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個人工作總結
2024-06-04 低保工作總結
低保個人工作總結分享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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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個人工作總結 篇1
一、基本情況:
根據省政府的統一部署,我市1998年10月開始建立了城市低保制度,20xx年7月建立了農村低保制度。幾年來,各級政府克服重重困難,調整財政支出,保障了低保資金的及時足額發放。截止20xx年3月31日,全市城市低保對象117970人,占全市非農人口的8.45%,1-3月發放城市低保資金4488.42萬元,人均月補差 127元(含肉價補貼、臨時救助、燃氣補貼);農村低保對象240188人,占全市農業人口的4.4%,1-3月發放農村低保資金3743.89 萬元,人均月補差60.18元(含肉價補貼、臨時救助資金);救助城市醫療救助對象2730 人,發放救助資金 367.22萬元,救助農村醫療救助對象311758人,發放救助資金1144萬元。城鄉低保政策的落實,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城鄉困難群眾的關懷,化解了大量的社會矛盾,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促進了我市的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
二、主要做法:
(一)立足實際,堅持“五個到位”,做到效能低保。 一是領導重視到位。黨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社會救助工作提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市政府堅持把關注民生、改善民生作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任務。20xx年以來,低保工作一直列入市政府經濟發展目標管理的考評重要內容,20xx年以來,市政府又把低保工作列入“民生工程”考評,并
與各縣(市、區)簽定責任狀。市政府領導多次聽取城鄉低保工作情況匯報,每年召開會議專題研究城鄉低保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各縣(市、區)政府也高度重視城鄉低保工作,每季度召開“民生工程”調度會,做到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形成了齊抓共管,部門密切協作的良好局面,保證了全市城鄉低保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是人員經費到位。市、縣(市、區)于20xx年全部建立了低保工作機構,共成立了13個低保機構(信州區、鉛山縣為副科級低保局),配備了工作人員,落實了66個低保事業編,2個行政編。每年落實縣級低保工作經費190萬元,每個社區居委會工作經費20xx元。全市街道(鄉鎮)、(村)居委會共安排了1439名專人負責低保工作。
三是管理措施到位。一是充分運用電視、報紙、電臺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城鄉低保政策。二是加強對基層低保骨干人員業務培訓,提高其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三是建立完善動態管理機制。按照常補對象一年審核一次,非常補對象半年審核一次的要求,積極開展城鄉低保“年審”工作。市、縣(市、區)成立了低保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同時還充分發揮低保舉報箱、舉報電話、群眾信訪和監督員的作用,對不符合條件的及時予以查處清退,對生活確屬困難的漏保戶及時納入。近年來,我市共清退不符合條件的城市低保對象23000人,農村低保對象8400人,實現了“應保盡保、應退盡退”的要求。
四是資金落實到位。各級政府在財政困難的情況下,調整財政支出結構,保證了配套資金的足額到位 。20xx年中央、省財
政共下撥我市城市低保補助資金9953萬元,比20xx年增加了1800萬元;農村低保資金6267萬元,比20xx年增加了5309萬元。根據上級要求,20xx年市、縣(市、區)財政共安排城市低保配套資金3075萬元(其中市本級787萬元),農村低保配套資金2197萬元,農村五保供養資金564萬元,農村醫療救助資金1371萬元(市本級193萬元),城市醫療救助資金784萬元(市本級176萬元),臨時救助資金236萬元(市本級78萬元)。由于糧油、豬肉、液化氣等價格大幅上漲,給困難群眾特別是城鄉低保對象家庭生活帶來影響。面對這種情況,我市適時提高了城鄉低保保障與補助標準。20xx年城市低保保障標準由去年的150元、160元不等提高到200元以上,城市人均補差由去年的95元提高到現在的110元;農村低保保障標準由去年的70元提高到90元以上,農村人均補差由去年的35元提高到現在的45元。
五是配套措施到位。為建立健全對城鄉低保對象的長效幫扶機制,切實保障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促進經濟和社會事業全面發展,我市加快構建了以城鄉低保為基礎,以臨時救助、社會互助為補充,以醫療、教育、住房、司法等專項救助相配套,以優惠政策為支撐,形成責任明確、社會參與、運轉協調、資金落實、管理規范、網絡健全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20xx年開始,全市義務教育階段低保對象的子女都能享受到“兩免一補”(免雜費、免書本費、補助寄宿生生活費)優惠政策,對其接受高中段教育減免學雜費。建立健全了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對城鄉低保對象、五保戶因病影響基本生活的給予必要的醫療救助(按醫藥
費總額的20%-40%給予救助)。農村低保對象、五保供養對象和城市低保戶中的非常補對象,原則上一年累計救助金額控制在6000元以內;城市低保戶中的常補對象,原則上一年累計救助金額控制在10000元以內。對確屬特別困難的人員,還可適當提高救助標準。同時還建立和完善了多層次的住房供應和保障體系。對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實施以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為主,實物配租、租金核減為輔的廉租住房制度。
同時,從20xx年8月開始,對所有城市低保對象發放肉價補貼每人每月15元,農村低保每人每月5元,截止今年3月底,共發放補貼資金2214萬元;由于受雪災影響,對所有城市低保對象發放臨時補貼每人每月15元,農村低保對象每人每月發放10元,三個月共發放1325萬元;由于油價、液化氣漲價,對所有城市低保對象又發放燃氣補貼,每人每月5元,四個月共發放234萬元。
(二)立足發展,堅持“五化”,做到陽光低保。
各級民政部門發揚“孺子牛”精神,堅持“五化”,實行陽光操作。
一是低保工作制度化。為了使城鄉低保工作正常有序,市政府先后制定和出臺了《上饒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關于對城市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戶實行若干優惠政策的辦法》《上饒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等文件,從而使我市的低保工作步入了規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軌道。同時還建立健全了家庭備案制度、來信來訪制度、明查暗訪制度、責
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完善了三級調查、三榜公布,三級集體評議審批的制度,規范了低保監督員制度,統一了檔案管理的內容和形式,做到縣級有檔案室,街道、社區有檔案柜,“一戶一檔”。
二是低保工作程序化。為了認真執行低保政策,縣、鄉、村(居)將城鄉低保政策在公示欄、宣傳欄上向社會公布,做到陽光下運作。為了便于操作,我們還制作了辦理低保流程圖。在具體操作中堅持“嚴把五關”、“六個不批”、“三公開”“三公布”。 “嚴把五關”是嚴把申請入口關、嚴把入口調查關、嚴把收入評定關、嚴把監督關、嚴把會議審批關;“六個不批”是不符合條件的'不批;手續不齊全的不批,收入核查不清的不批,群眾有異議的不批,責任不明的不批,不按程序申報的不批。“三公開”和“三公布”是實行低保對象、低保標準、補差金額公開和堅持申請名單、審核名單、審批名單的公布。20xx年通過開展以政策落實為主要內容的全市農村低保工作“回頭看”活動,糾正了一系列不規范的行為,維護了農村廣大困難群眾的合法權益。
三是低保工作社會化。首先是實行低保資金發放社會化。全市城鄉低保“常補對象”全部進入銀行或郵局發放,“非常補對象”則通過街道居委會發放;德興市、婺源縣、廣豐縣、上饒縣、橫峰縣、信州區的低保資金全部通過銀行發放。對行動不便的低保對象,村(居)委會還派人把錢(物)送到低保戶家中。同時低保審批社會化。村(居)委員在審核低保對象時,主動邀請村(居)民代表、監督員、老黨員等參加評議委員會,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
低保個人工作總結 篇2
__年,按照省民政廳關于開展全省城鄉低保普查工作的要求及全省城鄉低保普查工作會議精神,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圍內認真開展了城鄉低保普查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
為加強對普查工作的領導,市民政局成立了復查復核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并下發了《__年度樂山市城鄉低保復查復核工作方案》,明確了普查的目的意義、復查復核時間、對象和內容、復查復核方法步驟及要求。統一制發了《樂山市城鄉低保宣傳資料》、《樂山市_區(市、縣)城市(農村)低保取消或減少低保金對象花名冊》、《__年統一組織城市(農村)低保復查情況統計表》、《樂山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調查審核情況登記表》等相關資料。要求各區市縣要高度重視,嚴密組織,搞好培訓,確保普查工作質量。各區市縣民政部門也高度重視此次低保普查工作,成立了以民政局局長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制定了普查工作方案,分階段明確工作任務和工作時限,做到人力、財力集中,重點突出,措施落實。
