“菜籃子”商品保障應急供應工作的正面宣傳,引導市民合理預期,防止出現恐慌、搶購等情況。
7 附則
市商務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評估和修訂。
各區縣(市)可參照本預案,制定當地應急預案,保障“菜籃子”商品市場供應。
本預案由市商務局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寧波市商務委員會關于印發寧波市菜籃子商品應急保障供應預案的通知》(甬商務秩序〔2017〕75號)同時廢止。
試劑供貨應急預案 篇3
1、目的
為了有效的預防食品污染,有效的應對餐廳突發污染事件,保證應急事件的反應能力,保障所有人員的健康、生命安全和公司財產,防止和杜絕食品污染對人員健康的危害,為了加強餐廳檢驗工作的質量控制和公司的管理,特制定本預案,確保一旦發生餐廳食物污染事件及安全事故時,能及時、規范、科學、迅速有效地控制。
2、適用范圍
適用于餐廳及周圍用餐環境。
3、組織管理機構和人員職責:
3.1領導小組: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各現場主管
組員:張軍義3.2成員職責分工
在領導的統一指揮下,負責落實,指揮餐廳突發事件現場和調查處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調查原因,減少事故發生和財產損失。
3.2.1組長負責組織本小組的全體成員開展日常督促檢查實驗室污染預防與應急處理的組織建立、人員培訓、技術和物資等的落實,指揮實驗室污染突發事件的現場和調查處理工作。
3.2.2副組長負責防止實驗污染的日常工作,完善制度、規范措施、責任到人和檢查督促,按科室統一安排辦好一切防止實驗室污染及安全事故的管理工作。
3.2.3組員加強預防工作,每個人都要認真負責執行實驗室的'各項制度,特別是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各種有毒有害易污染實驗室和其周圍環境的物品及廢物的管理制度等的執行;對安全隱患及時排除,對不能排除的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及時排除,對可能突發的實驗室污染事件而存在的安全隱患應采取快速有效的控制措施,并及時向實驗室污染預防及應急處置專業小組報告;同時期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2.4發生突發事件后,應立即按實驗室污染突發事件處理的技術規范,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調查原因,減少人員傷亡的國家財產損失。
4、應急處理程序
4.1放射性污染應急處置措施
4.1.1發生或者發現放射事故的工作人員,必須盡快逐級向科主任、預防科、公安機關報告,最遲不超出2小時。
4.1.2當工作人員發生照射事故后,應立即進行醫學檢查,同時對危險源采取安全處理措施。
4.1.3發生放射性同位素丟失、被盜,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并積極配合對放射事故的調查,做好善后工作。
4.2化學性污染應急處置措施
4.2.1一般化學性污染應急處置措施
4.2.1.1如果實驗室發生有毒、有害物質潑濺在工作人員皮膚或衣物上,立即用自來水沖洗,再根據毒物的性質采取相應的有效處理措施。
4.2.1.2如果實驗室發生有毒、有害物質潑濺或泄漏在工作臺面或地面,先用抹布或拖布擦拭,然后用清水沖洗或時用中和試劑進行中和后用清水沖洗。
4.2.1.3如果實驗室發生有毒氣體泄漏,應立啟動排氣裝置將有毒氣體排出,同時開門窗使新鮮空氣進行實驗室。如果發生吸入毒氣,造成中毒應立即搶救,將中毒者移至空氣良好處使之能呼吸新鮮空氣。
4.2.1.4經口中毒者,要立即刺激催吐,反復洗胃,洗胃時要注意吸附、微酸和微堿中和、水溶性和脂溶性以及保護胃黏膜的原則。
4.3嚴重化學性污染應急處置措施
試劑供貨應急預案 篇4
根據《xx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生活物資保障工作的緊急通知》(省疫情防控〔20xx〕5號)精神,結合我區工作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抓好生活物資保障工作
當前,我區生活物資供應充足,供需總體平穩,但在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非常形勢下,不確定性因素較多,物資保障面臨的困難風險和挑戰增多。
各鄉鎮街道、區級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疫情防控期間,糧油肉蛋菜等生活物資供應保障面臨的復雜性、嚴峻性和緊迫性,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定不移貫徹落實省、市、區政府的各項決策部署,以保供工作的確定性應對社情的不確定性,保障全區居民生活物資供應充足,確保不斷檔、不脫銷。
二、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生活物資保障機制
1.設立生活物資保障組。
成立由區政府主要領導任總指揮,分管領導任副總指揮,區委宣傳部、區發改局、區商務局、區經信局、區財政局、公安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農業農村局、區綜合執法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供銷總社、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生態環境分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單位的生活物資保障組。
工作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商務局,抽調發改、商務、經信、公安、農業農村、市場監管、供銷總社、交通運輸等單位人員1人到區海關大樓二樓214室與區疫情聯防聯控指揮部市場整治穩定組、物資調配組集中合署辦公,建立日例會調度制度和日報告制度,形成省市縣聯動、產供銷協作、政企協同的生活物資保障格局。
2.明確職能部門工作職責。
區商務局牽頭負責做好工作組的日常指揮、綜合協調和統籌各部門工作,同步加強對全區商貿流通企業經營情況監測分析,加強對全區消費情況、進出口情況監測分析,做好商貿企業復工復業的防疫管控工作;區委宣傳部負責做好疫情期間新聞宣傳、政策解讀等工作;區發改局負責做好對相關商品實施價格監測、核定以及糧油供應等工作;區經信局負責全區工業企業復工復業單位的防疫管控工作,協調組織防治物資的供應、發放、儲備和資金使用監管,指導物資采購,協調、監控、調度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物資生產企業的生產情況,做好物資調撥調配以及收集整理物資儲備、供應、需求信息等工作;區財政局負責做好疫情防控各類資金保障工作;公安分局負責做好社會面穩控工作,及時處理涉及社會穩定的負面信息和不實消息,協助交通部門保障各類物資運輸車輛安全通行;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做好各類物資運輸暢通等工作;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做好組織本地農業企業、農產品基地有序生產保供應以及農業企業復工復業的防疫管控工作;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處置相關產品的質量和管理,對全區集貿市場內的動物類交易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加強對相關商品價格實施監督和檢查,指導和督促鄉鎮街道做好屬地集貿市場的垃圾、廢棄物的收集處理,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區供銷總社組織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做好集貿市場的垃圾、廢棄物的收集處理;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負責指導開展市場野生動物交易的取締;生態環境分局負責隔離觀察區域生活垃圾應急處置,負責醫院污水、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的監管,向衛生健康部門通報環境污染事件;區綜合執法局負責市容環境衛生整治,實施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3.明確屬地職責。
各鄉鎮街道結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把困難估計得更充分一些,把準備工作做得更充足一些,抓緊完善相關生活物資保障工作方案,加強定期分析會商,強化協同聯動,形成工作合力。
遇到重大突發緊急事件時,要特事特辦、急事急辦,采取果斷應急措施,確保人民群眾生活物資保障安全、價格平穩。
三、堅持突出重點,著力完善生活物資保障體系
各鄉鎮街道、職能部門要完善生活物資保障供應體系,尤其是要注意農村糧油、豬肉、蔬菜等生活物資的保障供應,加強對生活必需品生產、流通、銷售等企業的重點保障,做好糧油肉蛋菜等重點生活必需品的貨源調度和補充。
充分發揮我區產業優勢,支持重點農業生產企業正常經營,釋放保障供應的強大產能。
發揮好地方物資儲備服務保供穩價“第一道防線”作用,加大生活必需品的儲備,重點做好糧油、豬肉、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政府儲備和商業儲備,根據市場供需情況及時啟動投放,指導商場、超市等增加進貨補架的頻次,穩定市場價格和預期。
各地無正當理由不得關停糧油批發市場、農貿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超市,不得縮短營業時間,確保生活物資供應渠道暢通。
加強煤電油氣等的安全供應保障,尤其是居民正常生活需求、生活必需品生產企業需要,以及醫院、商超、農貿市場等重要用戶的需要。
四、強化統籌調度,確保生活物資供應鏈高效順暢
各鄉鎮街道、職能部門要積極開辟綠色通道,對裝載糧油和鮮活農產品的運輸車輛,簡化查驗手續和程序,提高查驗效率,確保通往大型農貿市場、蔬菜交易市場、糧油批發市場、糧油加工企業、養殖基地、蔬菜基地、生活必需品倉儲基地等關鍵場所的公路暢通,優先保障生活必需品和疫情應急物資的運輸需求,促進產地到零售超市的供應鏈順暢運行。
要加強與大型超市、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的對接,發動重點物流企業和物流平臺,落實生活物資運力,優先保障生活物資需求,避免出現斷貨斷供。
五、密切分析研判,著力完善生活物資保障監測體系
各鄉鎮街道、職能部門要建立健全生活物資保障監測體系,突出重點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大型商場和超市、物資儲備、價格變化、能源供應等六方面的監測,啟動日報告制度,密切關注糧食、食用油、豬肉、雞蛋、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供求關系變化情況和生活必需品產量、調入量、投放量和日消費量等動態變化情況。
要切實增強工作的預見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加強生活物資供需風險的分析研判,深入開展調查排摸和模擬推演,重要情況及時向物資保障工作組辦公室報告。
要加強預警,做好預案,抓緊完善生活必,需品保供、能源保障供應、價格調控等應急預案方案,結合市場監測及時預警,遇到搶購囤貨等情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第一時間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
六、抓好宣傳解讀,著力穩定市場預期
各鄉鎮街道、職能部門要加強新聞宣傳和政策解讀,適時組織新聞發布,及時報道生活物資保供措施,引導消費者不信謠、不傳謠,科學理性采購,促進居民均衡消費。
要主動發聲、及時發聲、準確發聲,回應社會關切,積極營造良好氛圍,及時妥善處置不實信息和負面輿情。
加強價格監管,加大對疫情防控期間日用品特別是肉禽蛋、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價格巡查和監測力度,嚴厲打擊哄抬物價、囤積居奇、造謠傳謠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好市場秩序,確保市場價格穩定。
試劑供貨應急預案 篇5
為了加強對我科醫療廢物的管理,防止醫療廢棄物意外泄露后造成的環境污染、人員傷亡以及疾病的發生和傳播,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醫療廢物管理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醫院有關負責人
成員:后勤服務中心、醫院感染管理科、護理部、醫政辦等部門領導(科主任、護士長),藥學部主任、放射科主任、檢驗科主任、病理科主任、醫療廢物收集管理員。
領導小組負責對事故處理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確定流失、泄露、擴散醫療廢物的類別、數量、發生時間、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盡可能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員、其它現場人員及環境的影響。
二、成立應急工作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4個分組對發生醫療廢物泄露、擴散的現場進行處理
1、搶救組:由門診及住院部醫務人員組成,負責將現場受傷人員進行搶救及轉運。
2、現場處理組:由相關負責人對泄露現場進行消毒處理工作。
3、專家評估組:由醫院專家組成,負責對泄露現場和傷亡人員病情進行評估。
