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是指對某一階段的工作、學習或思想中的經驗或情況加以總結和概括的書面材料,它可以使我們更有效率,因此我們要做好歸納,寫好總結。總結你想好怎么寫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養老保險工作總結,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養老保險個人工作總結2500字 篇1
尊敬的領導、各位同事:
時光荏苒,轉眼間又到了一年的年終總結時刻。在過去的一年里,我們養老保險工作團隊在公司領導的正確領導下,全體員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在這里,我代表養老保險工作團隊,向全體領導和同事們匯報一下我們的年終工作總結。
1.堅持以客戶為中心,不斷優化服務,提高服務水平。我們通過不斷改進流程和技術手段,提升了服務效率和質量,為廣大參保人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務。同時,我們還加強了對參保人的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了參保人的保險意識和權益意識,為他們提供了更加全面的保障。
2.加強了風險防范和管理,保障了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和穩健運行。我們加強了對投資風險的監控和評估,合理配置了資產組合,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率,為基金的健康發展提供了堅實的保障。同時,我們還加強了對各類風險的防范和應對能力,有效避免了各類風險事件的發生,保障了基金的安全性和穩定性。
3.加強了內部管理和團隊建設,提升了團隊的凝聚力和戰斗力。我們加強了對員工的培訓和考核,提高了員工的專業素養和工作能力,為公司的長遠發展奠定了堅實的人才基礎。同時,我們還加強了團隊協作和溝通,建立了更加和諧、高效的工作氛圍,為養老保險工作的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4.積極參與了各項社會公益活動,履行了企業社會責任,為社會和諧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我們積極參與了各類慈善活動和社區服務,關心困難群眾,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傳遞了企業的溫暖和關愛,樹立了良好的企業形象。
總之,過去的一年是養老保險工作團隊不斷努力、迎難而上的一年。在新的一年里,我們將繼續以更加飽滿的熱情和更加務實的作風,為公司的發展和養老保險事業的繁榮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最后,再次感謝各位領導和同事們對我們工作的支持和關心,祝愿公司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加輝煌的成績,祝愿大家身體健康、工作順利、家庭幸福!
養老保險個人工作總結2500字 篇2
20xx年,我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在縣委縣政府以及人社局局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在省人社廳市人社局的精心指導下,始終堅持“強化民生保障,服務發展大局”的工作理念,認真落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各項政策,按照“規范管理、優化服務、完善制度、健全體系”的原則努力開展工作,截止12月底,各項工作均有序推進。
一、工作開展情況
截止12月底,我縣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數共有34.96萬人,實際參保率達了95.6%;
籌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資金12434.3萬元(基金征繳2580萬元、向上爭資9854.3萬元);
全縣共22.87人繳費,征繳基金2580萬元,其中為2294名建檔立卡未脫貧人員代繳資金22.94萬元,為移民、殘疾、計生等六類群體共6922名人員代繳資金69.22萬元;
按時足額發放待遇人員79200人,累計發放資金9987.1萬元;
共終止多領、重復享受待遇人員502人,追回多發待遇16.25萬元;
各項補助代發金額231.1共萬元,其中獨生子女代發金額8.2萬元,鄉村教師代發金額108.9萬元,鄉村醫生代發金額113.1萬元,電影放映員0.9萬元。
二、工作主要措施
(一)加大宣傳力度,城鄉居保政策深入人心
今年元月份,我局就已對城鄉居保政策宣傳召開了會議進行了部署,印制了300多套城鄉居保政策宣傳畫冊以及10萬多份《茶陵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解答》;
春節期間還安排時間在犀城廣場和縣電視臺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進行了宣傳;
工作人員3月份深入到部分鄉鎮集市墟場,發放宣傳單,向廣大老百姓耐心地宣傳解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9月份啟動手機年審,印制宣傳單8萬余份,通過多舉措宣傳,真正做到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極大地激發了廣大群眾的參保熱情。
(二)不斷創新征繳方式,大力推行手機繳費
從開始的村組集中收繳,到20xx年推行自主到銀行網點繳費,再到去年開通手機繳費,我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征繳工作在不斷進步,不斷創新。秉承“讓數據多跑路、人民群眾少跑路”工作理念,今年我局在自主繳費的基礎上大力推行手機繳費,印制了8萬多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手機繳費指南》進行廣泛宣傳,并將手機繳費工作納入各鄉鎮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征繳工作年度目標管理考核。
(三)積極探索待遇人員年審的新技術新手段,全面推行手機年審
城鄉居保以往的年審方式都是由鄉鎮社保專干組織各村城鄉居保待遇人員進行集中年審,由于手段原始,極易弄虛作假、又很難防范,容易造成基金的流失,而且對高齡人員、行動困難人員也帶來很大的不便。為防止基金流失、方便待遇人員年審,今年我局積極與省居保中心聯系,系統開通了待遇人員手機年審功能。從9月開始我局對全縣近8萬名城鄉居保待遇人員進行手機年審。截止11月底,已基本完成待遇人員的年審工作。
(四)加大死亡申報力度,進一步保障基金安全
一是規范死亡申報程序。制定了標準版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人員死亡申報表》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人員死亡退款申報表》,表中明確要求申報的責任人和見證人以及死亡家屬簽名,規定村社區協管員每月必須按樣表上報,并印刷成冊分發至全縣各村社區。二是縣鄉經辦機構分別聯合紀檢部門對死亡申報工作不力的相關單位責任人進行了約談。三是出臺了死亡申報獎勵政策。今年7月份,縣政府下發了茶政辦發[20xx]106號文件,該文件明確規定村(社區)城鄉居保協管員每上報1名待遇人員死亡信息可獎勵20元。
(五)加大死亡冒領的稽核力度,盡可能減少基金的流失
為了追回死亡冒領的養老金,我局針對已核查出的死亡
冒領人員采取了一系列的舉措。一是對死亡人員親屬逐個下發稽核通知,要求限期將冒領的養老金退回到城鄉居保基金收入戶;