二、廣泛宣傳,規范程序。
為深入開展低保普查工作,各區(市、縣)利用廣播、報刊、社區(村)公示欄、印發宣傳資料等形式大力宣傳低保政策、普查意義和程序。通過宣傳,提高了低保政策的群眾知曉度,增強了群眾參與低保監督的積極性。同時,在普查工作中,各鄉鎮(街道)和村(居)委會專門落實人員走村入戶,采取查、看、聽等方式對低保戶情況進行逐戶調查,對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在村(居)公示欄進行重新公示,群眾無異議的重新填寫《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表》,對評議有異義的由鄉鎮(街道)評審小組再次審核,對符合條件的納入城鄉低保;不符合條件的,取消低保資格,并書面通知本人。通過政策宣傳和程序的規范,為低保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開展奠定了基礎。
三、加強培訓,典型引路。
今年4月,我市專門召開了城鄉低保普查工作會議,用三個月時間對我市城鄉低保進行了全面普查。9月上旬,根據全省低保普查工作會議精神再一次對全市城鄉低保普查工作進行了安排布置。通過總結4-6月城鄉低保普查工作經驗,推廣市中區、馬邊縣城鄉低保普查工作經驗,以以會代訓的形式對各區(市、縣)民政分管局長和具體工作人員進行了培訓;各區(市、縣)也相應召開了鄉鎮(街道)分管領導、民政辦主任、村(居)委會低保工作人員參加的培訓會,對普查工作的重要性、普查內容、
工作程序和低保工作政策再一次進行了認真培訓。通過培訓和市中區、馬邊縣的經驗引路,進一步提高了基層工作人員的政策業務水平,為保質保量完成城鄉低保普查奠定了堅實基礎。
四、加強監督,保證質量。
為保證普查質量,市和各區(市、縣)由民政部門牽頭成立督查組,對鄉鎮(街道)和村(居)委會低保普查工作進行了督查,同時公布了監督舉報電話。督查組采取抽查方式對普查程序是否規范、檔案管理是否完畢等進行檢查,對普查工作不到位的,指導限期整改。有力的監督指導,確保了普查工作不走過場,保證了普查工作質量。
五、工作成效
通過城鄉低保普查,我市城鄉低保的保障對象情況更加準確,操作程序更加規范,真正做到了政策透明,群眾滿意,為打造我市“陽光低保”工作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一)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員素質。通過城鄉低保開展普查的政策、操作流程等培訓,進一步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員的政策業務水平和工作責任心;同時,及時開展經驗交流,發現問題及時指
導整改,幫助解決實際工作中的具體問題,低保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在實踐中得到進一步提高。
(二)提升了低保工作水平。各地通過嚴格、規范的入戶調查、民主評議、三榜公示等程序,使我市城鄉低保工作程序更加規范,低保工作更加“陽光透明”;通過加大政策宣傳,群眾對低保工作的參與度、知曉率和監督力度大大提高,受到了群眾的廣泛好評,進一步提高了我市城鄉低保工作水平。
(三)建立了規范的城鄉低保臺帳。在全面清理核查的基礎上,對確定的享受對象分別填入《農村低保臺卡》、《城市低保臺卡》,做到了低保數據與計財實際發放數據完全一致。
(四)進一步規范了檔案管理。城鄉低保分別按照《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調查審批表》、《四川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審批表》進行了一戶一表一袋的歸檔管理。
(五)切實做到了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應退則退”。截止11月,據統計農村低保動態管理情況,復查過程中:自動放棄198戶,262人,金額33588元;評審取消5742戶,61420人,金額686523元;評審減少668戶,1346人,金額57213元;評審增加5263戶,6753人,金額316419元;復查新增4755戶,6192人,金額379143元。城市低保動態管理情況,復查過程中:自動放棄672戶1050人,金額1xx2元;評審取消2998戶5595
人、金額663387元;評審減少741戶1064人、金額84515元;評審增加6032戶9174人、金額351094元;復核時新增489戶610人、101021元。
低保個人工作總結 篇3
近年來,我鎮牢固樹立“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的理念,把農村低保工作作為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重中之重來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嚴把關口,規范運作,精心打造“陽光低保”,大力推進以農村低保為基礎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保障了農村困難群jZ139.Com
眾的基本生活,維護了社會穩定,促進了全鎮的社會經濟發展。
二合鎮轄8個村民委員會1個社區,108個村民小組,全鎮81平方公里,其中農業人口 戶 人。全鎮共有貧困戶8戶64人,占全鎮農業人口45.7%。其中,殘疾4戶6人占貧困人口8。近年來,在各級黨和政府的關心支持下,群眾生活有了較為明顯的改善。
20XX年,全鎮共有1戶5人享受了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共發放低保金6萬元。
一、領導重視,機構健全。
農村低保是黨中央、國務院重視和解決“三農”問題的重大舉措之一,是堅持以人為本,關心弱勢群體、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體現,是改變過去臨時救濟階段性生活安排,建立定期定量長效救助機制的社會保障工程。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以政府文件專門成立了我鎮農村低保復核評審領導小組,由鎮長任組長,分管副鎮長為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下設辦公室于鎮民政,社會事務辦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為進一步做好我鎮農村低保各項工作,調整充實了我鎮農村低保復核評審領導小組,由鎮紀委書記任組長,扎扎實實地抓好農村低保工作,確保了全鎮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創新工作機制,實行陽光低保。
一是進一步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鎮、村兩級建立永久性公示欄,并將動態變化情況及時進行公開,做到一季度一公開,及時接受群眾的監督,做到公正、公平、公開,實現真正的陽光低保。二是建立月報、季報制度。鎮、村兩級按月將低保對象的動態情況進行一次調查摸底統計上報,以便及時掌握對象的動態情況,把好進出口關,更好地促進動態管理的準確性、及時性、科學性。三是建立相關部門責任追究制度。上級部門對低保實施的相關部門明確其相應的責任及追究制度,各相關部門切實履行其職責。四是實行掛牌管理?增加透明度?接受群眾的監督。工作中嚴格實行“三公開、十步驟”、“三榜公布”制度,切實履行低保的審核、審批程序。
三、健全制度,動態管理,積極構筑農村低保救助體系。
根據《二合鎮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辦法》和政府文件《關于認真做好農村低保擴面工作的通知》中有關動態管理的規定,在低保審核過程中嚴格把關,做到戶數有進有出,人員有增有減,標準有升有降,努力構建符合我鎮鎮情的農村居民低保救助體系。,一類停發101人、二類停發410人、三類停發56人,一類新增101人、二類新增410人、三類新增324人;20,一類停發2人、二類停發245人、三類停發177人,一類新增231人、二類新增245人、三類新增177人。低保保障金以存折的方式由鎮民政辦和村兩委及時發放到低保對象手中,無違規現象發生。
四、以人為本,分類施保,解決受保人員實際困難。
按照農村低保工作突出重點的原則,我鎮對五保戶、殘疾人、單親家庭、重病人員、老年人、優撫對象、計生戶、以及其它特困戶八類人員,進行了分類施保。重點保障了五保戶、殘疾人家庭和重病人家庭三種類型。
五、完善工作制度,優化工作平臺。
我鎮在開展農村低保工作中,注重創新,科學管理,不斷完善和健全各項農村低保工作制度,優化低保工作方式、方法,促進農村低保工作水平不斷提高。鎮民政所從農村低保信息化網絡入手,建立農村低保電子臺帳,內容完善,數據真實準確,進一步優化了工作平臺。在具體工作中,堅持嚴格按照低保戶申報評議公示制度、低保資金管理使用制度、監督制度、信訪接待制度和民政部門優質服務承諾標準等執行,較好地體現了“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為接受群眾監督,鎮政府里專門設立了舉報電話。以來,共接到群眾舉報4件,我們及時進行了調查處理,取消了1戶家庭的低保資格,該戶戶主王正發,經調查,該戶經濟收入遠遠高于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均純收入693元,不符合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六、落實責任,嚴格追究,從嚴查處工作不力不到位。鎮民政所工作人員及村干部在申報、審核保障對象時,對符合條件的家庭無故不報或拖延申報或者將不符合條件的家庭作為保障對象上報的,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確保低保工作做到公開、公正、公平。
近年來,在縣委政府的關心支持下、在縣民政局的精心指導下,在鎮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鎮的農村低保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上級的要求和工作的需要還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操作程序欠規范,工作不夠細致。一是基于農村家庭收入的測算相當困難,基本上還是 ?以評議為主,這就不可避免地帶有一定的主觀性;二是公示操作無實效。低保公示基本上是結合村務公開在村委會進行,有的村民小組距離村委會較遠,對公示并不知曉也在情理之中;三是一些村召開村兩委會存在沒有村民代表參加的現象;四是仍然有個別低保對象與低收入水平不相符。