4、后勤保障組:由財務科及后勤人員組成,負責應急處理所需的個人防護用品、消毒器械的采購和日常維護工作。
三、應急處理工作要求及措施
當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時,應按照以下要求及時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1、確定流失、泄露、擴散的醫療廢物的類別、數量、發生時間、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
2、組織有關人員盡快按照應急預案,對發生醫療廢物泄露、擴散的現場進行處理;臨時放置警示牌,固體物品應立即收集到黃色醫療廢物包裝袋內。
3、當受到明顯污染時,先用吸濕材料去除可見污物,然后用1000-20xxm幾L含氯消毒劑進行消毒,應當盡可能減少對患者、醫務人員、其它現場人員及環境的影響。
4、采取適當的安全處置措施,對泄漏及受污染的區域、物品進行消毒或者其他無害化處理,必要時封鎖污染區域,以防擴大污染。
5、對感染性廢物污染區域進行消毒時,消毒工作從污染最輕區域向污染最嚴重區域進行,對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過的'工具也應當進行消毒。
6、工作人員應當做好衛生安全防護后進行工作。處理工作結束后,應對事件的起因進行調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發生。
四、措施安全、消毒規范、防護嚴密
1、采取適當的安全處置措施,對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區域、物品進行消毒或其他無化處置,污染或可疑污染處永1000200m幾含氯消毒劑噴灑消毒,停留30分鐘后再做處理。必要時封鎖污染區域,以防擴大污染。
2、對感染性廢物污染區域進行消毒時,消毒工作從污染最輕區域向污染最嚴重區域進行,對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過的工具用200嗎g幾L含氯消毒劑噴灑消毒。
3、工作人員應當做好個人防護工作,戴口罩、帽子和手套,進行工作時應避免用污染的手套接觸其他物品,以避免污染環境。
五、應急報告機制
1、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后,應在48小時內向市衛生局和環保局報告。
2、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損害、需要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時,在24小時內向市衛生局和環保局報告。
3、調查處理工作結束后,及時將處理結果報告給衛生局和環保局。
六、其他應急處理措施
當發生醫療廢物集中處置中心不能按時收運醫療廢物超過國家規定時限時。應做到以下幾點:
1、立即與醫療廢物集中處置中心聯系,查明情況,并書面上報環保、衛生部門。
2、對暫存場所超期存放的醫療廢物要使用國家規定的容器存放,確保安全。
3、立即上報醫院相關部門,組織人員對超期存放的醫療廢物定期進行消毒,并建立消毒記錄。
4、杜絕醫療廢物露天存放,做好“三防”工作。
5、由醫院安排專人24小時值守,防止醫療廢物流失,并做好值班記錄。
6、執行日報告制度。
7、發生職業暴露事件后,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七、調查起因、防患于未。
八、責任追究。
試劑供貨應急預案 篇6
為積極應對病毒感染的肺炎病毒,確保居民糧油供應充足、價格穩定,根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病毒感染的肺炎病毒應急預案》,特制定如下工作預案。
一、預案啟動
發展改革委密切關注病毒發展的態勢和糧油場供應的情況,如因正在蔓延的病毒感染肺炎病毒引起糧食場非常波動,或該期間全或局部居民糧油無法保證供應,根據病毒感染的肺炎病毒防控應急指揮部的指令啟動應急預案。
二、糧食物資準備情況
(一)糧食儲備現狀。截至目前,五家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承擔著省級、縣級、最低價糧食儲備任務,庫存總量為349803噸,分別為最低收購價337803噸(其中稻谷庫存為216690噸、小麥121113噸),省級儲備小麥5000噸,縣級儲備小麥7000噸。政策性糧食庫存充足,為穩定社會、保障供給提供保障。
(二)糧食應急加工企業情況。在對當地糧食需求進行測算的`基礎上,選擇了4家加工能力強、信譽好的應急加工企業,分別是面粉有限公司、糧油食品有限公司、米業有限公司、米業有限公司,應急供應加工量可達到日加工稻谷700噸、小麥1000噸的生產能力,能夠保證居民的正常和應急糧油供應。
(三)糧油應急供應企業情況。依托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根據人口密度及交通狀況在重要鄉鎮設立一至二個應急供應點并向周邊輻射,建立了19家糧食應急供應點,日供應大米55噸,面粉50噸,油脂等7噸,具有每日可供應14萬人口糧的`能力。
三、組織保障
發展改革委成立應對病毒感染的肺炎病毒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并專門成立糧油供應應急保障小組,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任組長,副局長、黨組成員任副組長,相關股室人員為成員,為聯絡員。領導班子成員分別聯系糧油應急加工企業和糧油應急供應企業,明確委屬國有糧食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各糧油應急供應企業負責人為啟動預案期間糧油供應的第一責任人(具體名單見附件1、附件2)。
四、應急措施
(一)加強場監測。建立糧食應急監測預警機制,利用糧食場價格監測和10個糧食應急監測網點預警,加強對糧油場監控。確定各公司、儲備庫、軍供站為糧食場行情整理、分析、預測工作點,并定時向發展改革委防控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收集掌握全糧食供求信息,分析預測場行情,并及時向政府和應急指揮部提出預警意見。
(二)做好應急糧油的原料調撥、加工、配送和銷售等準備工作。提前做好應急加工企業的原糧儲備和生產設備檢修,協調供電部門保障糧食加工重點企業的應急用電。按照糧油保供流程圖(附件3),協調應急、交通部門做好糧油運輸和供應工作。
(三)加強糧食價格監測預報和監督檢查。及時掌握糧食場價格動態,依法采取價格干預措施,查處價格違法行為。聯合場監管局加強糧食場監管,依法打擊囤積居奇、欺行霸、哄抬物價等違法經營行為,維護場秩序。
(四)嚴明工作紀律。病毒就是命令,時間就是生命,防控就是責任。發展改革委及所屬企業全體人員要嚴格遵守各級關于應對病毒感染肺炎病毒的工作紀律要求,任何糧食企業必須服從委政府統一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凡在該項工作中玩忽職守、敷衍塞責、推諉扯皮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試劑供貨應急預案 篇7
一、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提高突發公共事件物資應急保障能力,充分發揮各科室(站所)、各村居的作用,整合各種社會資源,形成協調一致、高效快捷的物資應急保障體系,保護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市場有序供應和社會穩定,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所造成的損害。
1.2 編制依據
根據《甌海區突發公共事件物資應急保障行動方案、《xx街道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有關規定,修編本方案。
1.3 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街道發生的或超出事發村居處置能力,需要由街道辦事處、區政府負責處置的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物資應急保障行動。
本方案所確定的物資類別包括搶險類物資和抗災類物資兩大類,具體為:
1.3.1 搶險類物資
應急照明器材(應急燈、電筒)、交通工具(車輛、船只)、通訊器材、大型施救設備(挖掘設備、施吊設備)、施救防護用品(鞋帽、手套、面具等防毒、防腐用品)、發電機以及排灌設備、沙袋、鋼管、樁木、鐵絲、配套工具等搶險基本用具。
1.3.2 抗災類物資
(1)生活必需品:大米、面粉、食用油、肉類、蔬菜、食鹽、食糖、餅干、方便面、飲用水、帳篷、毛毯、毛巾被、服裝、雨具、蚊帳、凈水器、清潔用品;
(2)醫療用品:藥品、醫療器械以及衛生防護用品等區級儲備品種,消毒藥品及防疫物資;
(3)其他生產資料物資:農藥、化肥、農膜、成品油、天然氣。
1.4 工作原則
1.4.1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xx街道突發公共事件物資應急保障工作由街道有關科室(站所)組成的xx街道突發公共事件物資應急保障協調小組(以下簡稱街道物資保障組)統一領導和指揮,并根據事件性質和影響程度,區別不同等級,由街道有關科室(站所)分級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1.4.2 明確職責,分工合作。突發公共事件物資應急保障工作在明確各科室職責的前提下,由街道物資保障組按科室職責對工作進行分工布置和協調指揮,各科室要堅持分工負責,歸口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同時,科室之間要加強溝通協調,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確保突發公共事件物資的應急供應。
1.4.3 整合資源,常備不懈。建立和完善街道重要物資的政府儲備、風險基金和工作經費制度,建立應急狀態下的征集調用工作機制。街道建立應急保障所需的相關資源的動態數據庫,整合突發公共事件物資應急保障資源,綜合運用行政、法律、經濟、輿論等手段,確保應急供應。
1.4.4 合理處置,依法行政。在實施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措施中,必須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辦事。啟動干預措施、征集調用、動用風險基金和儲備物資,要嚴格遵守相關規定。查處市場違法案件,要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成立街道物資保障組,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物資應急保障工作,街道物資保障組接受街道應急指揮機構的指揮。
2.1 街道物資保障組組成
組長:經濟發展辦公室分管副主任
常務副組長:經濟發展辦公室主要負責人
副組長: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主體單位負責人
成員單位:宣傳線、弄農業農村發展服務中心、經濟發展辦公室公安分局xx派出所、社會事務管理辦公室、xx財政所、城鎮建設服務中心、xx衛生服務中心、xx市場監管所、黨政辦、等單位負責人。
街道物資保障組辦公室設在經濟發展辦公室,由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人兼辦公室主任,街道物資保障組各成員科室聯絡員為成員,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2.2 街道物資保障組主要職責
2.2.1 指導應急狀態時重要物資的市場供應工作,確定各成員單位的具體職責任務及工作分工,制定突發公共事件物源應急保障具體工作方案;
2.2.2 在街道辦事處統一領導下,下達物資應急保障任務,指揮、協調街道有關科室(站所)、有關村居組織實施,并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2.2.3 負責向街道提出物資保障工作建議,提出動用鎮街級儲備商品的種類、數量和動用風險基金的數額,報街道批準;
2.2.4 根據街道辦事處的決定,執行動用鎮街級儲備商品及投放市場的指令,指令有儲備任務的科室(站所)按規定投放儲備商品,向區有關部門或毗鄰鎮街請求緊急支持和援助;
2.2.5 突發公共事件物資應急保障和市場供應的新聞發布工作;
2.2.6 指導村居的.應急物資保障工作;
2.2.7 研究落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有關物資保障應急工作。
2.3 街道物資保障組各成員單位職責
2.3.1 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xx街道突發公共事件物資應急保障行動方案》宣傳、演練、修訂;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物資應急保障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召開街道物資保障組工作會議,牽頭抓好街道物資保障組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會同有關科室(站所)建立和完善重要物資的應急加工、應急采購、應急調用機制和體系,建立相關資源的動態數據庫;建立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預警、應急供應協調機制;完善應急商品投放網絡建設,協調城鎮建設服務中心編制調運計劃和運輸計劃。根據應急保障工作需要,對接區商務局商品進出口調控,組織部分重要商品的進口。負責街道級儲備糧油的監管、投放,指導各村居做好市場供應工作,監測分析糧油(大米、面粉、食用油等)市場運行情況,建立應急供應網絡,會同有關科室(站所)編制調運計劃及運輸計劃,組織糧食調運。負責街道物資保障基礎設施投資的綜合協調,牽頭協調天然氣的應急供應工作。負責市場價格監督管理,打擊價格違法行為,必要時建議按照《價格法》有關規定,采取價格干預措施或者緊急措施并組織實施,保持市場價格總體水平的基本穩定。負責做好中小企業應急生產和加工物資工作。負責協助做好應急商品街道外集中采購和調入工作。負責抗洪防汛有關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和防汛物資應急調配工作。
