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細品味一本名著后,大家對人生或者事物一定產生了許多感想,這時就有必須要寫9篇讀后感了!怎樣寫讀后感才能避免寫成“流水賬”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騎鵝歷險記的讀后感悟,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騎鵝歷險記讀后感 篇1
“他走上堤岸以后,又回頭望著飛越大海的鳥群。所有的鳥都發出引誘的叫聲,只有一群大雁在他還能看見的時候,一直默不做聲地向前飛著,直到消失在遠方。它們排列均勻,隊形整齊,速度飛快,振翅強鍵有力,男孩對飛走的鳥無比留戀,他似乎盼望再次變成能夠跟隨一群大雁飛越陸地和海洋的大拇指。”
這就是《騎鵝歷險記》的結尾,尼爾斯與大雁告別了,我也該和書中的一切事物“告別”了。但是,樂于助人的尼爾斯,善良堅強的大雁,熱愛自由的金
雕高爾果,熱心腸的渡鳥巴塔基的'形象,我是永遠不會忘記的。
這本書是瑞典著名女作家,塞爾瑪.拉格洛芙寫的。這本書主要寫了一個經常欺負動物尼爾斯被狐仙變得只有大拇指那么大。他騎在雄鵝茅幀背上,跟隨大雁旅行,經歷了許多危險。他養成了樂于助人的習慣。后來,他終于變成了一個樂于助人關心動物的好孩子。
像尼爾斯以前一樣,我曾經欺負過動物,我捉了許多蜻蜓,把它們弄得半死不活,然后把它們一腳踩死……
哎!我太不應該這樣做了,因為動物是人類的朋友,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假如我們這個世界上沒有了動物,那將會是什么樣子啊!那將是一個可怕.冷清。凄寂.毫無生機的世界!
人對動物是關愛,人與人之間也應該是這樣。欺侮弱小,互相殘殺是野蠻的行為,戰爭帶來的是破壞。災難和毀滅!只有和睦相處,互相幫助,讓世界充滿愛,我們的生活才會更加美好,更加幸福!
騎鵝歷險記讀后感 篇2
第二天黎明前,尼爾斯就起床朝海邊走去。
他站在海岸上,以便讓大雁們看見他那高大的身軀。
一群大雁飛了過來,它們放慢了速度,沿著海岸飛來飛去。尼爾斯認出是阿卡的雁群,但他不明白,大雁們為什么不在他身邊落下。實際上,當他變成人以后,就聽不懂他們的叫聲了。
尼爾斯揮動著自己的帽子,順海岸跑著呼喊著雁群,雁群卻被嚇得高飛了。但是不久,他們又飛了回來,阿卡終于認出了尼爾斯。
尼爾斯高興地抱住了阿卡,其他大雁都伸出嘴殼去撫摩他,在他周圍擠著、叫著。他們互相祝賀著、感謝著。
突然大雁們漸漸平靜下來,紛紛向后退去。他們知道尼爾斯再也不可能與他們同行了。
尼爾斯站了起來,他想趁大雁們還在為失去他而悲傷時離開他們。他從海岸朝陸地走去。
等他回頭再看時,只見大雁們排著嚴整的隊形,默默地向前飛去。尼爾斯對大雁無比留戀,他似乎盼望再次變成小人兒,能夠跟隨大雁飛越陸地和海洋。
騎鵝歷險記讀后感 篇3
今天晚上,我還是像以前一樣早早的就睡了,在夢中我發現自己……
什么?我竟然變小了?就在這時,尼爾斯德爾——馬丁出現了,對我說:“你好!我叫馬丁,今天我想帶你去幾個地方,你愿意嗎?”“啊,原來是馬丁,我當然愿意啦,謝謝!”我激動地說到,然后連忙爬上它的背,開始了這次的旅行。