(二)宣傳工作不到位,主導思想需端正。部分低保戶對低保的政策和標準不清楚、不了解,基層干部也有一些不夠端正的意識,由于這些低保對象大多缺乏知識且有殘疾,認為說也聽不明白。
(三)檔案管理不完善,基礎工作欠扎實。突出表現為建檔工作薄弱環節,鎮、村兩級的會議記錄不夠完整,公示缺少相應的圖片資料。
(四)工作督查力度不到位。由于鎮民政所、鎮督查辦工作繁多且人員不足,很難按時督查檢查到位。
農村低保是國家對于低收入人群的一項惠民政策,不僅要從思想上高度重視此項民生工程的重要性,更要從制度上、從實際操作中保證政策的貫徹落實和資金的規范使用。
(一)要規范操作行為,注重低保工作的實際效果。一是要按照規定的程序操作,增強困難群眾的主動性和對自身權利的認識,盡可能地減少主觀操作行為;二是要注重公示的實效,三榜公示的程序要完善,公示地點擴大到涉項村民小組;三是要使真正貧困而失去勞動能力的人員享受到低保,防止不符合條件的'對象“非常進入”; 四是對低保的申請、入戶核查、審批公示和審核工作,應經常化和制度化。
(二)要加大宣傳的力度,以多種形式提高農村群眾對于低保工作的知曉度。部分的困難群眾對低保政策缺乏了解,為此,要廣泛地開展多樣化、全方位、多層次的宣傳工作,宣傳的方式盡可能地貼近農村實際,易于接受,通俗易懂,使廣大群眾,尤其是困難群眾能夠基本了解低保的辦理程序和政策規定,使享受對象能夠基本知曉低保的基本內容和標準。
(三)加強基礎性工作,提高工作人員業務水平。低保工作存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客觀而言,也與鎮村兩級從事低保工作的人手不足分不開。要進一步加強低保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培訓,增強低保管理人員“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的宗旨意識和“堅持原則、依法辦事”的責任意識。面對社會的弱勢群體,不僅要有過硬的專業知識,還需要相應的愛心和耐心。必須照顧到救濟對象的尊嚴,在人格平等前提下進行救助,要避免施舍、恩賜等錯誤的想法及態度。
(四)加大督查接訪的力度,把好監督環節關。加強監督檢查工作是做好低保的一項重要手段,要建立不定期的監督檢查制度和全程跟蹤監督制度,各相關部門應相互配合,加大查處的力度,
低保個人工作總結 篇4
鄉鎮城鄉低保提標核查工作情況匯
報
鄉鎮城鄉低保提標核查工作情況匯報
城鄉低保提標核查工作是省人民政府實施的重要民生工程,做好此項工作對緩解困難群眾生活壓力、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至關重要。全縣城鄉低保提標核查工作會議后,鄉將城鄉低保提標核查工作作為“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一項重要工作,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圓滿完成了城鄉低保提標核查工作,現將我鄉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精心組織、強化宣傳
一是組織到位。按照思府辦發〔〕37號文件要求,結合工作實際,我鄉研究制-,管理類,工作總結類,工作計劃類文檔,下載--
定了《鄉城鄉低保提標核查工作實施方案》,成立了以鄉長為組長的城鄉低保提標核查工作領導小組,各村均設立了農村低保工作審議小組,抽調15名業務精通、政治素質過硬的人員負責具體辦公。由鄉紀委牽頭成立了農村低保工作紀律督查領導小組,負責對此項工作的全程監督。各級各部門齊抓共管,分級負責,層層簽訂責任狀,確保此項工作保質保量如期完成。
二是廣泛宣傳。讓全民積極參與是搞好低保提標核查工作的重要保證,我鄉通過召開群眾會、村民代表會的方式,積極向群眾宣傳政策,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和收集群眾意見,累計召開群眾會100余場次,全鄉共有6400余群眾直接參與對低保提標核查的推薦、評議和監督工作。
二、操作規范,程序合法
一是工作程序到位。做到四個100%,即在農戶申請、調查核實階段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核實達100%;調查人員-,管理類,工作總結類,工作計劃類文檔,下載--
和被調查對象對調查結果簽字認可率達100%;農戶代表參評率達100%;評議結果公開、公示達100%。首先是深入農戶家中對家庭經濟狀況進行實地調查,在入戶調查的基礎上,通過個別走訪征求意見,召開有縣鄉人大代表、黨代表、村組干部、村民代表、離任村干部、退休在鄉人員參加的會議,對低保對象進行公開評議、民主審議,初步提出擬保障家庭、保障類別、增發人員名單等,再將評議結果進行5天以上的張榜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嚴格審核。鄉審查評議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調查情況,組織相關單位人員對調查結果進行認真審議,確定測算準確、無錯無漏后,擬定擬保障對象名單及保障類別報鄉人民政府初審,并經鄉政府政務公開,群眾無異議后,最后報縣民政局審批發證。嚴格按照標準分別確定擬保障農戶的名單及保障類別,通過審核,我鄉共有1095戶2282人根據政策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其中享受長期-,管理類,工作總結類,工作計劃類文檔,下載--
保障的有81戶99人,享受重點保障的有174戶309人,享受一般保障的有840戶1874人;低保季節性缺糧戶對象中共有351戶448人享受糧食救助,其中享受90斤糧食救助的有277戶358人,享受60斤糧食救助的有56戶68人,享受30斤糧食救助的有18戶22人,全鄉共計糧食救助斤。切實做到了應保盡保,按標施保。
三是加強督查,確保公正。在開展城鄉低保提標核查工作過程中,我鄉實行分級負責把關,分級兌現廉潔承諾,由黨委書記對班子成員打招呼,班子成員對分管部門打招呼,要求切實做到清正廉潔,大公無私。強化對鄉直部門和村級干部的監管,要求對不符合條件不能享受低保的對象堅決不予評議。鄉紀委牽頭的農村低保工作紀律督查領導小組,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在整個城鄉低保提標核查工作中走訪群眾達15次,到鄉直單位檢查6次,通過檢查,沒有違紀違規行為發,有效杜絕了人情保、關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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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強檔案管理,建好工作臺賬。 在縣民政局的業務指導下,我鄉的城鄉低保提標核查工作經過2個月的努力,現已經全面完成。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全鄉建立農村低保戶家庭信息檔案1095套,實現了一鄉一柜、一村一盒、一戶一檔的規范化管理,其中校對和修正了150套不規范檔案,通過查漏補缺完善資料400余份。在完善資料歸檔的基礎上建立了農村低保戶電子檔案臺賬,對農村低保對象相關資料檔案進行系統化管理。
四、及時兌現政策,實行社會化公開發放。
城鄉低保提標核查工作的順利完成,為及時兌現低保政策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到目前為止,我鄉第一季度低保資金萬元已經全部按時發放到群眾手中,第二季度低保資金正在劃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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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化工作匯報
標準化達標工作匯報
招商準備工作匯報
高考準備工作匯報
巡查準備工作匯報
低保個人工作總結 篇5
低保工作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大局,是構筑社會保障體系的“最后一道安全網”。如何把低保政策落到實處,把有限的“三農”資金切實用在刀刃上,民政局黨組高度重視,把城鄉低保工作作為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重中之重來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嚴把關口,規范運作,精心打造“陽光低保”,為實現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今年,根據上級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開展了為期兩個月的低保對象全面核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群眾對低保政策的知曉率和村(居)委干部執行低保政策的準確率,進一步規范了低保工作規程,提高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在群眾的積極參與和監督下,全市共取消已不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1835戶(其中低保戶主死亡462人,村干部親屬63戶,離任村干部46戶,孤兒成人5戶,企業退休人員128戶,生活好轉脫貧1131戶),取消率7%。將符合條件的1340戶及時納入低保。社會反應良好,群眾比較滿意。現將核查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領導重視,精心組織。民政局主要領導非常重視低保核查工作,親自參與核查方案的研究和部署。一是召開3場專題會議(全市民政工作會議,局機關會議,民政辦主任會議)。親自動員部署,為全市上下步調一致、同心協力做好核查打下了堅實的思想基礎。二是成立低保核查工作領導小組,主要領導任組長,副職領導任副組長,全體正股長為成員,實行分片包干負責,為核查工作提供了強大的人員力量。三是制訂了低保核查工作方案,明確了核查的工作方法、工作任務、工作時限和工作內容。同時,市政府成立督查組(由市府辦、紀委、財政、民政等部門成員組成),對全市低保核查工作進行督查,保證了低保核查工作高質量、高效率完成。