2.3.2 宣傳線:負責組織和協調新聞單位,按照有利于市場穩定的原則組織好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工作。
2.3.3 弄農業農村發展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動物疫病疫苗、消毒藥品、診斷試劑等應急防疫物資的儲備、供應,組織糧油、蔬菜、畜禽產品的應急生產,負責街道級儲備工作,參與有關科室(站所)編制糧油、蔬菜、畜禽產品調運計劃。參與組織樁木等木材加工品的應急生產和供應,參與編制木材加工品調運計劃。根據應急保障工作需要,參與水產品市場供應,協助做好保障物資的運輸。物資保障基礎設施投資的綜合協調,牽頭協調天然氣的應急供應工作。負責市場價格監督管理,打擊價格違法行為,必要時建議按照《價格法》有關規定,采取價格干預措施或者緊急措施并組織實施,保持市場價格總體水平的基本穩定。負責做好中小企業應急生產和加工物資工作。負責協助做好應急商品街道外集中采購和調入工作。負責抗洪防汛有關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和防汛物資應急調配工作。
2.3.4公安分局xx派出所:負責組織維護突發公共事件地區的治安秩序,及時打擊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
2.3.5社會事務管理辦公室:按照《甌海區突發公共事件人員基本生活應急保障行動方案》的要求,負責申請、分配和管理街道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使用情況;開展受災群眾基本生活救助;承擔國內外對我街道救災捐贈款物的接收和分配。負責提供突發公共事件影響地域內的人口基礎數據,協助做好決策保障工作。
2.3.6 xx財政所:按照《甌海區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專項預案》的要求,及時落實相關預算和資金。
2.3.7城鎮建設服務中心: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物資運輸保障。
2.3.8xx衛生服務中心:負責及時提供病毒預測報告以及預防病毒所需醫藥用品儲備品種目錄,提出病毒、災害性及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所需藥品、醫療器械品種和數量的意見。
2.3.9xx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規范市場主體經營行為,進行市場監管,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經營活動,維護市場經濟秩序。負責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開展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負責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監督。負責生產環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嚴厲查處生產假冒偽劣產品、流通計量違法等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活動。
2.3.10黨政辦:負責街道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工作。
三、應急響應
3.1 響應分級
物資能源保障應急響應工作劃分為3個等級:
Ⅰ級: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范圍較大,事態嚴重,造成3個及3個以上鎮街某些物資供求嚴重失衡,價格猛漲,商品脫銷或供應阻斷,影響社會穩定,需區政府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的,根據區政府的指令,由區物資保障組負責組織和協調,啟動本方案。
Ⅱ級: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范圍集中,事態嚴重,造成2個鎮街某些物資供求失衡或供應阻斷,由各鎮街提出要求,需區政府協調應急救援工作的。根據區政府的指令,由區物資保障組負責協調,啟動本方案。
Ⅲ級: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范圍集中,影響程度一般,造成街道某些物資在短時間內供求失衡,價格出現非常波動,由街道啟動鎮街物資應急保障行動方案。
3.2 指揮協調
本方案重點考慮發生Ⅰ、Ⅱ級突發公共事件時物資保障的應急指揮協調工作。
接到區政府指令后,街道物資保障組組長及時主持召開物資保障組成員科室會議,研究部署物資應急保障工作。相關成員科室指派負責人和業務部門人員參加,研究工作,受領任務。
情況緊急時,根據街道指令,物資保障組組長可按本方案協調各成員科室行動。各成員科室根據本方案所明確的職責分工,履行物資保障行動職責。
應急保障實施過程中,物資保障組組長可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物資保障工作需要,主持召開物資保障組成員單位會議,研究、檢查、落實保障工作,相關成員科室指派負責人和業務部門人員參加。
需要時,物資保障組組長可帶領有關人員直接趕赴現場,指導、組織物資保障行動。
3.3 信息通報
物資保障響應啟動后,街道物資保障組應及時了解情況,掌握信息,在平時準備的基礎上,綜合掌握突發公共事件基本情況、物資保障要求及有關保障資源基本情況,采取多種方法及時通報各成員單位,并將有關信息報告相關應急指揮機構。
各成員科室應按照平時建立的應急聯系工作機制,提供本科室的信息、資源,提出建議,供物資保障組決策。
物資保障行動涉及的有關村居,及時將本行政區域內物資供求和保障的有關信息報告物資保障組。
四、應急措施
4.1 信息引導
宣傳線及時組織協調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向社會通報市場供求狀況,消除消費者恐慌心理,正確引導消費。
4.2 企業供應鏈采購
經濟發展辦公室督促街道重點聯系流通企業積極組織貨源,動用商業庫存,保障市場供應。
4.3 企業應急生產
根據職責分工,由成員科室組織街道應急加工重點聯系生產企業開展應急生產,提供應急商品。
4.4 區域間調劑
從街道內未發生市場波動的地區緊急調運商品,進行異地商品余缺調劑。
4.5 動用物資儲備
動用儲備物資投放市場時,首先應動用鎮街儲備,當儲備物資不足時,再按規定程序申請區級儲備物資投放市場。
4.6 動用風險基金
必要時,動用政府物資應急保障風險基金干預市場價格,調節市場供應。
4.7 組織進出口
當國內資源不足時,迅速組織街道有關企業進行進口采購或控制出口。
4.8 定量或限量銷售
在情況特別嚴重時,對重要商品物資暫時實行統一發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銷售。
4.9依法征用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緊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商品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
4.10 要求援助
根據有關工作程序,向區相關部門或兄弟鎮街提出援助要求。
五、應急結束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工作處置完畢,由街道物資保障組宣布應急響應終止。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工作處置完畢后,由街道經濟發展辦會同其他部門寫出總結報告,報區政府應急辦,并通報有關單位。
六、應急保障
6.1 企業聯系制度
建立街道重點應急響應企業聯系制度。通過定期制作報表,及時掌握重點企業生產經營能力、庫存水平等有關情況,建立資源動態數據庫,形成應急處置快速反應體系。
6.2 物資儲備
建立和完善重要物資商品的街道級儲備制度,加強儲備物資的監管,參照區里的做法,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建立相應的重要物資商品地方儲備制度。
6.3 經費保障
街道負責組織的物資保障行動和采取的措施所需經費,由相關科室提出,報財政所審核,給予合理保障。
6.4 交通運輸保障
建立應急物資商品鐵路、公路、水路運輸“快速通道”,確保應急商品運輸暢通。
6.5 社會秩序保障
公安、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等科室(站所)加強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謀取暴利、破壞市場經濟秩序以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損害消費者利益、擾亂應急處置工作等違法犯罪活動,依法從重從快懲處。必要時實行價格干預措施或緊急措施。
七、培訓與演練
7.1 培訓
街道商務主管部門應牽頭做好本地區的培訓工作,提高突發公共事件物資應急保障能力。
7.2 演練
街道應根據本級政府的安排,協調相關保障單位,適時組織突發公共事件物資保障演練,原則上每2年組織1次。演練結束后,應認真總結,針對保障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保障行動方案。
八、附 則
8.1 獎勵與責任
在實施公共突發事件物資保障行動過程中,對反應快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科室和個人給予表彰;因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科室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8.2 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根據科室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經濟發展辦公室及時修訂完善本方案,報街道辦事處批準后實施。原則上每3年修訂一次。
本方案由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解釋。
8.3 實施日期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試劑供貨應急預案 篇8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蔬菜生產和市場供應,大力實施菜籃子工程,基本滿足了我市城鄉居民日常消費需求。隨著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常住人口不斷增加,同時由于蔬菜供應自給率偏低、部分蔬菜品種結構性依賴,中心城區蔬菜應急保供能力不足的問題越來越突出。根據省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蔬菜生產保障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的通知》(蘇政發〔20xx〕149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全市蔬菜生產市場供應促進價格基本穩定的通知》(連政辦發〔20xx〕198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中心城區蔬菜供應基本情況
中心城區日均蔬菜消費350噸左右。其中地產蔬菜占40%,市外調入蔬菜占60%。中心城區蔬菜主要通過市農副產品市場批發上市。外調貨源主要來自山東、海南等地,平時應市品種有30余種,全年超過100種。
二、應急保供基本原則
(一)品種少而精。適當儲備少數耐儲或常規品種,遇有緊急情況,確保調得出、供得上,確保應急之需。
(二)政府主導,多元主體參與。政府通過財政補貼等手段推動應急保供,充分發揮批發市場、經營大戶、種植基地以及農戶的作用,緩解蔬菜供應矛盾。
(三)儲備應急與臨時調運相結合。商務部門按照政府組織、以商代儲、市場運作的辦法對代儲單位給予適當補貼,全程跟蹤監管,以備應急調用;若應急預案實施后供應仍然緊張,則啟動臨時調運措施,增加貨源供應量。
三、保供儲備品種及數量
重點儲備大白菜、包菜、土豆、洋蔥、冬瓜等常規蔬菜,總量不低于1000噸,保障市區6天消費。
四、預案的啟動響應
(一)啟動時間。一般適用于突發事件及每年12月到次年3月。
(二)啟動監測報告。重點批發零售企業遇到蔬菜價格一周上漲30%以上或蔬菜斷檔脫銷,在1小時內向市商務局報告。市商務局立即組織調查核實,在2小時內向市政府報告,同時向省商務廳報告,并抄送有關部門。
(三)啟動響應。市商務局根據市場異常波動情況,提請市政府啟動應急預案,負責及時投放儲備蔬菜,督促批發市場、供應商積極組織貨源,千方百計擴大市場供應。
各有關部門按照預案規定迅速采取措施,實施應急處置。市財政局做好應急儲備經費調度工作,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績效考核。市工商局加強市場監管,做好輿論宣傳與引導工作。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落實農副產品綠色通道政策。宣傳部門負責協調新聞媒體做好正面報道,消除市場恐慌,引導正確消費。
五、預案實施
(一)加強應急儲備,確保市場供應。市商務局負責安排蔬菜儲備品種及數量,督促連云港市農副產品批發市場選擇有條件的經營戶落實在庫儲備任務,確保蔬菜應急儲備剛性保有量動態平衡;視情況組織調運市外貨源,增加蔬菜上市量。