二是對逾期沒有退返的冒領人員,我局聯合經銀行農行對死亡人員賬戶進行稽核金額批扣;
三是對死亡人員正在領取待遇的配偶暫停待遇發放。
三、20xx年工作打算
(一)繼續做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發放工作,確保領待人員每月能按時領取到養老金。尤其是針對無卡人員,要及時通知本人來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局和農業銀行進行信息修改或銷戶處理后再開老卡。
(二)加強內部建設,進一步提高業務能力和服務水平。要不定期進行業務培訓,努力提高經辦人員的業務操作能力;
要繼續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規范業務流程,嚴格內部管理,保證廣大城鄉居保參保對象能方便快捷辦理各項業務。
(三)加強基金管理,確保基金安全。20xx年,我們仍將嚴格執行國家城鄉居保基金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法規制度和內控制度;
繼續加大稽核力度,利用系統數據比對功能,杜絕重復領待現象發生;
繼續完善手機資格認證制度;
利用系統疑似死亡人員信息查詢功能,加大領待資格認證力度,尤其是對死亡上報不積極、發放對象中高齡人員偏多的個別鄉鎮村,由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局工作人員親自把關,不定期進行領待人員資格認證,以確保基金安全。
養老保險個人工作總結2500字 篇3
10月24日縣動員會后,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親自過問,創新工作方式方法,以居民組為單位動員,以鎮村干部和民政辦、計劃生育辦、派出所集中服務和上門服務的方式,按照抓組織宣傳、抓動員試點、抓整體推進的總體思路,新農保政策深得民心,氛圍隆重,各項工作穩步推進。
(一)強化組織領導,精心制定方案。
1、成立組織。鎮政府成立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徐險峰鎮長親自擔任組長,分管副鎮長任常務副組長,全面負責領導推進全鎮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以鎮勞動保障所為基礎組建業務辦公室,抽調業務精干6名年輕同志為業務骨干,負責業務學習培訓,方案制定,工作推動等相關工作。
2、明確職責。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納入各村和鎮直有關單位年度目標考核內容,進一步明確鎮包村干部為該村新農保工作第一責任人,村委會主任為具體責任人,鎮公安派出所負責提供農村戶籍人口資料及身份證的辦理工作;鎮計生辦、民政辦、殘聯等單位負責做好計劃生育優惠對象、重度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參保銜接工作。
3、制定方案。鎮就業和社會保障事務所及辦公室牽頭做好試點工作的統籌協調、日常管理等工作,全面負責聯系掌握11個村新農保的進度和質量。并認真學習縣動員會精神和縣相關文件精神,并充分聽取了相關村、組干部的意見和建議,綜合制定了內容全面、可操作性強的《冶溪鎮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下發各村及相關單位,并明確了基本100%完成參保的工作目標和任務。
(二)強化宣傳動員,營造積極氛圍。
1、全面宣傳。我鎮采取各種有效形式,全面深入宣傳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重要意義、政策標準等,鎮電視臺開設專欄,每日滾動宣傳新農保相關政策;發放致群眾一封信6000份,對外出農戶集中地泉州等地,將材料帶到流動支部,通過黨員開展宣傳推介和示范帶動;開辟專門的,公示欄,定期公示新農保政策解答和進展。
2、層層動員。鎮于11月2日召開新農保試點工作動員會議,全體鎮干、主持日常工作的村干、相關鎮直單位負責人參加了會議,會上宣讀了《冶溪鎮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徐鎮長作了專門的動員報告,石咀等村進行了表態發言。各村在11月5日前,全面召開了動員會議。11月6日,全面完成了農行商戶代理點工作和新農合的摸底核對工作。
3、系統學習。開展了全面的學習培訓和輔導,由分管領導帶領開展多層次的學習和培訓,由保障所首先掌握好相關政策,首先培訓業務骨干,安裝了專門的電話xxxx,通過鎮干培訓、村干培訓,再到各村、各組的培訓,層層推動學習,我們鎮、村、組上的干部全面掌握相關政策,讓他們成為新農合的宣講人,帶頭人,在全鎮上下努力營造積極、濃厚的氛圍。
(三)強化試點動員,實現整體推進。
1、抓試點。在鎮召開動員會前,我們明確在石咀村河邊組開展試點,由鎮包點干部戴良峰、分管領導及保障所與村里通知一塊到組召開試點動員會議,現場宣傳政策,解答群眾疑問,摸索好的工作途徑和方法。并在11月2日全鎮動員會上進行經驗推介。收到了較好的效果。在此基礎上,我鎮明確各村以組為單位開好動員會,收集好相關資料,分類整理好業務。
2、抓整體推進。11月10日,我鎮在此召開新農合、新農保推進大會。會上,鎮領導小組通報了各村兩項工作的進度,在此就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了業務輔導和經驗推介座談,邀請鎮派出所儲誠云所長就60周歲以上老年人身份證的辦理及相關戶口難點問題進行了現場解答和工作安排。
養老保險個人工作總結2500字 篇4
建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實實在在解決廣大農村居民“老有所養”的重大惠農民生工程。自20xx啟動新農保工作以來,我鄉按照有關部門要求,嚴格執行各項政策制度,我們鄉村統一思想,重點抓管,落實到位,新農保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創新方法,明確責任,明確獎罰制度,不斷督任務完成。
1、責任明確。面對如此巨大的收繳任務,鄉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將社保作為全鄉三大中心工作來抓,鄉黨委政府制定了中層干部辦樣板村、包村干部、村干部辦樣板組的辦點示范工作措施,定時定責。各辦公室為單位捆綁考核,激勵各辦比學趕超,良性競爭,推動新農保工作進行。鄉干部和村干部不分白晝地走組串戶,宣講政策,解答疑惑,親征保費。為了解各辦各村收繳任務完成進度情況,鄉領導及時召開會議,聽取匯報征繳進度,進行督戰。農保工作得到了鄉領導的高度重視,為我鄉農保工作順利開展打下堅實基礎。
2、獎罰分明,影響考核。鄉黨委政府把農保納入鄉、村干部目標管理考核。對于完成任務的村,給與一定獎勵。
二、保質保量,吃透參保政策。
按參保條件規定,外出打工已參進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人員不予再進,另外公安數據中還有戶口異動、部隊服役、出嫁戶口未遷出、死亡人員,此部分人員也是無法參保人員,導致各村要完成任務更顯困難,加上外出務工人數較多,有的根本聯系不上。但全鄉上下克服種種困難,鄉、村干宣講政策,解答疑問,收繳保費。鄉人社中心嚴格把關絕不允許非農戶口人員都上報參保,,嚴格按照政策要求,不合條件不予參保,給村干部和村民解釋,做好了第一關審核工作,卡關切源,禁止所有不符合政策的人員進保,保證了參保人員 100%符合新農保的參保條件。
三、克服人手不足,完善資料