(二)廣泛宣傳,全面自查。根據工作方案的要求,各鎮(街道)、市直單位將低保核查工作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召開各類型會議,傳達低保核查的要求,并在一個月內(4月份)完成轄區范圍內的所有低保對象自查。一是組織人員力量,分組進戶調查,要求進戶調查率達到100%;同時填寫下發的《低保對象調查登記表》,將所有低保對象的現有情況尤其是家庭收入情況如實填寫,并附上調查人的簽名確認及戶主的簽名確認。二是村(居)委、基層單位將現有低保對象全部進行上墻公示,公示期為7天,對有異議的對象再一次進戶核實。三是召開集體會議(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對進戶調查的情況進行認真審核,根據低保政策確定退出低保對象的人選。四是對擬取消戶做好細致的政策宣傳工作,說明退出的理由;同時對符合條件的對象及時按程序納入低保。五是對重新審核后符合低保條件的所存有對象進行分類建冊登記。具體分為三類:孤寡戶、病殘戶、有勞動能力戶。登記表由戶主簽名,進戶調查人簽名。民政辦主任,分管民政的領導簽名并加蓋村、鎮公章確認后,如期送市民政局備案。
(三)加強督查,工作到位。為了確保低保核查不走過場,由市政府組成的8個督查組利用一個月(5月份)的時間分赴20個鎮(街道)、17個市直單位,開展督查。督查工作組隨機抽取3-5個村(或基層單位)進行復核。復核的方法:一是召開各類型座談會,聽取該村對本次核查工作情況,及本村低保工作情況的匯報;二是走訪群眾,了解對該村低保對象準確率的反饋及有無違規拿低保、辦低保以及村干部私拿低保款等行為情況;三是到低保戶家中實地調查,了解低保款發放情況,了解低保戶對低保工作的意見。督查組到鎮(街道)、市直單位的督查率達到100%。隨機到村督查率20%,抽取村到戶督查率50%,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效果。
(四)強化監督,保證質量。本次低保核查工作得到了市紀委駐民政局派駐組的全程參與。同時,在各村公示欄上也公布了市、鎮、村舉報電話,可以說是一次全程陽光操作的過程,在村級基層涉及面也比較廣泛,取得了廣大群眾的積極參與。如大坪鎮鴿池村,通過召開村民代表會議評議低保戶,這樣的形式準確率高,群眾滿意,使原來的問題村轉化為平安村,取得了非常明顯的社會效益。
二、存在問題
(一)低保的核查還存在空白村,原因是村干部怕得失人情,不敢大刀闊斧地開展工作,畏難,怕得罪人。
(二)低保政策宣傳有待廣泛深入,群眾對低保政策領會不夠,村干部也不能把好低保準入關。
(三)村委一級在動態管理工作上,不夠大膽仔細,造成未能及時取消應該退出的低保對象。
(四)各鎮(街道)民政辦干部人手不足,入戶調查面不夠廣泛。
三、今后工作計劃
根據目前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今后主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擴寬核查到村工作面。民政局將對未開展自查的空白村重點進行跟蹤督查,確保100%的村通過核查。
(二)加大低保政策的宣傳。1、將低保申請、審核、審批等有關文件在民政網站公布。
2、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生動活潑、通俗易懂的形式,通過組織媒體宣傳、設立固定公示欄等方式,廣泛宣傳低保政策及其實施成效,提高公眾知曉率。3、加強對鎮、村低保工作人員的培訓,通過舉辦理論與業務培訓班,為基層培訓高素質的業務骨干,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
(三)進一步規范低保管理工作。認真貫徹落實《興寧市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興市府〔__〕47號文件)和上級民政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嚴格按文件有關申請、審核、審批的規定,把好低保對象進出關。對符合低保條件的困難群眾按程序及時納入低保范圍;對低保戶主死亡和家庭生活好轉的低保對象及時取消;對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困難群眾做好解釋工作。
(四)認真落實監督檢查制度。要經常開展低保工作的監督檢查,對新納入的低保對象進行入戶抽查。完善誰調查、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追究制。建立舉報檢查制度,對群眾舉報事件,舉報一起,查處一起,對違法違紀行為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嚴肅查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加大低保對象動態管理力度。根據低保對象不同情況,采取分類定期審核辦法。對于收入來源比較明確、變化不大、長期貧困的家庭實行一年復審一次;對收入來源不固定,群眾產生新的異議的對象進行隨時復審;對下崗工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到社保局核查其是否已領取退休金,實行半年審核一次。根據復查掌握的家庭經濟狀態變化,及時按程序辦理停發、減發或增發低保金手續,及時向社會公示。
低保個人工作總結 篇6
城鄉低保工作總結篇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新頒發的《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及市民政局《關于開展城鄉低保應保盡保、應退盡退整改工作的通知》(衡民發[20xx]27號)、《關于開展農村低保大清查進一步完善應保盡保工作的實施方案》(衡民發[20xx]28)、《衡陽市城鄉低保整改督查工作實施方案》(衡民發[20xx]29號)等文件精神,經局黨組研究,決定在全區開展城鄉低保清查整改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任務
以黨的和xx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在全區開展城鄉低保大清查,進一步摸清城鄉低保工作情況、低保對象的實際生活狀況、實施分類救助,依法救助,切實糾正不按程序辦理低保的不規范做法,對不符合城鄉低保條件的對象一律取消低保資格,實現應退盡退;對符合低保條件的對象及時納入保障范圍,實現應保盡保。通過抓政策宣傳和落實制度入手,明確各級職責,加強干部對政策的執行力,提升群眾對政策的知曉度,真正實現“政策運用準確、程序操作到位、對象審批公正”的目標,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對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滿意度。
二、工作原則
(一)依法依規、嚴格程序的原則;
(二)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
(三)全面清理、重點清退的原則;
(四)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三、工作內容
(一)緊扣“法制救助惠民生”主題,開展社會救助政策大宣傳。
認真做好《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宣傳工作,使廣大的干部群眾了解《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全面推行法治救助。各街道、鄉鎮場要全面宣傳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和臨時救助等相關政策。通過發放宣傳資料、懸掛宣傳橫幅等靈活多樣的宣傳形式大力宣傳社會救助政策;引導社會各界從正面了解社會救助工作性質,將活動深入到鄉鎮場(街道)、村(社區)及群眾家中。
(二)動員街道、鄉鎮場干部,開展大走訪活動。
各街道、鄉鎮場要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大走訪活動,動員街道、鄉鎮場干部開展城鄉低保、困難群眾對象大走訪活動,分別做到三個“六必知”和四個“100%”。一是掌握城鄉低保對象的情況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員戶籍現狀、家庭收入、家庭財產、社會關系、病殘診斷、看病就醫情況;二是掌握其他困難群眾的情況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員財產、社會關系、家庭財產、致貧原因、家庭開支、申報情況;三是對城鄉低保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六必知”,即申請受理、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審核公示、檔案管理、舉報受理情況。做到“四個100%”:即鄉鎮、街道要做到本轄區的低保戶和五保戶100%入戶;對投訴較多的個人、群眾反映強烈而未納入低保的家庭100%入戶;低保檔案100%查閱;簽署核查情況調查表100%。對符合低保條件未納入保障范圍的要摸清情況,及時按程序受理。
(三)開展城鄉低保大排查。
1、對全區所有城鄉低保對象進行一次全面清理。重點清查:
(1)基層干部、村(居)委會成員、離任村干部和低保經辦人員及其親屬不符合低保條件而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員;
(2)企業改制職工、困難企業職工、失地農民和兩女結扎戶等成建制納入低保的群體;
(3)家庭成員中有死亡未及時申報的;
(4)家庭擁有或長期使用小轎車、面包車、經營性大中型運輸車、工程機械、拖拉機和收割機等中型以上農機具的;
(5)城市低保對象擁有兩套以上住宅,農村低保家庭成員在城區購買商品房的;
(6)夫妻雙方年齡均在45歲以下,身體健康,不工作、不耕種,經常出入棋牌室、KTV、餐飲等場所,家中無特殊困難的;
(7)有贍養、撫養、扶養能力而不盡法定義務,而將被贍養、撫養和扶養對象納入低保的;
(8)經常變換住址或聯系方式而不告知低保審核機關,致使低保審核機關無法與其聯系的;隱瞞、虛報家庭收入、家庭財產等情況;家庭住址填寫不詳細或與實際不符的;連續3個月以上不按時領取低保金的;
(9)子女在義務教育階段進入高收費私立、貴族學校就讀;子女自費出國留學的;
(10)衡民發[20xx]26號文件列舉的其它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家庭。