(二)強化設施建設,提高保供能力。積極鼓勵和引導蔬菜批發市場、經營戶新建冷鏈倉儲設施,提高我市蔬菜保供儲備能力,對列入市重點儲備項目的新建冷庫給予200元/平方米的財政補貼。
(三)加大資金投入,有效落實預案。據測算,中心城區蔬菜應急儲備年需資金100.6萬元。其中,在庫儲備按1000噸計,每噸補貼760元(共分四項:倉儲費320元/噸、輪換裝卸費120元/噸、損耗加工費270元/噸、占用資金利息50元/噸),計76萬元,為剛性開支;臨時調運補貼方式,根據實際發生的天數、運輸噸位、免收的進場費數額,給予定額補貼,按6天考慮,計24.6萬元(其中,運輸補貼100元/噸,平均每天210噸,計12.5萬元,免收的進場費每天約2萬元,計12萬元),為柔性開支。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商務局牽頭落實蔬菜應急儲備保供工作,制定中心城區蔬菜應急儲備的年度計劃、實施方案,明確部門分工,落實責任。各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做好應急儲備保供工作。
(二)加強資金保障。市財政局在市菜籃子工程專項資金中安排蔬菜應急儲備資金,按照規定程序撥付,同時做好資金的審計。
(三)加強監控督查。市商務局建立反應快捷、通暢靈敏的信息監測機制,加強對蔬菜市場動態監測巡查,加強應急保供工作日常督查,應急預案啟動后實行日報制度、24小時值班制度,全天候跟蹤監管。
七、本預案由市商務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試劑供貨應急預案 篇9
疫情防控實行常態化管理,為規范生活物資應急保供流程,提高應急保供能力,特制定街道應急保供預案。
一、成立街道物資應急保供工作領導小組
發現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街道成立應急保供工作領導小組。由街道帶領相關社區工作人員成立街道層面的指揮聯絡組、社區管控組和生活保障組等工作小組,迅速對小區實施有效的封控管理,暫時封閉疑似病例所在居民樓,所在小區實施7日封控管理,并對小區周邊道路增設卡口,實施交通管控。
二、預案實施步驟
朐陽街道生活保障組組織召開保供工作會議,立即啟動“局部封控區域保供應急預案”,明確以下幾項工作任務:
(一)明確任務分工
1.指揮聯絡組。迅速摸清封控小區人口和住戶底數,指導社區建立隔離小區居民保供微信群,在居民保供微信群開展安撫和供應宣傳;安排專人對接具體保供應超市,做好超市提供配送套餐選擇和線上下單流程的宣傳,依托微信群搭建隔離小區的“微市場”;提前做好保供應生活必需品對接,落實好保供物資防疫安全。
2.生活保障組。進一步做好市場運行監測工作,及時掌握重要生活必需品價格和儲備量,做好監測數據分析,對異常情況進行研判,提前預警。要與重點保供應超市做好對接,明確任務和具體聯絡員。掌握超市員工居家管控具體情況,協助非必要居家管控人員到崗到班。通知轄區其他重點保供應單位,要求進一步做好生活必需品儲備和調運工作,確保市場物資供應充足,協助宣傳部門向社會發布充足、穩定的保供應信息,消除市民恐慌心理。
3.社區管控組,要指導各小區社控卡點,落實好對保供應單位非必需隔離人員予以通行保障,保證保供單位正常運轉。要為重點保供應單位運輸車輛發放“綠色通行證”,指導各交通卡點,尤其是高速公路卡點,要保障運輸蔬菜等生活必需品運輸暢通。
各組按具體保供應工作任務迅速抓好工作落實,及時向指揮聯絡組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二)與保供單位對接
通知保供超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保供超市對封控小區實施生活物資保供工作。重點保供應超市與需要保供應的社區直接對接,超市因需備貨。
保供超市收到保供應任務指令后,立即啟動超市保供應預案,組織所屬連鎖超市有針對性的向保供超市門店調運糧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物資;主動對接封控小區生活保障小組,提供保供應標準套餐和微信線上下單流程。
封控小區生活保障小組將超市提供的`保供套餐和微信線上下單流程上傳小區微信群,并做成展板,在小區宣傳展示。
保供超市按照封控小區定單和線上下單情況組織備貨和裝車,根據預定時間做好保供物資運送準備工作。
(三)保供單位運輸物資
交通卡口值班員對保供超市運輸車輛檢查后(車輛綠色通行證、駕乘人員行程碼、48小時核酸檢測證明)予以通行。保供超市車輛抵達小區門口,小區門口防控值守人員查驗人員車輛信息后,引導車輛至物資存放區后,超市工作人員卸貨。
朐陽街道生活保供小組組織志愿者清點查驗數量種類。由志愿者將物資搬運至物資發放區,裝卸和搬運物資全程,雙方工作人員“零接觸”。超市工作人員在社區值守人員引導下,將車輛移至消殺區,由社區消殺人員對車輛消毒后,撤離現場。
(四)社區配送物資
1.非封閉管控居民,志愿者在物資發放區設置“一米線”,發放物資前,通過電話和微信群等方式,通知小區非封閉管控居民按樓號和單位號按戶依次前往物資發放區。志愿者組織小區居民有序領取生活必需品物資,資金結算全部采取線上支付。
2.封閉管控居民,志愿者穿戴隔離防護服,按封閉管控居民實際定購套餐情況運送物資,逐戶發放。社區志愿者提前給居民打電話,物資放置居民門口,運送物資志愿者后退至安全距離,利用通訊工具通知住戶開門自取,實現配送零接觸。
三、其他事項
在物資供應過程中,發現需要協調溝通的問題,及時報應急保供工作領導小組協調解決,確保物資供應順利完成。
試劑供貨應急預案 篇10
為了有效預防實驗室污染,有效應對實驗室突發污染事件,保證實驗結果的科學準確,保障實驗工作人員的健康、生命財產安全,防止實驗室污染對周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加強檢驗工作的質量控制和實驗室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確保一旦發生實驗室污染事件及安全事故時,能及時、規范、科學、迅速有效地控制。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檢驗科發生的、與實驗室安全相關的、危害科室工作人員健康以及社會公眾健康和社會穩定的所有事件。主要包括:
1.有毒有害化學試劑的實驗室污染事件;
2.工作人員受到實驗室內有毒有害化學試劑的侵害;
3.有毒有害化學試劑被泄漏出實驗室事件。
4.由于停電、火災等不可預測因素所引起的實驗室其他污染事件。
當出現以上適用范圍中的任意情況,啟動本預案。
二、應急管理小組
有危險品安全事件應急管理小組,科主任任組長,制定實驗室安全防護指導方針,規劃對實驗室的硬件建設、組織實施科學管理。在實驗室化學危險品安全事件發生時,決策指揮,調動人員,全面部署。發生突發事件后應急處理小組全體成員,應立即按實驗室污染突發事件處理的技術規范,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調查原因,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預防措施
1.加強實驗室標準化建設,對實驗室設備的配置、個人防護和實驗室安全行為應按《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做出明確規定。
2.建立有毒有害化學試劑專庫,對于劇毒化學品建立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
3.增強安全意識,合理完善實驗室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消除安全隱患。實驗室工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技術規范開展工作。
4.提高警惕,加強安全保衛,防止不法之徒盜竊有毒有害化學試劑,用于對人群進行化學恐怖攻擊,對公眾健康產生嚴重損害,影響社會穩定。
5.建立有效的預警機制,為各種有毒有害化學試劑建立檔案和使用紀錄,填寫準確。每次使用后及時登記,發現遺失或被盜,立即報告(見處理程序)。
2.建立檢驗科工作人員健康檔案,定期體檢。發現與實驗室安全事故有關的人員傷害應立即報告。
3.定期開展自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發出預警通報。
四、應急控制措施
1.對實驗室安全事件綜合評估
1.1流行病學調查包括事件發生的原因、接觸人員的發病情況、引起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
1.2對污染的物品、區域、侵害的人員進行采樣和檢測,以確定事件的性質與危害。
1.3對污染區及其周圍的地區進行衛生監測。對于有毒有害化學品、放射源的丟失或被盜事件,應監測生活資源受污染范圍和嚴重程度,現場調查和取證人員應采取適宜的防護措施。
2.現場控制措施
2.1根據實驗室安全事件發生的規模、危害的程度,可能波及的范圍,封閉或封鎖相關實驗室或實驗區。
2.2對于受到實驗室安全事件影響的病人實行就地報告,通過“綠色通道”送至實驗室人員感染救治點。對于事件中的高暴露人群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預防性服藥、留檢、醫學觀察或隔離。在可能波及的范圍內,開展疑似病例的搜索,開展傳染源、傳播途徑及暴露因素的調查。
3.對于查明的有毒有害化學品污染的物品要對其進行封存和銷毀,緊急封閉公共飲用水源等公眾共用設施。
4.對受到污染實驗室等所有場所、物品等進行消毒處理,具體方法參照《消毒技術規范》。
5.樣本、菌(毒)種在運輸、儲存中被盜、被搶、丟失、泄漏的,承運單位、護送人、保藏機構應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在2小時內分別向承運單位的主管部門、單位的主管部門報告。出現大量或毒性極大的有毒有害化學試劑丟失、并有跡象出現嚴重危害公眾健康事件時,應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必要進行人員疏散。
3.追蹤監測
追蹤事件可能波及的地區的高暴露人群,開展主動監測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4.上報與部門協調
及時上報,報告程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有關規定。對于有毒有害化學試劑丟失的事件,立即上報公安部門,并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盡快查明下落。對于受到侵害事件的實驗室人員,積極與醫療部門協調,提供有關資料,盡早確診,盡早治療,把危害降低到最小。
五、應急處理程序
1.一般性污染應急處置措施
1.1如果實驗室發生有毒、有害物質潑濺在工作人員皮膚或衣物上,立即用自來水沖洗,再根據毒物的性質采取相應的有效處理措施。
1.2如果實驗室發生有毒、有害物質潑濺或泄漏在工作臺面或地面,先用抹布或拖布擦拭,然后用清水沖洗或時用中和試劑進行中和后用清水沖洗。
1.3如果實驗室發生有毒氣體泄漏,應立啟動排氣裝置將有毒氣體排出,同時開門窗使新鮮空氣進行實驗室。如果發生吸入毒氣,造成中毒應立即搶救,將中毒者移至空氣良好處使之能呼吸新鮮空氣。
1.4經口中毒者,要立即刺激催吐,反復洗胃,洗胃時要注意吸附、微酸和微堿中和、水溶性和脂溶性以及保護胃黏膜的原則。
1.5微生物感染性標本,菌種,菌種保存液泄漏時,先用吸濕材料吸干,在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劑覆蓋1小時以上后,再按常規清潔。
2、嚴重性污染應急處置措施。
按照《中國公共衛生突發事件調查處理》第二章第四節急性化學性傷害調查處理的方法進行處置。
六、保障措施
1.技術保障:加強科學研究,提高科技含金量,強化實驗室規范化建設。
2.人員培訓:加強對涉及實驗室安全的監測與預警、疫情分析評估、流行病學調查、消毒隔離技術等方面的業務培訓。加強實驗室工作人員在法制化管理和法律責任方面的培訓。
3.監督檢查:實驗室要定期自查,建立實驗室檢查制度。
4.應急演練:應急演練工作每兩年不少于1次。演練工作應根據性質的不同分類進行。
試劑供貨應急預案 篇11
依據我院突發事件緊急預案的要求,結合檢驗醫學的特點,為保證臨床搶救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檢驗科應急預案。
第一條:凡符合我院突發事件緊急預案要求的事件,均按照本預案要求執行。
第二條:遇有突發事件,在醫院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導,統一指揮下,成立本科應急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由科主任、副主任、各專業組長組成,負責全科人員參與突發事件醫學檢驗工作的領導和指揮。
第三條:應急小組分工負責:科主任、副主任、負責全科工作安排及與其它科室、部門及院領導的溝通、協調;各專業組長負責保障涉及本組檢驗工作的.順利完成。
第四條:人員召集
科里記錄每一位職工的聯系電話,以便應急時取得聯系,職工應保證登記電話有效,如有更改,需及時告知;各專業組應記錄本組人員、科主任、副主任、有效聯系電話,存放于資料文件夾,以便及時相互聯系,如有更改,及時告知。各專業組長負責應急事件具體工作人員的召集,無特殊原因,都必須積極配合。急診值班室要公示檢驗科所有人員電話。
第五條:試劑、儀器、物資的準備
要做到忙而不亂,有條不紊的應對突發事件,就要保持儀器良好的工作狀態,在日常工作中要嚴格按照質量手冊的要求保養、維護、清潔儀器,專業組長要掌握試劑、消耗物資的使用情況,及時籌備。儲備必要的生物安全防護物品,如隔離衣、防護口罩眼罩等,必要時應用。
試劑供貨應急預案 篇12
為有效預防和及時消除因發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時引發的生活必需品異常波動,滿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維護社會穩定,保證市場供應,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生活必需品保障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各股室及市場服務中心、執法大隊負責人