我鄉人社工作主要是兩個人負責的,而新農保工作具體業務工作僅由2人完成。我們為克服時間緊、任務重、難度大的困難,加強了業務學習,理清思路,加強責任心,總結出一套相對簡單且準確的信息錄入方法,使我們的工作得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時加班加點,放棄周末休息時間,在最短的時間里,我們先已完成了人員錄入,我們采取業務上一人專門負責收集和審核表格,核對姓名、身份證號碼、戶籍地、戶口性質等,保證了資料準確性;一人專門負責錄入和上傳信息,更全面地完成了數據錄入,在最短時間保證參保人和保費的落實到位。有時為了一個人的資料不齊全,我們要打電話通知村級聯絡員,要求資料報送齊準,村干部更是頂著烈日,奔波于村民家、派出所、農保站之間,為的就是將每一個合條件的人員準確參保。目前資料收集工作也正在有秩進行中。
四、克服問題復雜,爭取理清思路,保證不漏不缺。
改錯信息,不留疑點。大面積的工作已經告一段落,但是遺留下來的一些個體化問題,這部分人是符合政策人員,如姓名和身份信息有誤、外地嫁入我鄉的人員、特殊參保人員、參保費數額不對等問題的存在,需要一一解決,更改成正確信息,但是這個更改需要多個部門聯動,多項手續協調,相對難度較大,花費時間較多,要求業務員思路清晰。我們正在逐一完成這項工作,為防止打印票據后難以修改,我鄉在錄入名單后又返回各村,要求各村認真核對信息,錯誤的信息將報縣、省有關部門修改。此外每月全鄉都有密碼遺忘、農保卡丟失人員上報,每月都有年滿60歲人員需要去查詢上報,每月有死亡人員待遇需要暫停或中止,并報相關資料,
五、月報增減,落實各項政策,確保發放到位。
新農保工作是一項全年性的,常年性的業務型工作,日常工作明確,我們根據上級指示,定于每月20日前定期報送60歲到齡表格和死亡表格。全鄉新農保工作每月發放準時到位,讓老人每月按時拿到錢。
今后我們將繼續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積極開展農保等各項業務工作,尤其是社保歸檔材料的整理工作,更加規范經辦業務流程,做到內部管理嚴格有序,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不折不扣地完成黨委、政府交辦的各項任務,為黃灣鄉的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養老保險個人工作總結2500字 篇5
半年來,我按照區委、上級的部署,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導下,在上級業務部門指導下,緊緊圍繞全年目標管理任務,緊扣重點,突破難點,強化管理,提升服務,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現總結如下:
一、主要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1、參保單位及人數:全區參保的企業單位家,機關事業單位家,參保的`企業及靈活就業在職人數達xx人,實際繳費人數xx人(完成出國留學全年目標任務),企業退休人數達xx人;參保事業在職人數xx人,完成全年目標任務119 %,事業退休數達xx人。
2、企業養老保險擴面:xx月份全區已新增企業養老保險參保人數xx人,完成全年目標任務%。
3、基金征繳:截止x月底全區共完成企業養老保險征繳xx萬元,完成全年任務%,完成事業養老基金征繳xx萬元,完成全年任務x%。累計征繳基金(含x和養老保險基金)xx萬元。
4、養老金發放:xx月份共發放企業養老金x8萬元,共發放事業養老金xx萬元,累計發放xx萬元,按時足額社會化發放率x。
5、同級財政補助。上半年共落實企業養老保險同級財政補助xx萬元,完成全年任務%。
6、上解資金:上解省級調劑金xx萬元,完成全年任務% 。
7、基金結余:截止x月底全區共累計結余企業養老保險基金xx萬元,累計結余事業養老保險基金xx萬元,兩項合計共累計結余xx萬元。
8、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今年1-6月份共新增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和生活保障人數xx人,完成全年目標任務。
二、主要工作情況
1、企業養老保險擴面征繳力度加大。擴面征繳是社保工作重點難點,為抓好這項工作,我局實行全員目標管理考核責任制,將擴面征繳指標進行細化分解,任務落實到人,同時加大對鄉鎮街道考核調度力度,充分調動鄉鎮街道及社區勞保機構工作人員積極性,落實獎勵機制,構建了區、鄉(街)社區三級社保擴面工作體系。上半年先后在晶珠廣場、太平小區廣場、鴻運數碼廣場、西園市場、立新機電市場及2x個社區開展社保政策知識宣傳,發放各類宣傳資料x余份。為形成推進擴面征繳的強大合力,與區勞動保障大隊一道深入全區用人單位進行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對拒不簽訂勞動合同拒不辦理社保的用人單位申請區法院強制執行,有力地推進了擴面征繳工作。我局還與區地稅局加大銜接協調,上半年將XX年地稅代征單位和個人的養老保險手續全部辦結。貫徹落實好湘政辦發號文件,妥善處理了小集體工、家屬工、五七工等職工參保事宜。
2、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工作規范運行。堅持不轉向、不停步、不后退三不原則,穩妥推進事業養老保險工作。我區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全面實現電腦化管理,電腦結算收繳和撥付單,全區區直差額、自收自支編制工作人員、鄉鎮七站八所及衛生系統各醫院、環衛系統、街道差額和自收自支事業編及社區工作人員事業養老保險手續均走上規范化運行軌道,基金征繳增幅明顯,欠繳情況逐步消除。
3、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離退休人員養老金能否按時定額發放,關系社會穩定和廣大離退休人員切身利益,上半年共發放退休人員養老金x萬元,其中事業退休人員養老金xx萬元,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xx萬元,發放實現了企業養老金系統內發放要求,財務業務關聯,并有效克服停電等客觀原因引起的不便。
一、加大與銀行工作銜接,采取網上銀行的方式方便快捷的將退休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到位;
二是提升服務水平,提高辦事效率,耐心做好離退休人員接待工作,做好政策解釋,妥善解決離退休人員因退休存折遺失,名字個別字錯誤等情況的核實、補辦手續;
三是做好生存狀況調查工作,防止冒領養老金行為發生,在全面啟動了企業離退休人員人臉建模工作;
四是認真做好離退休養老金調待工作,x月份全面完成了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第八次調待工作。
4、深入基層推進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上半年,我局與鄉鎮街道及有關部門一道,深入到全區各征地項目村組廣泛宣傳被征地農民社保政策,先后深入聯合街道楊柳村、紅湘街道聯合村等,辦理被征地農民參保手續325人,其中辦理參加養老保險324人,辦理參加養老生活保障1人。
5、基礎工作和經辦服務能力大大提升。上半年我局接受了市審計組對社保基金的專項審計,對審計指出的問題認真整改到位。同時加大政務大廳工作人員業務政策培訓,做到一崗雙責,一事兩崗兩審。
6、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信息數據采集工作全面完成,并受到省人社廳的通報表彰。積極向省申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試點材料,省廳已正式批復我區為全省第四批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縣市區。
養老保險個人工作總結2500字 篇6