2、對全區城鄉低保審核審批程序執行情況進行大檢查。重點檢查的內容是查看入戶調查記錄本、民主評議記錄本、低保檔案及工作臺賬。檢查入戶調查是否全面、民主評議是否走過場、公示是否到位、審核審批是否符合程序。
3、對低保受理情況進行甄別。查看信訪記錄本,結合本次大走訪情況,對投訴較多的個人、群眾反映強烈而未納入低保的家庭認真做好核查,根據實際情況區別對待。對符合條件的家庭引導其申請低保,街道、鄉鎮場及時受理;對不符合低保條件的要給投訴人及當地群眾解釋相關政策,告知不能享受低保待遇原因。
(四)完善各項規章制度,開展城鄉低保大整改。
1、清查結果的處理和運用。本次清查活動,要根據保障對象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家庭財產變動和民主評議等情況,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并簽署意見,報區民政局及時辦理保障對象的保障金增、減、停等復核審批手續。對符合條件的城鄉低保對象繼續享受,對不符合條件的城鄉低保對象停止保障待遇,收回并注銷相關證件。對采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低保的按國務院頒發的《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將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完善動態管理機制。要按分類建檔及時實施動態管理。對于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人的“三無人員”,可每年核查一次;對于短期內收入變化不大的家庭,可每半年核查一次;對收入來源不固定,成員有勞動能力和勞動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則上實行城市按月、農村按季核查。
3、嚴格公示制度。對這次清查取消、新增以及補差水平變更的低保對象要進行民主評議和張榜公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需將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和審核結果在村(居)委會設置的公示欄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確保低保政策、程序、結果全公開。區民政局要在社會救助局網站公示低保對象相關信息。
4、建立長效機制。對這次清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分析原因,完善制度,規范程序、嚴肅紀律,通過查漏補缺,建立規范、動態的城鄉低保運轉工作機制。
四、實施步驟
這次低保大清查從20xx年5月25日開始,9月30日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安排部署和宣傳發動階段(5月至6月中旬)。為確保活動順利開展,我區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統一部署,加強對活動的組織領導和政策宣傳;各街道、鄉鎮場要高度重視,制定具體可行的實施方案,有序、穩妥的推進活動開展。區局將統一制作橫幅和政策宣傳冊,各街道、鄉鎮場要積極開展政策宣傳,使政策走進千家萬戶。
(二)自查自糾階段(6月中旬至7月)。要以居(村)委員會為單位,對照活動內容,認真開展自清自查,分析問題、查找不足。自查面要達100%,并形成相關工作臺賬。對發現的問題,要認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健全機制、落實整改。自查結束后,各街道、鄉鎮場填寫《城鄉低保清查情況統計表》并做好匯報總結,報區社會救助工作管理局。
(三)檢查驗收階段(8月1日到8月31日)。在各街道、鄉鎮場自查自糾結束后,區民政局組織檢查驗收,檢查驗收分為7個組,每個社區(村)的入戶率不低于30%,對保障差錯率在2%以上的村和社區,責令重新進行整改。
(四)市局驗收階段(9月1日到9月30日)。各街道、鄉鎮場對活動進行全面總結,充分做好迎接市級檢查驗收的準備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這次城鄉低保大清查是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政府相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需要;是履行民政工作職責、保障和改善民生、合理分配社會公共資源的需要;是改進工作作風、自查自糾的需要。各單位要站在講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城鄉低保清查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此項工作涉及面廣,任務繁重,各單位要把該工作作為一件大事,擺在突出位置,統籌安排,精心組織。要建立責任制,明確工作要求,落實責任分工,切實提高城鄉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
(二)加大宣傳,明確職責。各單位要通過發放宣傳資料、召開居(村)民會議等方式,加大工作宣傳力度,讓廣大群眾知曉活動的目的及意義,積極發動城鄉居民參與到該項工作中來,引導群眾主動支持和配合工作的開展。這次清查整改將作為城鄉低保績效考核、為民辦實事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同時也是今年民政重點工作綜合評估事項,實行“一票否決”。各街道、鄉鎮場作為此項工作的職責主體,必須進一步明確主體、明確職責,加強管理、規范操作,集中力量、專人負責。
(三)注重方法,嚴肅紀律。城鄉低保工作涉及到廣大困難群體的切身利益,涉及到不同群體對低保政策的不同解讀。因此一定要把握工作方法,積極穩妥實行,尤其對被清退的對象,一定要做好政策解釋和思想說服工作,并依法書面告知和依章公示,避免產生新的矛盾,防止不穩定事件的發生。要出實招、見實效,對走過場、自查自糾不認真、發現問題不糾正,甚至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這次清查,工作任務重、時間緊、壓力大,事關基層穩定和社會和諧,各街道、鄉鎮場要切實加強領導,主動向單位一把手及主管領導匯報,要科學謀劃,周密部署,突出重點,落實到人,確保整改取得實效。
城鄉低保工作總結篇二
按照區民政廳《關于做好城鄉低保整改工作的通知》(桂民電[20xx]14號)、《關于開展落實城鄉低保政策消除“保人不保戶”現象自查自糾活動的通知》(桂民電[20xx]28號)和縣民政局6月8日召開的城鄉低保規范化整改工作會議要求,為徹底糾正現階段我縣城鄉低保存在問題,以進一步規范我縣城鄉低保工作,特制訂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務
(一)成立領導小組。各村、單位要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相關人員為成員的低保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并制訂排查整改方案。
(二)成立調查組、評議組。各村、單位要按《玉林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及評議實施細則》(以下簡稱《評議細則》)的要求,成立入戶調查組、民主評議組。每個村、單位按實際組成若干個調查小組,每個調查小組成員不少于2人;評議組組長由鄉鎮干部擔任,成員包括村委全體干部、調查組成員以及三名群眾代表組成。領導小組、調查組、評議組名單及工作方案要上交一份到縣民政局城鄉低保辦公室。
(三)徹底排查、整改。按上級要求對現享受低保家庭全部入戶調查,做到入戶調查率100%,對需要整改的也要100%整改,徹底糾正“保人不保戶”及不符合條件的“高樓保”、“小車保”、“人情保、關系保”等現象,堅決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
二、方法步驟及時間要求
(一)調查、評議、公示:15天內完成(6月11日至6月25日)
1、入戶調查
各村、單位以現享受低保家庭為排查對象,全部逐戶認真調查,并做好調查,記錄其家庭年人均純收入、家庭財產、勞動力狀況及實際生活水平,調查組人員要親自簽字以示負責。
2、評議
調查工作完成后,由村主任或支書或單位領導主持,評議組對排查對象(即現享受低保家庭)全部逐一進行評議,填寫民主評議記錄一式三份(議程按《評議細則》)并投票表決,同意票占80%以上的通過,評議組全體成員要親筆簽字以示負責。
3、公示
對評議通過的對象填寫公示,在村、單位公示欄、自然村人員較集中地方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二)審核:10天內完成(即6月26日至7月5日)
1、核查
鎮政府接到村公示無異議家庭初審材料后,派員核查其收入、財產、勞動力狀況及實際生活水平。
2、審核
工作人員提出復核意見后,報負責人審核,并以現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員為基礎,制定出整改后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員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城鄉低保工作涉及千家萬戶,是黨和政府的“民心工程”,其規范與否關系到社會穩定。因此各村、各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提高認識,要建立健全領導小組和調查評議機構,切實開展大排查、大整改,切實糾正“保人不保戶”、“關系保、人情保”等不規范行為,確保排查整改工作取得實效。
(二)規范操作,嚴格把關。村委會以現享受低保家庭為排查對象,對照戶口簿以同一戶口共同生活為原則,認真核查其家庭年人均純收入、家庭財產、勞動力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凡因出嫁、死亡等不在一起生活的人員要及時核減,對于違法生育和有勞動能力不從事生產勞動及賭博、吸毒屢教不改人員,不得享受低保。符合條件的應保盡保,不符合條件的堅決清退。
(三)材料齊備,規范建檔。低保戶家庭成員姓名、身份證號碼必須與戶口簿的相一致,重病、殘疾人員家庭需要復印病、殘證件,每戶需有村主要領導簽字的家庭收入生活情況調查證明。各項材料要齊備且不能有任何涂改,在每個階段工作結束后所有材料要及時規范建檔。
(四)加強督查,認真整改