(二)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制定和組織實施本預案。
2.做好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場運行監測,判斷市場運行狀態。
3.及時向區委、政府和市商務局報告市場異常波動態,統一組織、配合發改委等有關部門開展市場保供應急工作,督促、檢查應急商品調劑、征購及組織調運等工作,保證市場供應。
4.做好宣傳工作,引導理性消費,穩定市場。領導小組下設市場監測信息組、市場供應保障組。商務領域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按商務局(2021)3 號文件執行。
市場監測信息組:組長:姚勇,成員:王全、黃紫妍。負責做好生活必需品、成品油、口罩、消毒液等物資市場監測,適時發布市場監測信息,有效指導生產經營,促進產銷銜接,引導居民消費,穩定市場預期;負責政策措施的宣傳,市場運行動態的信息收集、整理、上報等工作,如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迅速處置。
市場供應保障組:組長:羅東旭,成員:王全、任長娟。負責了解和掌握生活必需品、成品油、口罩消毒液等應急商品儲備量和市場需求量,聯系和組織貨源,協調重點流通企業將應急物資投放市場,保障市場供應充足,物價穩定。
二、應急預案的啟動
出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時,當生活必需品供求嚴重失衡,出現異常波動,在較大范圍內引起搶購,價格猛漲和商品脫銷,影響社會穩定等現象,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領導小組在接到生活必需品或成品油市場異常波動的情況報告后,應在 1 小時內向區政府報告,并同時上報市商務局。
一是啟動應急工作制度,安排專人值班,密切關注形勢變化,及時掌握各區域市場動態,分析市場形勢,準確判定應急狀態。
二是根據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的部署,區商務局各股室及中心、大隊應各司其職,與各部門相互協作,共同配合,抓好各項應急保障措施的落實,積極對接相關應急企業,做好市場供應穩定工作。
三是做好宣傳工作,保障應急預案落到實處。
四是按照區局領導小組安排,及時組織生活必需品供應、報告市商務局調動市級儲備凍豬肉投放市場,確保市場供應。
試劑供貨應急預案 篇13
為進一步有效防控疫情,保障小區封閉期間居民群眾基本的生活物資需求,特制定我區疫情防控期間居民生活物資供應保障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統封閉、統配送、統管理、保障需求”的原則,在小區集中封閉期間,有序、有效集中開展配送工作,落實各項工作措施,有效保障小區封閉期間居民的基本生活物資需求,全力維護小區安全穩定。
二、工作任務
(一)暢通保供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切實保障我區物資供應主渠道的暢通,統籌協調選取具有完善配送體系、供貨渠道通暢且有較為充足生活物資儲備的商超企業:“xx 超市、xx 百貨超市、xx 超市”,要求三大超市按照就近原則向封閉社區提供可售物品清單。
(二)落實專人負責。針對全區所有小區已封閉的實際情況,要求社區網格員將“三大超市”提供的可售物品清單上傳至居民微信群中,要求居民將所需物資情況定時上報,社區安排專人負責統計匯總上報至定點超市。
(三)保障居民所需、明確配送流程。各社區在匯總居民所需物資情況后,要立即對接定點超市落實所需物品數量及具體配送點,“三大超市”負責打包、分裝、配送。
社區網格員要按照本小區規模合理確定物資存放點,設置醒目的物資存放點標識標牌。超市接單后將商品打包,貼好地址、金額及付款碼后,配送至小區地點。由社區網格員提前統收取物資費用,在商超配送物資時與商超配送人員一并結清。
各網格員要主動與轄區內不會使用智能手機的老年人聯系,了解他們的需求上報定點超市,代為付款并做好臺賬,疫情解封后統結算。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保供工作的領導,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特成立 xx 區封閉小區居民必需品保供小組,主要負責物資保供工作的組織領導,制定總體工作方案,檢查各部門、各社區、街道辦事處工作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協調和處置保供工作中出現的各項問題。
(二)明確工作職責。區工信和科技局負責保供工作綜
合協調,組織超市積極做好物資調配,確保超市物資儲備充足,配送順暢;區市場監管局要加強對保供企業各類物資檢驗檢測,確保各類蔬菜、食品保質保量。同時加強價格監測,確保價格平穩;區委宣傳部負責利用公眾號、新聞媒體等多種形式對保供工作情況開展宣傳,及時通報因現場管理、工作需要臨時調整的方案、公告、通知等需廣大居民知曉的信息;各鎮、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封閉小區居民生活必需物資的保供工作,明確專人對接超市,引導居民所需物資,將居民所需物資配送分發到居民手中;各商超企業負責保證超市物資充足,確保配送順暢,保質保量、準時準點完成全部流程。要嚴格人員管理,堅持做到五有三加強,在物資打包、分裝、配送過程中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操作。
試劑供貨應急預案 篇14
為有效應對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和旱災造成的蔬菜保供影響,切實保障群眾生活需求,根據《雷山縣防疫抗旱蔬菜生產應急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縣委、縣政府關于疫情防控和抗旱減災有關要求,壓實“菜籃子”行政負責制,把搶種80畝速生蔬菜作為當前的重要工作,確保完成秋冬種蔬菜5000畝的目標任務。
二、生產安排
1.種植品種。種植小白菜、菜心、紅菜藁、生菜、油麥菜、茴蒿、菠菜、范菜、芥藍、小芥菜、瓢兒白、芹菜和芫荽等速生蔬菜。
2.種植區域及時間。全鎮搶種速生蔬菜80畝,種植地點主要安排在堡子村、連城村、白碧村、龍塘村,確保在10月上旬完成。
3.及時行動爭取主動。要充分利用秋收作物收獲閑置地,選擇水源條件好、土壤埔情好的寨腳田、玉米地或大棚基地等,采取人工澆灌、機耕機種、水田漂浮種植等措施,“快、早、好”等搶種速生蔬菜。
4.抓好采收上市和生產管理。達到采收要求的蔬菜要及時采收上市。加強當前在田蔬菜管理,適當追肥,延長采收,增加夏秋蔬菜供應量。加強質量安全監管,落實病蟲害綠色防控措施,嚴格執行農藥安全間隔期,強化對基地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確保上市蔬菜質量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壓實主體責任。村支兩委負責人是“菜籃子”負責制的村級第一責任人,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蔬菜保供工作的重要性,加強統籌調度,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工作目標和具體措施,明確生產主體,落實生產用地,保障農資生產需求,盡快整地播種加。
(二)強化技術服務。鎮農業服務中心等農技部門要積極組成工作組主動深入田間地頭開展技術服務。各村要推廣“菜+稻+菜”和 “稻+菜”等輪作模式,也可以充分利用冬季養魚田塊,嘗試推廣漂浮盤植菜模式,選擇抗旱、抗逆性強品種,開展綠色防控和統防統治。
(三)強化生產調度。鎮農業服務中心要建立生產進度日報制,及時分析研判,為決策提供依據;確保“種得下、長得出、有產量、見效益”。各村要細化種植臺賬,明確到村、到戶、到地塊。
(四)強化督促考核。鎮紀委組成督導組,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對工作推進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工作進展慢的要進行通報、約談,對工作任務完成較好的要進行宣傳報道、正向激勵。將防疫抗旱蔬菜生產情況 納入“菜籃子”行政負責制考核內容,強化目標管理。
試劑供貨應急預案 篇15
1總則
l.1編制目的
全面提升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能力,迅速、有序、有效處置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最大限度地減少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保障畜牧產業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
l.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黑龍江省動物防疫條例》、《國家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和《黑龍江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l.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市防治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2.1.1市防治指揮部組成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畜牧獸醫局局長任副指揮長,市畜牧獸醫局、市農委、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民政局、市衛生計生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黑龍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哈爾濱鐵路局、省農墾總局哈爾濱分局、市政府法制辦、市食品藥監局、市林業局、市司法局為成員單位的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防治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治指揮部)。
市防治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畜牧獸醫局,市畜牧獸醫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1.2省防治指揮部職責
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我市行政區域內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或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市、縣政府做好轄區內突發較大動物疫情和突發一般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
2.1.3成員單位職責
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組織制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防治技術方案;統一組織實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預防控制措施,并進行檢查、督導;按照程序報告省級獸醫主管部門確認疫情,依法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提出封鎖等建議;建立重大動物疫情防疫物資儲備庫,儲備疫苗、消毒藥、防護用品、交通及通信工具等,并負責日常管理,緊急組織調撥疫苗、消毒藥品等應急防疫物資;評估疫情處理及補貼所需資金,安排資金使用計劃;對相關人員進行重大動物疫病知識、應急處理相關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市委宣傳部負責加強對疫情應急處理和防疫知識的宣傳報道;負責及時澄清事實,公開相關信息,做好輿論導向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重大動物疫情防疫物資貯運等基礎設施建設的計劃安排。
市財政局負責落實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資金,并監督主管部門規范使用資金。
市監察局負責監督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
市商務局負責做好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期間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工作,維護市場秩序。
市科技局負責緊急動物疫情應急控制技術儲備,安排重大動物疫病防治課題的研究。
市公安局負責協助做好疫區封鎖、疫點內染疫動物和同群動物的捕殺、動物防疫和監督檢查等項工作,負責疫區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維護疫區的社會秩序。
市民政局負責農村疫區受災群眾的救濟工作,統一組織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社會捐助工作。
市衛生計生委負責疫區內人群的疫情監測、預防和診療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哈爾濱鐵路局負責優先安排運送控制撲滅疫情的人員、防疫物資和檢測樣本的運輸,配合畜牧獸醫部門做好疫區封鎖和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工作。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食品藥監局負責監管疫區內相關動物及其產品經營和交易市場,打擊違法經營行為。