隨著人口老齡化問題日益突出,養老保險作為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承擔著為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重要職責。在過去的一年里,我們養老保險部門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政策,積極開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現就全年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如下:
一、政策宣傳和普及工作
在過去一年里,我們養老保險部門深入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養老保險政策,積極開展政策宣傳和普及工作。通過舉辦各類宣傳活動、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提高了廣大群眾對養老保險政策的認識和了解,增強了他們的參保意識和權益意識。
二、參保管理工作
在參保管理方面,我們養老保險部門堅持以人為本,不斷優化服務流程,提高服務效率。通過開展參保登記、繳費核定等工作,積極引導和幫助更多的人員參加養老保險,確保參保人員的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資金管理和運營工作
在資金管理和運營方面,我們養老保險部門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財務制度和規定,加強資金監管和運營管理,確保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性和穩健性。同時,積極探索資金運用的途徑和方式,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為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堅實的資金保障。
四、風險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
在風險防范和應急處置方面,我們養老保險部門建立健全了風險評估和監測機制,及時發現并處置各類風險隱患,確保了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運行。同時,加強了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應急演練工作,提高了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五、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
在信息化建設和管理方面,我們養老保險部門不斷加大信息化投入,推進信息化建設,提高了信息化系統的運行效率和管理水平。通過建設智能化平臺,提高了數據的準確性和實時性,為養老保險工作提供了堅實的信息支持。
六、隊伍建設和培訓工作
在隊伍建設和培訓方面,我們養老保險部門注重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加強了內部培訓和外部交流,提高了員工的業務素質和綜合素養,為養老保險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堅實的人才保障。
過去一年,我們養老保險部門在各項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需要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在新的一年里,我們將繼續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養老保險政策,不斷加強和改進各項工作,為養老保險事業的發展貢獻我們的力量。
養老保險個人工作總結2500字 篇7
按照市人社局文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的通知精神,市目督辦下達我鎮的目標為年應參保人數XXX人,鎮勞動保障所在鎮黨委、政府的堅強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的關心指導下,為保障廣大城鄉居民的合法社會保障權益,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這項重點惠民工落到實處,我鎮開展了扎實有效地工作。截止6月25日,我鎮上半年已完成XXX人,參保率達48%。60周歲以上參保人員養老金按時按要求發放到位,較圓滿的完成了此項工作,現將工作情況小結如下:
一、領導重視強化責任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黨委政府領導高度重視,成立了鎮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此項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實施,做到了領導到位、人員到位。
(二)組織動員,強化配合。
及時召開鎮村組干部動員大會,重點強調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一項民生工程,涉及面廣,業務性強,要求各村(社區)牢固樹立團結思想,既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要加強配合、密切協作。
(三)宣傳引導,營造氛圍。
雖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從20xx年就已經開始試點,但是對于廣大城鄉居民來說,是一項新事物,新政策,要讓群眾在短時間內接受,自覺踴躍參保,宣傳工作十分關鍵。因此我鎮勞保所和各村(社區)干部在市社保局的指導下,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充分利用各類宣傳工具走村入戶為參保人員講清了政策,講明了實惠,使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深入人心,極大地提高了廣大居民參保的積極性、主動性。
二、注重方法,科學推進
(一)調查摸底,信息采集。
認真開展了有關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家庭成員參保情況的摸底登記工作,做到"鎮不漏村、村不漏組、組不漏戶、戶不漏人"。并通過個人申報、戶籍信息對比等方式,摸**鄉居民家庭成員參保對象情況。
(二)增強培訓力度,提高業務能力。
鎮勞動保障所工作人員到社保局接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知識業務培訓會。在前期的動員會后,勞保所又召集各村(社區)負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干部,再次解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以保證每個村的辦理人員都能明明白白的了解居民養老保險的辦理流程和所需證件,都能向村民講清該保險的好處和參保方法。
(三)上下配合,熱情服務。
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理期間,勞保所及各村(社區)干部熱情地接待群眾的咨詢,耐心解答各種實際參保所遇到的問題,并下到各村協助村干部宣傳和辦理相關業務。主動聯系各村,了解并督促各經辦人員及時將本村的參保登記材料上報審核,有錯誤或有問題的立即反饋到各村,以便及時解決。與此同時,我們還對所收到的參保材料認真進行審核,有問題的及時與參保人、市社保中心聯系。整理數據時嚴格仔細,在所有材料審核完成后整理歸檔。
三、多措并舉,取的實效
(一)科學操作,實事求是。