1、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林華生(鎮黨委書記)
何達勇(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呂永利(鎮黨委副書記、人大主席)
吳仁中(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成員:覃升波、陳衛、楊寧、黎興新、覃常綠、陳姍華、楊龍、陶烈龍、各村支書和主任、駐村工作隊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為陶烈龍,辦公室設在民政辦公室。
2、成立兩個督查組
(1)第一督查組
組長:呂永利(鎮黨委副書記、人大主席)
副組長:陳衛、黎興新、陳姍華、楊龍
成員:駐村工作隊長、相關包村干部、民政辦干部
督查村:平樂村、六鳳村、長旺村
(2)第二督查組
組長:吳仁中(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副組長:覃升波、楊寧、覃常綠
成員:駐村工作隊長、相關包村干部、民政辦干部
督查村:新興村、橋頭村、三安村、石村村
3、督查內容
(1)督查各村是否成立有排查領導小組、調查組及評議組,并督查調查評議情況。
(2)督查各村是否按時公示,是否公示到村、屯、片,是否存在拼戶、人情保、關系保、錯保、漏保現象,是否存在村干部向低保戶索要存折、冒領截留低保金問題。
(3)督查材料是否齊全、規范,填寫是否準確。
4、督查要求
(1)每個村抽查三分之一的生產隊,按督查內容認真檢查并作記錄。
(2)發現問題當即指正,同時反饋給該村,要求該村進行自查自糾。
(3)督查結束后,各組把督查情況形成書面報告,并集中匯報。
城鄉低保工作總結篇三
為進一步提高城鄉低保工作的規范化管理水平,健全我縣社會救助體系,切實保障城鄉居民基本生活,做到精準扶貧和“兩線融合”。根據《衡陽市農村低保兜底脫貧暨農村低保清理工作方案(試行)》(衡政辦函[20xx]19號)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對全縣城鄉低保進行全面清查整改,并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對全縣城鄉低保對象進行重新核查,重新評定,提高保障水平,全面清退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對象,將符合低保條件的困難家庭納入保障范圍,實現按戶施保、分類施保、進退及時。同時,準確設定社會保障兜底脫貧對象認定標準、認定程序,建立聯合認定機制,精準認定社會保障兜底脫貧對象,實現我縣農村低保標準與國家扶貧標準“兩線融合”。
二、基本原則
(一)依法依規,嚴格程序的原則;
(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
(三)重新評定、全面清理的原則;
(四)分類施保、動態管理的原則;
(五)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三、工作重點
(一)提高城鄉低保標準。根據省政府制定的全省城鄉低保指導標準,結合我縣實際,在統籌農村低保和扶貧標準基礎上,全面提高我縣20xx年城鄉低保標準,其中農村低保保障標準由165元/月提高到220元/月;城市低保保障標準由330元/月提高到420元/月。社會保障兜底脫貧對象,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上浮10%。
(二)突出重點清查對象。
1.家庭經濟情況好轉,人均家庭收入明顯高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2.基層干部、村(居)委會成員、離任村干部和低保經辦人員及其親屬不符合低保條件而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員;
3.退役軍人、城鄉環境同治環衛人員、企業改制職工、困難企業職工、失地農民等成建制納入低保的群體;
4.家庭成員中有死亡未及時申報的;
5.家庭有商業門面、住房出租和經商辦企業,經營收入較穩定或家庭擁有或長期使用小轎車、面包車、經營性大中型運輸車、工程機械、拖拉機和收割機等中型以上農機具的;
6.城鄉低保家庭成員中有一次性付款或通過銀行按揭貸款購買商品房及自建大面積住房的;飼養名貴寵物、購買貴重首飾、高檔音響、柜式空調、液晶電腦等高檔非生活消費品的;購買分紅性商業保險的;農村低保家庭成員在城區購買商品房,購置使用電腦、空調和電冰箱的;
7.夫妻雙方年齡在60歲以下,身體健康,不工作、不耕種,經常出入棋牌室、KTV、餐飲等場所,家中無特殊困難的;
8.因酗酒、賭博、吸毒等原因導致家庭貧困,通過教育仍不改正的;
9.有眾多成年子女或子女生活條件較好的,父母、子女之間有能力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的;
10.審批時有在校的大、中專學生,現已畢業的;
11.經常變換住址或聯系方式而不告知低保審核機關,致使低保審核機關無法核實情況的;
12.隱瞞、虛報家庭收入、家庭財產等情況;家庭住址填寫不詳細或與實際不符的;連續3個月以上不按時領取低保金的;子女在義務教育階段進入高收費私立、貴族學校就讀;子女自費出國留學;
13.子女已成年具有勞動能力或就讀高等院校的子女已就業或畢業一年以上的家庭;
14.拒絕接受工作人員或有關部門入戶調查、核實家庭財產和家庭收入的,無理取鬧、毆打工作人員的;
15.連續3次入戶不在家,無法連續核實情況的;
16.有雙重戶口的;
17.領取社保金后,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標準的。
(三)突出重點保障對象。城鄉低保對象家庭人均收入必須低于我縣保障線,重點是保障以下六類原因造成的家庭生活常年困難,無經濟來源或人均收入低于保障線的特困人員或家庭。
1.困境未成年人,主要指16周歲以下、父母一方死亡(戶口本銷戶頁或證明,或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或殯儀館出具的死亡火化證明),一方失蹤或無勞動能力,失蹤由村委會證明并由困境兒童居住地五戶以上的鄰居簽字蓋手膜,失去勞動能力由殘聯、人社或衛計部門證明,且無其他經濟來源。
2.家庭成員中有一、二級殘疾人,或三、四級精神、智力殘疾人,或一戶多殘,或老殘同戶的特殊困難家庭,且無其他經濟來源。
3.家庭成員因病(含慢性病)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需繼續治療,年累計自付醫療費用達到當地人均可支配收入3倍以上),且無其他經濟來源的家庭。
4.家庭成員全部是老年人(60周歲以上)、未成年(16周歲以下)的;或其贍養、撫養人均因病、因殘喪失勞動能力,無贍養、撫養能力的。
5.非農村低保和扶貧家庭,因災害、突發性事件主要勞動力死亡、重殘等致貧,且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
6.因其他原因,主要是指因自然災害、社會災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難,無法依靠產業扶持和就業幫助脫貧的貧困家庭。
社會保障兜底脫貧對象、低保對象必須嚴格按戶施保,要堅決杜絕人為分戶、拆戶、并戶現象發生。
四、工作要求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依據本次清查整改,進一步規范城鄉低保工作程序,將城鄉低保工作納入規范化,制度化建設軌道。
(一)規范申請受理的責任主體。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中明確規定,鄉鎮人民政府是低保申請、受理、入戶調查、評議家庭收入情況、財產狀況調查核實的責任主體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充分履行主體責任,認真組織實施,把好各個關口,確保申請對象認定準確,受理及時,調查全面,評議公開,并基本核實好申請家庭財產狀況。
(二)規范低保申請程序。申請低保應以家庭為單位,符合條件的家庭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書面提出申請,填寫低保申請書,家庭收入,財產聲明、申報承諾書,家庭經濟狀況授權委托書。如無行為能力,可由村(居)委會代其提出申請。低保申請書由戶主簽字確認,家庭收入、財產聲明及申報承諾書和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授權委托書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共同簽字確認。各鄉鎮要組織專人指導申請對象按要求如實規范填寫,凡不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申請對象,鄉鎮人民政府一律不予以受理。
(三)規范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由縣低收入居民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比對中心對城鄉低保家庭經濟狀況進行核對。
1、家庭收入。家庭收入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在規定期限內的經營性收入、工資性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等全部可支配收入。
(1)經營性收入。主要包括從事種植、養殖、采集、加工等農林牧漁業的生產收入及其他家庭經營性收入,能夠出示有效證明的,按證明的收入扣除成本后計算;無收入證明,又無合同規定或固定價格的,可參照當地同類區域平均產量和當地的收購價,按當地評估標準和核算方法計算;用于家庭自給消費的,不計入收入。
(2)工資性收入。主要指勞務活動所得收入,能夠出示有效證明的,按所證明的收入計算;不能出具有效證明的,可比照務工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3)財產性收入。主要包括土地林地出租、土地征用補償、房屋出售出租等收入及其他財產性收入。有協議、裁決或判決的,按協議、裁決或判決的數額計算;無協議、裁決或判決的,可按當地評估標準和核算方法計算。
(4)轉移性收入。主要包括糧食直補、農資綜合直補、林業補貼、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等收入及其他轉移性收入。有協議、裁決或判決的,按協議、裁決或判決的數額計算;無協議、裁決或判決的,可參照相關人員的支付能力計算。法定贍養、扶養、撫養義務人正在享受低保的,可以視為無履行贍養、撫養和扶養能力。