黑龍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控制疫區相關動物及其產品的進出境管理。
省農墾總局哈爾濱分局、司法局、林業局、農委、法制辦在市防治指揮部統一領導、協調下,負責做好本系統的重大動物疫情處理工作。
市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和省防治指揮部的要求,做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的相關工作。
2.1.4 市防治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按照市防治指揮部要求,具體制定防治政策、措施,部署撲滅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工作,并督促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要求落實各項防治措施。承擔市防治指揮部日常工作。
2.2現場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2.2.1現場指揮部組成
發生突發重大以上動物疫情時,成立由市防治指揮部副指揮長任總指揮的現場指揮部。
現場指揮部根據突發動物疫情性質設立疫區封鎖組、撲殺處理組、消毒滅原組、疫情監測組、專家指導組、治安管理組、衛生監控組、工商管理組、物資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應急處置工作組。
2.2.2 現場指揮部職責
統一調度指揮各工作組按照各自職責分工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2.2.3 各工作組職責
疫區封鎖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對疫點、疫區進行隔離、封鎖,控制疫源流動。
撲殺處理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撲殺和無害化處理工作。
消毒滅原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對疫點、疫區開展消毒滅原及車輛、人員的消毒工作。
疫情監測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疫區、受威脅區易感染動物的監測工作。
專家指導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疫情撲滅的技術指導和風險評估。
治安管理組由市公安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現場和疫區社會治安和安全保衛工作。
衛生監控組由市衛生計生委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與疫情密切接觸人員的監控、預防和診療工作。
工商管理組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農貿市場肉類管理和封鎖期間關閉畜禽交易市場工作。
物資保障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制定有關防控物資保障方案,并監督落實有關防控物資需求。
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及時報道突發重大動物疫情信息,宣傳科學防控知識。
2.3專家組組成及職責
市畜牧獸醫局根據實際需要,建立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咨詢專家庫,聘請專家、學者組建市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專家組。主要職責是:對相應級別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提出應對技術措施;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準備工作提出建議;參與有關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應急預案、防治措施的起草、修訂工作;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并對有關獸醫專業人員進行培訓;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反應的終止、后期評估提出建議;市防治指揮部及其日常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職責。
各、區、縣(市)政府應當參照市級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成立本級防治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等相應的組織機構。
3監測、預警和報告
3.1監測
縣級以上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加強對動物疫情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市畜牧獸醫局應當會同出入境檢驗檢疫、農墾、林業等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本省實際,組織開展動物疫情的監測工作。
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重大動物疫情的監測,按照國家和市監測計劃,按時完成監測任務,及時準確上報監測數據。
鄉村動物防疫組織和獸醫服務組織按時完成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3.2預警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根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提供的監測信息,按照動物疫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分析其危害程度和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
3.3信息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都應當立即向當地畜牧獸醫部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3.3.1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
從事動物隔離、疫情監測、疫病研究與診療、檢驗檢疫以及動物飼養屠宰加工、運輸、經營等活動的有關單位和個人。
3.3.2報告時限和程序
發現可疑動物疫情時,必須立即向當地縣(市、區)畜牧獸醫部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接到報告后,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診斷,必要時可請省級、市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派人協助進行診斷;初步認為疑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當在2小時內將疫情逐級報至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并同時報所在地畜牧獸醫部門。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診斷為疑似重大動物疫情后1小時內,分別向省畜牧獸醫局和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所屬的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省畜牧獸醫局應在疫情確認后1小時內報政府和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特別重大、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后,政府應在4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
初步認為疑似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當立即按照要求采集病料樣品,送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實驗室確診,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不能確診的,應當立即送國家參考實驗室確診。
3.3.3報告內容
(1)疫情發生的時間、地點。
(2)染疫、疑似染疫動物種類和數量、發病數量、死亡數量、臨床癥狀、病理變化、診斷情況。
(3)流行病學和疫源追蹤情況,是否有人員感染。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報告的單位、報告人及聯系方式等。
在疫情報告期間,有關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應當立即采取臨時隔離控制措施。必要時,當地縣級以上政府可以采取封鎖決定并采取撲殺、銷毀等措施。
4重大動物疫情分級
4.1等級劃分
根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將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并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4.2分級標準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特別重大動物疫情(Ⅰ級):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全省有20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發生疫情;或者在10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連片發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內,本省及周邊有4個以上省發生嚴重疫情,且疫區連片。
(3)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動物疫情。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重大動物疫情(Ⅱ級):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全省有2個以上市(地)的行政區域發生疫情;或者有20個以上的疫點或者5個以上、10個以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連片發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內,本省及毗鄰2個以上省發生疫情,且疫區連片發生;全省有2個以上相鄰市(地)的行政區域或者有5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發生疫情,或者有新的口蹄疫亞型出現并發生疫情。
(3)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全省有20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發生豬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30個以上。
(4)我國已消滅的牛瘟、牛肺疫等疫病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又有發生,或者我國尚未發生的瘋牛病、非洲豬瘟、非洲馬瘟等疫病傳入我省或者發生。
(5)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布魯氏菌病、結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類動物疫病暴發流行,波及3個以上市(地)的行政區域,并呈繼續擴散趨勢。
(6)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或者省畜牧獸醫局認定的其他重大動物疫情。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較大動物疫情(Ⅲ級):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在1個市(地)的2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3個以上。
(2)口蹄疫在14日內,在1個市(地)的2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5個以上。
(3)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有1個市(地)的5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豬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10個以上。