堅持合理利用時間。在收繳保費的同時,同步進行信息采集和檔案制作整理,集中力量重點采集60周歲以上到齡領取人員的信息,保證養老金及時發放,打消了群眾疑慮,贏得了百姓信任,讓大家都能主動積極地參保。在參保辦理過程中我們嚴格篩選,嚴格執行政策,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二)健全制度,力求長效。
做好參保辦理的同時,在市人社局的指導下,我們狠抓了基層基礎建設,完善各項制度,配備專職人員開展此項工作。建立了完善的工作運行機制,明確了工作職能,對基礎資料的收集、審核實行分級負責、層層把關,做到權責明確、責任到人。建立了工作協調機制和情況通報等制度,互通信息、整合資源,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建立并逐步完善了監督管理機制,確保信息數據準確無誤,資金發放及時到位。建立完善了考核獎勵機制,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服務體系運行情況的考核,不斷改進服務方式,把這件惠民利民的好事辦好。
四、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中的不足和下一步打算
盡管我鎮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工作中也存在著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空掛戶和外出務工人員對參保工作有影響。我轄區外出務工人員多、人口流動大,很多常年在外的人無法聯系,難以做到有效的宣傳。二是有部分群眾對于繳費檔次的選擇猶豫不決,數據輸入后又要改正,造成工作的不便以及增大了工作量。三是通過村(社區)了解,有的年輕人特別是80后、90后對于保險認識太淡薄,不愿意參保。
20xx年,面對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新形勢、新任務和新挑戰,我們將根據上級要求,在人社局領導下,做好以下工作:
1、進一步加強宣傳工作,繼續提高參保率。采取特定目標群體的多形式,多措施的政策宣傳,加快推進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覆蓋面。
2、進一步加強經辦機構建設,充實人員力量,提高公共服務水平,為參保人員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規范的服務。
3、進一步完善現有參保人員資料庫,及時修改、完善基本信息,加快信息網絡系統建設,確保登錄人員信息準確無誤。
養老保險個人工作總結2500字 篇8
在過去的一年里,我們養老保險工作團隊在各級領導的正確領導下,積極開展工作,努力提高養老保險服務水平,為廣大參保人員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以下是我們養老保險年度工作總結的主要內容。
一、工作開展情況
在過去的一年里,我們養老保險工作團隊按照上級部門的工作部署,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養老保險政策,積極開展各項工作。我們加強了對參保人員的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了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險意識,增強了他們的參保信心。同時,我們加強了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確保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運行。此外,我們還加強了養老保險服務窗口的建設,提高了服務效率,為參保人員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務。
二、工作成績
在過去的一年里,我們養老保險工作團隊取得了一系列顯著成績。
1.我們成功開展了各項宣傳和教育活動,提高了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險意識,增強了他們的參保信心。
2.我們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加強了對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確保了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運行。
3.我們加強了養老保險服務窗口的建設,提高了服務效率,為參保人員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務。
三、存在的問題
在工作總結過程中,我們也發現了一些存在的問題。
1.養老保險宣傳和教育工作還存在一定的薄弱環節,需要進一步加強。
2.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需要進一步加強監督和管理。
3.養老保險服務窗口的建設還有待進一步完善,需要進一步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針對存在的問題,我們養老保險工作團隊將進一步加強養老保險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險意識。同時,我們將進一步加強對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確保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運行。此外,我們還將進一步完善養老保險服務窗口的建設,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為參保人員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
養老保險個人工作總結2500字 篇9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推行十多年來,在實踐上取得了豐富的經驗,在理論上也積累了大量的文獻資料。對這些文獻研究的焦點問題,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建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存在的問題、實踐中的區域差異、今后發展的對策和建議等進行整理和總結,并分析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問題,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今后的發展能起到一定的啟示和借鑒作用。
農村社會保障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關系到占總人口約70%的人民目前或將來的生活質量,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則是其中的關鍵內容之一。隨著老齡化浪潮洶涌而來,農村養老問題變得日益突出和緊迫。為了尋找合適的解決途徑,我國政府從80年代中期開始,探索性地建立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到目前為止,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已有10多年的歷史。這段歷史可以大體劃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1986—1992年,為試點階段。1986年,民政部和國務院有關部委在江蘇沙洲縣召開了“全國農村基層社會保障工作座談會”。會議根據我國農村的實際情況決定因地制宜地開展農村社會保障工作。一些經濟較發達的地區成為首批試點地區。