(5)地方政府規定的其他家庭收入。
2、家庭財產評估。主要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所擁有的土地、房產、農機、車輛、家電等資產。家庭財產狀況超過當地規定的標準,不予享受低保。全縣統一制定符合當地實際的低保申請家庭收入和財產核定辦法,明確收入排查范圍,出臺行業認定標準,對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履行相關法定義務提出具體要求,并提出家庭財產狀況具體標準。
(四)規范入戶調查。鄉鎮人民政府派2名(含)以上經辦人員,對申請城鄉低保的家庭逐一入戶現場調查,詳細真實記錄申請人家庭人口結構、收入、財產、生活等狀況,并簽署意見。入戶率應達到100%,并對社會保障兜底脫貧的家庭予以單獨標注。
(五)規范民主評議。低保民主評議由鄉鎮駐村(居)委會干部或鄉鎮領導負責主持,邀請村(居)民委員會成員、低保工作人員、熟悉村(居)民情況的黨員代表、村(居)民代表、低保困難戶代表以及駐村(居)委會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相關人員參與評議,參與評議人數不低于31人,其中群眾代表不低于60%。評議前,要組織評議代表進行培訓,宣講低保有關政策,確保評議公開,評議小組成員要在評議結果上簽字,并對評議結果負責。
(六)規范公示制度。對清查取消的、新增的以及補差水平變更的低保對象,要全程進行張榜公示。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公示民主評議和審核結果,鄉鎮人民政府、各村委會(社區)應設置統一固定的公示欄,每個行政村(社區)在現辦公場所設立本村(社區)城鄉低保永久性公示牌,進行分類公示,有條件的鄉鎮可利用電子顯示屏和戶外顯示屏對低保對象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家庭成員姓名、居住地址、享保人口、享保標準等;縣民政局在政府門戶網站或縣有線電視上公示低保對象的家庭成員情況、收入情況、保障金額等信息,并向鄉鎮人民政府提供加蓋縣民政局公章的各行政村低保對象相關信息,由鄉鎮人民政府在低保申請家庭居住地長期公示。對國家公職人員、基層干部(含村、社區干部)、低保經辦人員近親屬享受低保的對象,單獨公示,做到低保政策、程序、結果全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七)規范動態管理。縣民政局每年要牽頭組織對低保家庭的人員、收入、財產情況進行一次年檢復審,并根據年檢復審情況作出低保金停發、減發或增發的決定。鄉鎮人民政府應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有勞動能力三種類別分類管理。對于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人的“三無人員”,每年核查一次;對短期內收入變化不大的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對收入來源不固定,成員有勞動能力和勞動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則上實行城市按月、農村按季核查,及時清退不符合條件對象,納入符合條件對象,做到動態管理到位,進行及時有序。
(八)規范年檢制度。為進一步規范城鄉低保管理,掌握低保對象的家庭狀況,每年8-9月份,對社會保障兜底脫貧對象每年審核一次。年檢工作由民政局主檢,鄉鎮民政辦協檢。
1.凡屬我縣的城鄉低保戶都應攜帶本人身價證、全家戶口本、低保證、低保金(一卡通)存折原件到所在鄉鎮民政辦進行登記年檢,新增的低保戶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原件,如:家庭成員中患大病的,提供縣級以上醫院診斷書,重度殘疾的,提供有關部門發的殘疾證;上大學的,提供在讀學校注冊的學生證或新生錄取通知書;離婚的提供離婚證或離婚協議,確保低保戶提供的情況真實可靠。
2.城鄉低保戶年檢時,由縣民政局嚴格審查各種證件,了解詢問低保戶家庭詳細情況,填制年檢登記表,鄉鎮民政辦填寫低保對象臺帳,對低保對象進行信息采集,更新電子臺帳,并上報縣民政局,由縣民政局抽查入戶,核實低保對象所反映的情況。
3.年檢合格的低保戶,由縣民政局在新換發的《低保證》上統一加蓋帶有日期的“年檢合格”印章,低保對象在年檢登記表上簽字蓋章,不能按時參加年檢的低保戶,一律視為年檢不合格,取消其城鄉低保待遇,收回《低保證》。
4.對于年老體弱、殘疾人出行不便的低保戶,由工作人員上門進行年檢。
(九)規范檔案管理。縣民政局、鄉鎮人民政府要嚴格低保對象的檔案管理,做到一戶一檔。要分別建立低保電子、紙質檔案數據庫,所有檔案資料實行“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低保情況異動時要及時做好記錄,做到資料真實,有據可查,程序嚴格。紙質檔案報縣民政局審核后交鄉鎮人民政府統一存檔,各鄉鎮要明確專人負責檔案管理工作,明確管理責任,人員異動時,檔案要及時交接。低保對象檔案需包含以下內容:
1、“三書”主要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申請書,由申請家庭書面陳述申請低保的理由。
(2)低保家庭財產聲明及申報承諾書由申請家庭如實填寫家庭成員收入情況及家庭財產狀況,承諾提供的相關資料真實完整,并承諾當家庭人口狀況、收入狀況、財產狀況發生變化時,履行及時告知義務。
(3)低保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授權委托書,由低保申請家庭承諾授權民政部門向相關部門查詢其家庭成員住房、車輛、公積金、社保、銀行存款、通訊及水電支出等多方面信息。
2、“三表”主要包括:
(1)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信息采集及入戶調查情況表。包含低保家庭基本信息、家庭成員信息、家庭財產情況等信息,并由保障對象簽字、村(居)委會、鄉鎮民政辦、鄉鎮分管領導、鄉鎮長、縣社會救助服務中心、縣民政局領導等相關責任人進行調查并簽字確認。
(2)國家公職人員和村(居)干部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表。包含國家公職人員、基層干部(含村干部)、低保經辦人員近親屬享受低保的信息。
(3)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表。包含家庭成員信息、村(居)委會初審意見、鄉鎮審核意見、縣民政局審批意見。
3、“兩記錄”主要包括:民主評議記錄。包含民主評議舉行的時間、地點、參加人員及評議結果,并由所有參評人員簽字確認。公示記錄。包含公示的時間、地點、是否收到異議情況說明及公示的實地圖片信息。
五、實施步驟
此次低保大清查按照先農村后城市步驟實施。其中農村低保清理工作從20xx年5月10日起至6月30日止。具體時間分四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5月10日到5月19日)。一是動員部署。由縣政府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統一部署和安排相關事宜,加強對活動的組織領導;各鄉鎮要分別召開動員大會,緊扣“法制救助惠民生”主題,對清查工作進行動員部署;二是制定方案。每個鄉鎮都要根據縣里的方案制定可行的、操作性強的具體實施方案,組織鄉(鎮)、村(社區)干部系統學習、宣傳低保政策;同時,要制定鄉鎮黨政班子包片、干部包村制度,明確工作職責和措施。三是廣泛宣傳。通過發放宣傳資料、懸掛宣傳橫幅等靈活多樣的宣傳形式,宣傳清查的意義、方法、享受城鄉低保的條件、申請審批程序等,將活動深入到鄉鎮、村(社區)及群眾家中,引導社會各界從正面了解社會救助工作性質及政策精神;縣民政局要統一制作橫幅和政策宣傳冊,并通過縣電視臺、縣黨報、手機報等媒體進行廣泛宣傳,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切實提高城鄉低保政策的知曉率及公信力。
(二)整改規范階段(5月20日到6月15日)。
1、入戶核查。對符合低保條件未納入保障范圍的要摸清情況,及時按程序辦理。入戶核查由鄉鎮統一組織,集中力量,以社區(村)為單位,組織人員對所有在冊低保對象進行逐戶核查,逐戶分類,填寫好“三書”:即《低保申請書》、《家庭財產聲明及如實申報承諾書》、《家庭經濟狀況核查授權委托書》;“三表”:即《衡南縣城鄉低保家庭經濟狀況核查表》、《城鄉低保工作責任表》、《特殊人員備案表》,并將紙質(蓋章)與電子版一同報縣城鄉社會救助服務中心。鄉鎮干部入戶核查要做到三個“六必知”和四個“100%”。掌握城鄉低保對象的情況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員戶籍現狀、家庭收入、家庭財產、社會關系、病殘診斷、看病就醫情況;掌握其他困難群眾的情況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員財產、社會關系、家庭財產、致貧原因、家庭開支、申報情況;對城鄉低保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六必知”,即:申請受理、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審核公示、檔案管理、舉報受理情況。做到“四個100%”:即鄉鎮要做到本轄區的低保戶100%入戶;對投訴較多的個人、群眾反映強烈而未納入低保的家庭100%入戶;低保檔100%查閱;簽署核查情況調查表100%。縣救助服務中心按照分工,負責掛點單位的業務指導。
2、民主評議。由所在社區(村委會)的民主評議小組對在冊低保對象是否繼續享受城鄉低保進行民主評議。評議過程中,先由調查人員陳述在冊低保對象基本情況,然后通過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是否繼續享受低保或調整。由各社區(村委會)將評審結果在公示欄中予以公布。
3.審核審批。縣、鄉鎮、村(社區)三級從事低保工作的人員共同參與對申請對象的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對操作程序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核,簽署審核意見,將初審結果張榜公布,公示期為7天,并將通過初審的低保對象材料交縣城鄉社會救助服務中心復核、抽查和審批。建立審核審批結果書面送達制度,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鄉鎮應書面向申請人說明不予批準的理由,并送達申請家庭,由低保申請家庭成員簽字確認簽收。