(4)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在1個市(地)的5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布魯氏菌病、結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類動物疫病,并且暴發流行。
(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病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丟失、泄露。
(6)市(地)以上畜牧獸醫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突發動物疫情。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一般動物疫情(Ⅳ級):
(1)口蹄疫、禽流感、小反芻獸疫在1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
(2)豬瘟、新城疫、綿羊痘/山羊痘、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在1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暴發流行。
(3)二、三類動物疫病在1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暴發流行。
(4)縣級以上畜牧獸醫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動物疫情。
省畜牧獸醫局可以結合本省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實際情況、應對能力等,對較大和一般突發動物疫情的預警分級標準進行補充和調整,并報政府和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備案。
5應急響應和終止
5.1應急響應原則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后,事發地的各級及其有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作出應急響應。并根據不同動物疫病的性質和特點以及疫情的發展趨勢,及時調整預警和響應級別。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要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核實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發展。
未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地區,當地畜牧獸醫部門接到疫情通報后,要立即組織做好人員、物資等各項應急準備工作,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在本行政區域內發生,并按照上級畜牧獸醫部門的統一指揮,支援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地的應急處理工作。
5.2應急響應
根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等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響應分為Ⅰ級(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Ⅱ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Ⅲ級(突發較大動物疫情)、Ⅳ級(突發一般動物疫情)四級。
5.2.1Ⅰ級(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確認后,市政府立即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根據《哈爾濱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向政府報告。超出市政府處理能力的,必要時向政府、農業部請求支援。
5.2.2Ⅱ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確認后,市政府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市指揮系統投入運轉,并將疫情上報省畜牧獸醫局、政府。市防治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開展響應處置工作。對超出市政府處置能力或者政府認為有必要直接處置的,由省作出啟動本預案的決定。
5.2.3Ⅲ級(突發較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較大動物疫情確認后,市政府啟動Ⅲ級應急響應,按照本級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應急處置工作,并向省防治指揮部報告,必要時可向政府申請支援。省防治指揮部應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協助指導疫情處置工作。(工作總結之家 www.dg15.COM)
5.2.4Ⅳ級(突發一般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一般動物疫情確認后,區、縣(市)政府啟動Ⅳ級應急響應,按照本級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應急處置工作,并向上級防治指揮部報告,市防治指揮部應組織專家對疫情應急處理進行技術指導。省防治指揮部根據需要提供技術支持。
5.3應急處置措施
(1)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
(2)按照規定發布封鎖令,對疫區實施封鎖。
(3)設置臨時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對進出疫區的人員、交通工具進行檢查和消毒。
(4)按照規定撲殺染疫和相關動物,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5)對疫點、疫區環境進行清潔和消毒。
(6)關閉疫區、受威脅區畜禽交易市場,限制或者停止動物及動物產品交易。
(7)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緊急免疫接種。
(8)宣傳引導群眾提高動物疫情防控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5.4安全防護
5.4.1應急處理人員的安全防護
應急處理人員應當配備防護用品、用具,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在處置危害嚴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應急處理人員應當根據需要采取疫苗接種、配備帶有生命支持系統或者呼吸保護裝置的特種防護服、定期進行血清學監測等特殊防護措施,確保應急處理人員的安全。加強對應急處理人員進出疫區的管理。應急處理人員進入疫區必須穿戴防護服,離開疫區前必須經過徹底消毒。
5.4.2疫區群眾的安全防護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特別是危害嚴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發重大動物疫病發生后,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護措施,防止人群間疫病的發生,對疫區群眾的居住環境和動物飼養場所定期進行消毒,限制有關人員、物資的流動,必要時對疫區群眾實施緊急免疫接種措施,指定專門醫院對患病群眾進行救治;加強有關科普宣傳教育工作,使疫區群眾盡快了解疫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預防常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5.5社會動員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后,區、縣(市)防治指揮部應當立即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封鎖疫區、撲殺動物、消毒和進行無害化處理等項工作。
5.6新聞報道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后,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和網絡等新聞媒體,按照規定向社會公開有關信息,宣傳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科普知識和表彰在應急工作中涌現的先進集體和個人。
5.7應急響應終止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的終止需符合以下條件:自疫區內最后一只動物及其同群動物按照規定處理后,經過該疫病的一個最長潛伏期以上的監測,無新的病例出現,徹底消毒后,經上一級畜牧獸醫部門組織專家驗收合格。
特別重大動物疫情、重大動物疫情、較大動物疫情、一般動物疫情應急響應的終止,應由上級畜牧獸醫部門對疫情控制情況進行評估確認后,由應急響應啟動機構宣布應急響應終止。
6善后處理
6.1后期評估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撲滅后,各級畜牧獸醫部門應在本級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的內容包括疫情基本情況和發生的經過,現場調查和實驗室檢測的結果;疫情發生的主要原因分析和結論;疫情處理經過,采取的防治措施和效果;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以及根據本次疫情的暴發流行原因、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的改進建議和應對措施。
評估報告應當上報本級政府,并抄報省、市畜牧獸醫局。
6.2表彰
縣級以上政府對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應當予以表彰;對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
6.3責任
對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違紀違法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4補償
因撲滅或者防止重大動物疫情受到經濟損失的,縣(市、區)防治指揮部應當在應急響應終止后,依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予以補償。單位和個人的物資、運輸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被征集使用的,有關政府應當及時歸還并給予合理補償。
6.5撫恤和補助
縣級以上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因參加應急處理工作而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6.6恢復生產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撲滅后,取消貿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據相應動物疫病防治技術規范要求,對疫點和疫區進行持續監測,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進動物,恢復生產。
6.7社會救助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后,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積極采取措施,認真做好受到損害的動物飼養者、染疫人員及其家屬的安置、安撫工作,妥善安置封鎖隔離區的群眾,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做好對疫區人員的防治救助和生活救助工作,提倡和鼓勵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為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捐助款物。
民政部門應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做好社會各界向疫區提供的救援物資及資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7應急保障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后,縣級以上政府應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處理的應急保障工作。
7.1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防治指揮部應將車載電臺、對講機等通信工具納入緊急防疫物資儲備范疇,按照規定做好儲備保養工作。
7.2應急資源與裝備保障