第二階段:1992年—1998年,為推廣階段。1991年6月,原民政部農村養老辦公室制定了《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以下簡稱《基本方案》),確定了以縣為基本單位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原則,決定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國公布實施。此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在各地推廣開來,參保人數不斷上升,到1997年底,已有8200萬農民投保。
第三階段:1998年以后進入衰退階段。1998年政府機構改革,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由民政部門移交給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這個階段由于多種因素的影響,全國大部分地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出現了參保人數下降、基金運行難度加大等困難,一些地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甚至陷入停頓狀態。官方對這項工作的態度也發生了動搖。1999年7月,國務院指出目前我國農村尚不具備普遍實行社會養老保險的條件,決定對已有的業務實行清理整頓,停止接受新業務,有條件的地區應逐步向商業保險過渡。
從以上幾個發展階段來看,可以說到目前為止,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實踐上是并不成功的。在理論上,這一制度也引起了激烈的爭論和批評。90年代以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一直是人口經濟學研究的一個熱點問題,積累了大量的文獻資料。這些文獻全面地反映了各地各時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發展狀況、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相關的對策。在目前這一政策面臨轉折時,對這些研究進行綜合分析,能使我們全面地總結這項工作的經驗教訓,為今后農村老年人口的社會保障工作提供參考。本文在大量查閱90年代尤其是1995年以來的文獻資料的基礎上,發現研究的焦點主要集中于以下幾個方面:
一、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現有文獻對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宏觀必要性基本上沒有異議。作為農村社會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建立對保障老年農民的利益,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和改革的深化,保證社會的穩定和進步都有積極意義。另外,它還有助于減輕農民“養兒防老”的思想,從而有利于計劃生育政策的貫徹執行。何承金等人的研究認為,中國西部農村人口控制的主要障礙在于社會保障體系殘缺不全,農民養老難以落實。
更多的研究從微觀經濟個體的養老需求與供給出發進行分析,認為由于農村家庭的小型化,大量青壯年農民流向城市,老年農民社會地位下降等原因造成了近年來農村家庭養老功能的逐步淡化、弱化。而土地、家庭儲蓄和農民自身的養老能力都難以擔負起老年農民的生活保障。
盡管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有必要建立,可是在我國目前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下能否建立起真正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呢?一些文獻對建立農村社會保障的約束性進行分析后指出,由于我國資金有限,而城市又處于經濟改革的中心,在資金的競爭性使用中具有優勢;而且福利國家的困境對政府的警示作用使國家不敢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投入太多,因此現階段我國尚無能力建立真正的全國范圍內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只能以局部地區的社區保障作為替代。楊翠迎、張暉等人分析了我國農民社會養老保險的經濟可行性,認為目前建立全國范圍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不可行的,只有東部和中部一些省份才具備開展這項工作的條件,”。從世界經驗來看,馬利敏認為中國的二元經濟結構及大比例的農村人口決定了現在不宜把農業家庭人口納入賬戶養老保險體系。
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
1.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存在的諸多問題已引起許多學者的關注。這些問題中,有的是制度設計本身的缺陷;有的是在執行過程當中出現的問題。前者主要包括:
1)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缺乏社會保障應有的社會性和福利性。《基本方案》規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資金籌集上堅持以“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的原則。這樣,由于大多數集體無力或不愿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給予補助,絕大多數普通農民得不到任何補貼,在這種資金籌集方式下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際上是一種強制性儲蓄或鼓勵性儲蓄,也正因為這一點導致了不可能強制要求農民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但如果要使這項工作開展下去,常常需要采取強制性的行政命令,這又違背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自愿性原則。因此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制度設計時就使其執行陷入了兩難境地。
2)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存在制度上的不穩定性。各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基本上都是在民政部頒布的《基本方案》的基礎上稍作修改形成的,這些辦法普遍缺乏法律效力。因此各地對這一政策的建立、撤消,保險金的籌集、運用以及養老金的發放都只是按照地方政府部門,甚至是某些長官的意愿執行的,不是農民與政府的一種持久性契約,因此具有很大的不穩定性。實際上,我國政府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態度也時常發生動搖,導致了本來就心存疑慮的農民更加不愿投保。這也是缺乏法律保障的結果。