(三)檢查驗收階段(6月16日至6月24日)。同時,各鄉鎮組織人員完成低保對象信息的錄入和建立低保對象檔案,完善扶貧開發數據,確保對象信息準確無誤。由縣城鄉社會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組成的城鄉低保對象聯合認定機構對各鄉鎮城鄉低保清查工作組織重點抽查和復核,抽查率不低于30%,對保障差錯率在2%以上的村和社區,責令重新進行整改。
(四)審批公示階段(6月25日至6月30日)。縣民政局對初審通過的城鄉低保對象作進一步審核,符合享受條件的予以批準。各鄉鎮將審批結果以村(社區)為單位進行張榜公示,公示無異議對象由縣民政部門按程序發放保障金。
六、工作措施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XXX指出“扶貧必先識貧”。精準認定社會保障兜底對象是打贏“社會保障兜底一批”脫貧攻堅戰的前提條件。這次城鄉低保大清查,縣人民政府將組織民政、財政、扶貧、人社、衛計、殘聯等部門成立社會保障兜底脫貧對象認定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建立社會保障兜底脫貧對象聯合認定機制。領導小組在民政局設立辦公室,民政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扶貧辦主任兼任副主任,各成員單位抽調人員參與辦公室工作,具體承擔聯合認定職責。各部門、各鄉鎮和單位要站在講政治和講全局的高度,把該工作作為一件大事,擺在突出位置,統籌安排,精心組織,縣級領導對所包鄉鎮的城鄉低保工作進行指導、監督,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進行抽查,切實提高城鄉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
(二)要制定具體方案。各相關單位,各鄉鎮要根據中央和省、市、縣關于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精神,科學合理地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嚴格按政策要求執行,不得亂開政策口子、隨意擴大兜底范圍。確定兜底保障對象時要以家庭經濟狀況為基礎,不得將重殘、重病等人員從家庭中分離出來單獨兜底保障。同時,要加強動態管理,要結合社會保障兜底脫貧對象認定工作,對農襯低保對象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將原來的“政策保”、“維穩保”、“人情保”等對象以及脫貧家庭和經濟狀況好轉后,不再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對象全部停止低保。
(三)要明確職責分工。各鄉鎮要成立城鄉社會救助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認定機制,明確工作要求,落實責任分工。縣民政局要提供現有農村低保對象花名冊,組織城鄉低保對象的入戶調查、家庭經濟狀況核查核對、提供加蓋公章的對象公示信息,組織聯合認定審批,建立城鄉低保對象電子和紙質檔案并存入民政部門。縣財政局要根據保障標準和人員規模做好資金預算和資金保障。縣扶貧辦要提供現有貧困對象花名冊和年度已脫貧的貧困人口花名冊,將納入扶貧開發范圍的城鄉低保對象納入扶貧開發范圍,建立社會保障兜底脫貧對象電子和紙質檔案,并和民政局協調一致。縣人社局要提供貧困對象勞務輸出、就業救助、社保等信息的查詢和核對。縣衛計局要提供醫保信息。縣殘聯要進行殘疾程度認定,發放殘疾等級證書。
(四)要落實主體責任。各鄉鎮作為此次城鄉低保清查工作的責任主體,明確鄉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清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分析原因,完善制度,規范程序,嚴肅紀律,通過查漏補缺,建立規范、動態的城鄉低保運行工作長效機制。精準認定城鄉低保對象的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公示、審核等工作由鄉鎮組織實施,各鄉鎮要有專人負責,人戶率要達100%.同時,這次清查整改將作為城鄉低保績效考核、為民辦實事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在全縣范圍內建立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績效評價體系,將低保工作納入縣政府對各有關部門、各鄉鎮目標管理考核、駐村干部年度績效考評的一項重要內容。
(五)加強責任追究。對申請對象隱瞞收入及財產、干擾辦事人員工作等行為;對清理工作不重視、組織領導不力、工作敷衍了事、該清退未清退、整頓效果不明顯的;對違背政策規定享受低保的,對采取不正當手段騙取作假、虛報瞞報低保待遇、干擾低保管理秩序的,將根據《衡南縣城鄉低保工作責任追究辦法》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同時,建立低保信訪有獎舉報制度,做到有報必查、有錯必糾。由縣民政局設立低保舉報專線,安排專人接聽群眾舉報電話,舉報熱線:85563568556376。對實名舉報者,經查實情況后,對當事人給予100-200元獎勵。
低保個人工作總結 篇7
近年來,我一直在擔任當地的低保工作負責人,這個職位借助了我在社會工作領域的豐富經驗和技能來為社區居民帶來幫助。作為一名低保工作負責人,我認為總結過去一年的工作是十分必要的,這不僅有助于我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也可以為新的一年提供更好的指導方向。
一、工作總結
過去一年,我認為自己在低保工作方面進步有限,但是有一些值得肯定的成績。比如,為社區內的低保對象提供及時、有效的救助;積極參與低保對象的資格復審工作,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人員納入救助范圍;加強與當地政府、社會組織和愛心人士的聯系,爭取更多的資金和物資支持等等。但是,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問題,比如救助工作中偏重于短期救助而忽視長效扶貧,與低保對象的溝通不夠及時和順暢,跟蹤和評估工作不夠精細等等。
二、工作思路
考慮到以上的問題,接下來,我會在工作思路上做出一些調整和改進,以更好地為社區居民和低保對象提供救助和服務。具體來說,我將:
1、優化救助政策,切實提高低保對象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2、加強低保對象的聯系和溝通,及時了解他們的真實需求,給予真正的幫助和關注;
3、積極組織社會資源和力量,促進低保對象的自我發展和脫貧致富;
4、完善跟蹤和評估機制,定期對低保救助情況進行回訪和評估,及時糾正工作中的漏洞和問題。
三、工作目標
在新的一年里,我將努力實現以下目標:
1、確保低保對象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障和維護;
2、提高低保對象的生活質量和獲得感,促進他們的身心健康和社交活動;
3、積極開展社會扶貧幫扶工作,發揮社會力量的作用,促進低保對象的脫貧致富和自我發展;
4、進一步加強工作能力和素質的提高,不斷完善工作流程和方法。
四、總結
總之,我的低保個人年度工作總結是:成績和進步有限,存在一些問題和挑戰,但是我會在新的一年里做出調整和改進,努力實現工作目標,為社區居民和低保對象帶來更好的服務和幫助。同時,我也希望得到相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支持和幫助,讓我們共同為低保救助事業做出積極的貢獻。
低保個人工作總結 篇8
20xx年年年初,我社區根據上級應保盡保的要求,有一戶家庭情況特別困難的,經過上戶調查。民主評議和對外公布,新批1戶,1人,發放低保金180元。
20xx年年X月份,我社區根據鎮民政所轉發市民政局《關于開展低保年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為切實做好低保年審工作,經研究成立了社區低保評議小組,制定了實施方案,堅持“以民為本、為民服務、為民解困”的民政宗旨,認真落實低保應保盡保動態管理的工作目標,嚴格程序,陽光操作,確保社區低保年審工作公開、公平、公正,不讓有任何人在這次低保年審工作中出現優親厚友,“關系保”、“人情保”等現象發生。低保關系到廣大困難群眾的切身利益,為做好這次低保年審工作,鎮,社區利用有線電視、過街橫幅、墻板、各種會議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擴大宣傳低保年審的相關政策,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使各項政策、程序公開透明,接受群眾監督,形成了群眾關心的良好氛圍。
20xx年年初我社區共有保對象106戶,192人,發放低保金36505元。年審時我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加大審核力度,確保各項低保政策落實到實處。針對低保對象,我和社區工作人員到戶核查,做到不漏一戶,審核時采取一查二看三入戶的辦法,上戶審核時我們讓低保對象持戶口薄,身份證,低保證,銀行存折接受審核。要求自己做到實事求是,審核從嚴,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社區審核出現已不符合低保條件的低保對象5戶9人1759元,對此審核結果進行張榜公開,接受群眾監督。二是強化動態管理,按照“應保盡保,應退盡退”的動態管理要求,對審核出的低保對象,通過民主評議,三榜公布后不符合條件的全部取消,對家庭情況有好轉的減標2戶343元。對新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1戶1人180元,按照程序填表上報。三是對取消的低保對象,給他們講明政策,做好解釋工作,確保社區低保年審工作,讓領導放心,讓社會認可,讓群眾滿意。
我社區全年共看望病人40多次,社區死亡人員14人,全部火化。今年共發放困難補助5600多元。今年X月一戶低保戶子女考上大學,補助4000元。今年10月,我社區有一困難戶家中起火,補助3000元。
今年的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按照鎮民政所規范化建設的要求,及時進行了整改,完善了申報程序,健全了檔案管理,提高了社區低保規范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