7.2.1應急隊伍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建立由畜牧獸醫、公安、衛生計生、市場監督、食品藥監、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的人員及有關專家、執業獸醫組成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預備隊伍。在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后,由各級防治指揮部統一調動使用,具體實施撲殺、消毒、無害化處理等疫情處理工作。
7.2.2交通運輸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交通運輸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負責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緊急物資運輸保障工作,為政府批準的應急救災車輛提供免費通行服務。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后,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實施交通管制,并根據應急工作需要開設應急處置快速通道,保證應急處置運輸工具優先安排、優先放行。
7.2.3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計生部門負責開展重大動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人群間監測,做好有關預防保障工作。畜牧獸醫部門在做好疫情處理的同時應及時向衛生計生部門通報疫情,積極配合衛生計生部門開展工作。
7.2.4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武警部隊要協助做好疫區封鎖和強制撲殺工作,做好疫區安全保衛和社會治安管理工作。
7.2.5物資保障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應按照計劃和本級政府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工作的需要,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養殖量和疫病控制情況,建立動態儲備機制,所需物資與廠家簽訂供貨合同,實行動態儲備。
緊急防疫物資要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養殖量和疫病控制情況,進行合理計劃。
緊急防疫物資主要包括:
(1)診斷試劑。
(2)藥品:疫苗、殺蟲劑、消毒藥品(過氧乙酸、氯制劑消毒藥品,復合酚制劑、火堿、甲醛、高錳酸鉀等)。
(3)消毒設備:包括高壓消毒機、便攜消毒機器、消毒容器等。
(4)防護用品:包括進氣連體衣褲、重膠手套、普通白大褂、帽子、口罩、防水鞋、安全風鏡等。
(5)運輸工具:封閉運輸車、現場診斷車。
(6)通信工具:移動電話、對講機、擴音器、傳真機、GPS定位儀、電腦等。
(7)封閉設施設備:帳篷、行軍床、警戒帶、警示燈等。
(8)其他用品:毛巾、手電筒、一次性注射器、高強度密封塑料袋等。
7.2.6經費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應將由本級政府承擔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并積極通過多渠道籌集資金,用于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
各級財政在保證防疫經費及時、足額到位的同時,要加強對防疫經費使用的管理和監督。
7.3技術儲備與保障
市畜牧獸醫局應當建立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專家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動物疫病防治、流行病學、野生動物學、經濟、風險評估、法律等方面的專家組成,負責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咨詢,參與防控技術方案的策劃、制定和執行。
7.4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
縣級以上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動物防疫科普知識,指導群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重大動物疫情。要充分發揮有關社會團體在普及動物防疫應急知識、科普知識方面的作用。
8預案管理
8.1培訓和演練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對本系統重大動物疫情處理預備隊成員進行培訓,各級防治指揮部要對成員單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防治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開展系統內相關人員培訓工作。培訓內容應當包括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知識,動物防疫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應急預案,個人防護知識,治安與環境保護,工作協調、配合等要求。
各級防治指揮部應適時組織成員單位開展綜合性應急演練。本預案至少每3年組織1次應急演練。
8.2預案更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及時修訂本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市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機構及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重大動物疫病發生、發展規律出現重大變化的。
(4)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做出重大調整的。
(5)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6)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重大變化的。
(7)市畜牧獸醫局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參照本預案并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組織制定本地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并報省畜牧獸醫局備案。
8.3預案實施(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9名詞術語
重大動物疫情: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飼養、合法捕獲的其他動物突然發生重大疫病,且迅速傳播,發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給養殖業生產安全造成嚴重危害,以及有可能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
暴發:是指一定區域,短時間內發生波及范圍廣泛、出現大量患病動物或死亡病例,其發病率遠遠超過常年的發病水平。
試劑供貨應急預案 篇16
為建立健全我校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減少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根據有關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一)學校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駱方國擔任,成員為付洪海、陳宏強、郭忠會、劉光明及各班主任,應急救援工作聯絡員為付洪海。
學校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時,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在第一時間迅速落實救援工作,并及時報告鄉教管中心、教育局;接受上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食品藥品監督部門對學校攤點及周邊攤點、學生在校用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及組織應急救援處理工作。
(二)學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事故調查處理組、聯絡及醫療救治組、信息管理及善后處理組等3個工作組。
1、事故調查處理組
組長:駱方國
成員:項榮環、王芳菊
主要職責:配合上級應急指揮部(局領導小組)下設的事故調查組和事故處理組工作。積極實施救援工作,配合調查事故發生原因,評估事故影響,做好整改工作,加強宣傳教育,提高防范意識。
2、聯絡及醫療救治組
組長:付洪海
成員:陳怡、吳發興
主要職責:負責與上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局領導小組)和專家咨詢組的聯絡工作;協助和配合上組醫療救治組工作,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3、信息管理及善后處理工作組
組長:余朝富
成員:郭忠會、敖洪林、李會、蒲實
主要職責:協助上級應急指揮部(局領導小組)下設的信息管理發布組和善后處理組工作。把握、搜集、提供本校應急救援的新聞線索,協助做好新聞報道工作;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善后處理及家屬的安撫工作。
二、報告范圍和程序
(一)輕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報告范圍和程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輕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
1、發現中毒病例1—3例或疑似中毒病例3例以上,可能造成一定危害的;
2、校園周邊有其他單位或個人發生群體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對學校師生造成嚴重危害的。
若學校發生普通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1—3例,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第一時間以電話或其他有效方式報告教管中心、鄉政府。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報告范圍和程序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分級處理的辦法,根據事故的分級,學校應作出相應的反應,具體如下:
若學校發生一般或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一經發現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在接到報告后,第一時間以電話或其他有效方式向教管中心、鄉政府報告。并在2小時以內以書面形式報告詳細情況。
(三)報告要求:
事故報告分初次報告、階段報告和總結報告,具體要求為:
1.初次報告。應盡可能報告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發病人數、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第一時間進行口頭報告,2小時內再書面報告。
2.階段報告。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重大和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實行態勢變化進程報告和日報制度。
3.總結報告。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三、事故的.應急響應
1.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迅速組織人力和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器材和物資,將病患受害人員就近送往鎮中心醫院進行救治。
2.全體教職工要迅速進入工作狀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及時了解事故情況,研究確定救治工作事宜。
3.穩妥安排好其他師生員工的工作、學習和生活,做好學生家長及社會人員的接待工作。
四、應急救援過程的人員、物資保障
(一)在事故發現后應立即組織全體教職員工進入應急救治、救援工作狀態。
(二)如需要醫護人員到現場醫療救治或需要專家到現場評估事故的,應及時與相關部門取得聯系,請求援助并及時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資源,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三)安排專人負責與上級部門聯絡和醫療救治組聯系,必要時向鎮應急指揮部或相關部門請求援助,以保障應急救治的順利進行。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