3)基金保值增值困難。《基本方案》規定,“基金以縣為單位統一管理,主要以購買國家財政發行的高利率債券和存入銀行實現保值增值。”在實際運行過程中,由于缺乏合適的投資渠道、缺乏投資人才,有關部門一般都采取存入銀行的方式。但是1996年下半年以來,銀行利率不斷下調,再加上通貨膨脹等因素的影響,農村養老保險基金要保值已經相當困難,更不用說增值。這一方面造成政府的包袱加重,現已出現參保的人越多,國家賠得越多的局面。另一方面,為了使資金能夠平衡運行,國家原先承諾的養老保險賬戶的利率只好下調,造成投保人實際收益明顯低于按過去高利率計算出的養老金,使人們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信心更是大打折扣。D蓋爾約翰遜指出,由于中國1993—1997年的投資收益率為負,對于從1993—1997年每年投入了同等數量保金的個人來說,他們積累的基金實際價值低于他們支付出的保費(D.蓋爾約翰遜1999)。
4)保障水平過低。《基本方案》規定,農民交納保險費時,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分2元、4元、6元、8元……20元等10個檔次繳費。但由于農村經濟發展水平低,農民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大多數地區農民投保時都選擇了保費最低的2元/月的投保檔次。在不考慮通貨膨脹等因素的情況下,如果農民在繳費10年后開始領取養老金,每月可以領取4.7元,15年后每月可以領取9.9元(王國軍2000),這點錢對農民養老來說,幾乎起不到什么作用。如果每月投保4元、6元甚至是10元,也仍然難以起到養老保障的作用。
2.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執行過程中,也出現了不少問題,主要包括:
1)基金的管理不夠規范與完善。1998年以前全國各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收集、保管、運營和發放全是由民政部門一家負責,缺乏有效的監督和制約。而一地的民政部門又直接受制于當地的政府。因此當政府出現資金周轉困難或有什么建設項目缺少資金時,有時就會要求動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對這樣的要求,民政部門往往難以拒絕。因此各地擠占、挪用和非法占用基金的情況時有發生,基金的安全得不到保障,給今后的發放工作留下了極大的隱患。
2)機構管理費用入不敷出。按照《基本方案》的規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的經費可以按所收取基金的3%來支取。但是按規定提取的管理費難以滿足開展業務的需要。有的市(縣)提取的管理費連給職工發工資也不夠,加上會議費、宣傳費等,空缺更大。值得注意的是,現在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機構的管理費都已明確規定不從保險基金中支取了(何承金等2000),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卻仍然要靠這一渠道來解決工作經費。
3)干部群眾在享受集體補貼方面差距過大。《基本方案》規定:“同一投保單位,投保對象平等享受集體補助。”但在全國各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執行過程中,同一個行政村的干部和群眾卻不平等享受集體補助。參加投保的絕大多數村和鄉鎮是補干部,不補群眾;少數村都補的,也是干部補得多,群眾補得少。群眾一般一年僅補助3-5元,而干部補助少則幾百元,多則數千元,上萬元(彭希哲等1996)。這樣大的差距加劇了原本就存在的農村社會不公平,強化了農民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抵觸情緒。
4)多種形式的保險并存,形成各自為政的混亂局面(吳云高1998)。在蘇南地區,由于農村養老保險開展得較早,在發展過程中形成了多種養老保險形式:有民政部門組織實施的,有鄉鎮合作經濟組織辦理的,有社會保障局辦理的,等等。它們各自為政,操作方法各不相同,導致了原本就“稀薄”的資金更加分散,缺乏規模效應。在其他地區,由民政部門組織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與商業保險也產生競爭,雖然競爭本身可以給投保農民帶來實惠,但由于政府的不正當干預,商業保險往往受到排擠,打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
盡管存在著以上這些問題,有的研究者認為現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還不失為一種符合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國情的解決農村老年經濟保障的重要方式。應當在現有基礎上,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而不應全盤否定其積極作用。但有相當一部分學者對這一制度持否定態度。有人認為,“我國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存在著較為明顯的制度需求與制度供給的不平衡”(田凱2000);有人認為,“當前試點中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不是一個能夠擔負起農村跨世紀社會養老責任的制度,需要更有效的制度來取而代之”(馬利敏1999);有的人甚至認為,這項舉措“存在著重大的理論和實踐上的錯誤”(王國軍2000)。
三、農村社會化養老的區域研究
從實踐情況來看,我國農村養老仍主要依賴于家庭養老和自我養老,社會養老保險的實行范圍還十分有限。在眾多的相關研究中,有相當部分的文獻研究不同地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實行情況。文獻表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推行存在著相當大的區域差異。王海江對農民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影響因素進行了定性和定量分析,發現農民所在省份對其是否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有顯著的解釋性(王海江,1998)。薛興利等的調查也表明集體經濟越發達、農民人均純收入越高、村領導越強的鄉鎮,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推行情況越好(薛興利等1998)。從全國來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實行情況是東部沿海地區顯著地好于中西部地區,上海、江蘇、山東等地區已達到較高的覆蓋率,而在中西部大部分地區,推行這一政策十分困難。
但幾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發展相對較好的地區,其對老年農民的保障并非完全依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相反,他們往往是在《基本方案》的做法之外,發展了不同方式、各有特色的社會化養老。
1.蘇南模式。蘇南農村目前的老年保障模式是一種多形式并存的局面,其基本特征是“以家庭保障為基礎,社區保障為核心,商業性保險為補充”(彭希哲等1996),上海市農村也基本上屬于這種類型。這種社區保障是社區范圍內統籌的制度,社區成員一般都享有類似的保障福利而不受其就業的那個企業的經營狀況的直接影響。它在資金上主要依賴于社區公共資金的投入,而社區公共資金又主要來源于鄉鎮企業的盈利。蘇南是我國鄉鎮企業較為發達的地區。因此集體有能力對社區成員的養老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彭希哲等1996)。民政部門組織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這里也有較高的覆蓋面,但在資金籌集上,蘇南模式有其獨特之處:一是集體補助所占比例較高;二是基金籌集標準不是按照《基本方案》中的10個等級,而是被大大提高了,以適應當地的生活水平,確實保障老年農民的基本生活。比如上海嘉定區的實際操作中,個人年繳費標準分為3檔:240元、180元和120元。企業繳費則按企業不同性質區分不同的繳費標準。農村“三資”企業,按上月農方職工工資總額的25.5%繳費;農村私營企業按上年度計稅工資標準的25.5%繳費;農村個體工商戶,戶主按上年度計稅工資標準的10%,為本人和農民幫工繳費。
2.山東模式。整個山東省的農村養老保障仍以家庭保障為主,但它是全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幾個試點地區之一,也是全國投保絕對人數最多的省區。在資金籌集方面,該地區基本是按照(基本方案)的規定來實行,以個人交納為主。集體補助的比例很小,只占已交納保險基金的約15%。而且其中的絕大部分補助給村干部、鄉鎮企業職工等“特殊職業”的人口。山東省農民的投保標準普遍很低,一般都是2—4元/月的水平(彭希哲等1996),因此未來的養老保障能力也很低。
3.廣東模式。確切地說,這也是一種社區保障模式。它通過股份合作制鄉鎮企業中的年齡股和集體股來實現對農村老年人口的經濟保障”“。所謂年齡股就是個人所擁有的股份數額隨年齡的增長而增加,因此老人總能擁有較多的股份。集體股是屬集體經濟組織或企業所有者所有,集體股的主要用途之一是作為公益金,老年福利支出是公益金十分重要的一個組成部分。
四、改革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對策和建議
針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本身的缺陷以及在執行中出現的上述問題,許多文獻都從不同的角度對農村養老保障的發展提出了對策和建議,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1.應加大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扶持。不少研究者注意到缺少政府扶持是農民缺乏投保熱情的根本原因,因此針對目前集體補助比重過小,國家扶持微乎其微的狀況,均提出應適當提高集體補助的比重,加大政府扶持的力度。只有這樣,才能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真正具有社會保障應有的“社會性”、“福利性”,才能調動起農民投保的積極性。
2.應當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法律地位,使其具有制度上的穩定性。國家關于農村養老保險的方針政策變化無常,不利于這項工作的開展。全國各地在這方面也沒有規范統一的業務、財務及檔案管理的規章制度,這都導致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不穩定性。而通過立法是達到穩定政策的最好途徑。
3.應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以解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支付問題。這是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因為投資本身就是一門相當復雜的學問,我國這方面的人才非常稀缺;而且目前我國風險較小、回報較高的投資渠道很少,但是許多文獻仍然提供了一些有益的思路和改革的方向。比如,①可以通過法律程序,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投資代理制,將部分養老保險基金交由專業投資公司進行投資,以提高積累資金的增值率。②由于農村養老保險以縣為覆蓋范圍,因此基金大多集中在縣級保障部門,其保值增值受到人才、信息、投資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因此可以規定,不能保證適當增值率的投資主體,要在一定期限內放棄投資權,將養老保險基金全部或部分上繳,由省級部門負責保值增值并承擔責任。省級部門不能實現保值增值的,可以將基金交由全國有關機構管理。福建省就是采用的這種辦法,效果比較好。
另外,王國軍主張完全放棄現有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另起爐灶,建立“從城鄉‘二元’保障到基本保障、補充保障和附加保障的城鄉有機銜接的社會保障制度”。在基本保障中,農業勞動者通過稅收的方式,向全國統一社會養老保障機構交納社會養老保障稅,社會養老保障稅率應按各地農民的收入水平、物價指數和人口預期壽命而分別制定;在補充保險中,如果農民受雇于人,超過一段時間后,雇主和雇工必須按雇工工資的法定比率向社會保障管理機構交納社會補充保障費;在附加保障中,農民可以參加商業保險或個人儲蓄的方式獲得保障(劉書鶴等1998)。
五、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問題
盡管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已經進行了10多年,也積累了相當多的研究文獻,但由于為農民這類非雇傭的獨立勞動者建立社會保障本身就是一個難題,而且我國尚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經濟實力還不夠發達,農村的社會生產力總體而言還比較落后,是典型的二元經濟結構。因此到目前為止,關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仍然有許多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問題,其中比較關鍵的是以下幾個:
1.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籌資方式
許多研究者都提出應當在農村養老基金籌集時增加政府扶持的力度。但是這個“力度”應當有多大比較合適,即既能充分調動農民投保的積極性,政府又能承擔得起?在這個問題上社會公平與經濟效率之間的替代關系如何?對于這些問題,都缺乏明確的定量分析,甚至連定量分析的框架也沒有,這樣“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便缺乏科學的指導,難以落實。
2.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管理機構設置
按國際上通行的做法,社會保障基金的收繳、管理和發放應當遵循三權分立的原則。但是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1998年以前基本上完全由民政部門獨立管理,1998年以后移交給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門,也是一家說了算。權利缺乏監督是基金安全難以保障的關鍵,因此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機構設置應當進行改革。但怎樣改,怎樣體現權利的監督與制衡是目前已有的文獻中研究得較少的問題。
3.城鄉養老保險的銜接問題
我國現有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障制度是完全不同的兩套體系,兩者不存在可換算的基礎,根本無法銜接。但是隨著我國經濟改革的深入,城市化的步伐將會加快,有更大量的農村勞動力將流向城市,兩種不相銜接的養老保險體系將成為勞動力自由流動的障礙。因此,王國軍提出了“‘三維’的城鄉有機銜接的社會保障制度”,是非常有益的嘗試,但其中有一些關鍵問題仍無法解決。比如在基本保障中,國家是否給予補貼?如果給,給多少比較合適?如果不給,較富裕的農民是否會感覺“吃虧”而不愿參加?因此關于這個方案還有許多問題需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