馬丁帶我回到了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四日的時候,房子下面還埋著人,于是,我和馬丁來到了房子左右聽有沒有人發出求救信號,因為我變小了,所以可以隨意進出倒下的'房子。就在這時,我聽見有人用東西在敲打墻,從里面鉆進去一看,果然有一位小姐姐在里面,我連忙跑出去,爬上馬丁的背,讓馬丁把我帶到救援人員面前,然后我把這件事告訴了大家,大家齊心協力把小姐姐救出來了。這時,我忽然想到還有余震,于是,我連忙跳到馬丁背上讓馬丁飛起來,想看看四周有沒有安全出口。咦,那里有一條。果然,沒過多久,就有余震了,我用盡此生最大的聲音喊道:“跟著鵝跑!”然后,我讓馬丁帶領大家跑向安全出口,沒有一人傷亡,我開心地笑了。這時,大家知道了不能傷害小動物,有時候他們也可以救你的命。
大家和馬丁成為了好朋友,也懂得了人與動物之間要和諧相處……
“女兒!女兒!”只聽見熟悉的聲音在我耳邊徘徊,我慢慢地睜開眼睛,原來是夢。
騎鵝歷險記讀后感 篇4
我騎在大雄鵝的背上,越飛越高。原來感覺很高的山,很大的湖,很遠的云,現在都在我的腳下。高山變成了小土丘,湖泊就像小水坑兒,白云則像一朵朵棉花糖,一伸手就能夠得到,真是“會當凌絕頂,一覽天下小”。
我緊緊地抱住大雄鵝的脖子,他那巨大的翅膀強有力地扇動著,越飛越快,強大的氣流從我耳邊呼嘯而過。我們飛過城市,飛過田野,飛過高山,穿梭在柔軟的云朵中。厚厚的鵝毛就像床一樣舒服,我趴在上面昏昏欲睡。www.my0556.com.cn
忽然,我被遠處傳來的轟鳴聲吵醒,揉揉睡眼惺忪的眼睛,只見一個巨大的黑影穿過云層向我們駛來:“不好,是飛機!”我大叫一聲,使勁向右扭著大鵝的脖子,就像握著方向盤,想改變他的航向。機鳥相撞可不是一起簡單的事故,一只小鳥對飛機來說無異于一顆炮彈,更何況是大雄鵝和我。大雄鵝側著身子迅速滑行著改變方向。一個急轉彎,我差點從鵝背上掉下來,總算有驚無險,躲過一劫,我心想這真是只呆鵝。
我們飛過了大洋,大鵝體力不支,迫降在了一處荒島上。我們在島上尋找淡水,走著走著,看到了一個用枯草搭建的帳篷。這時,竄出一條狗,聽到犬吠聲,一個滿臉胡子的“野人”走了出來。“這里竟然有人?”他看到我也很吃驚。我試探著問:“你,是這里的土著嗎?”他見到我,開心得手舞足蹈:“我叫魯賓遜,因為船沉漂泊到這兒,你是怎么來的?”我指了指身后的大雄鵝:“我是騎著它飛過來的。”“Oh,my God,太神奇了!”他邀請我共進晚餐,為我做了烤魚,味道鮮美極了。在這荒島上,我竟然可以吃到小麥做的面包。我坐在帳篷里聽他講述他的傳奇故事,帳篷外大雄鵝和那條狗互相追趕著,玩得不亦樂乎
第二天,我們要啟程離開了,這次飛行,我還有一個任務將魯賓遜寫的信交給他的家人。
騎鵝歷險記讀后感 篇5
“他走上堤岸后,又回過頭望著許多飛越大海的鳥群。所有的鳥都發出引誘的叫聲,只有一群大雁在他還能看見的時候一直默不作聲地先前飛著,直到消失在遠方。它們排列均勻,隊形整齊,速度飛快,振翅強健有力。男孩對飛走的鳥無比留念,他似乎盼望再次變成能夠跟隨一群大雁飛越陸地和海洋的大拇指。”
這就是《騎鵝歷險記》的結尾,尼爾斯與大雁告別,我應該和尼爾斯以及書中的一切動物告別了。但是,樂意幫助他人的尼爾斯,善良、堅強的大雁,熱愛自由的金雕高爾果,熱心腸的渡鳥巴塔基的形象,我是永遠不會忘記的。
這本書是由瑞典著名女作家塞爾瑪·拉格洛芙寫的。主要講述一個經常欺負動物的小男孩尼爾斯被狐仙變得只有大拇指那么大。他騎在雄鵝茅幀背上,跟隨大雁旅行,到了許多地方,經歷了種種困難。他漸漸養成了主動幫助動物的`習慣。后來,他終于變成一個熱愛動物、關心動物、樂意幫助他人的好孩子。
像以前的尼爾斯一樣,我也曾經欺負過小動物。哎,我不應那樣做!因為動物是人類的好朋友、好幫手,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比如貓頭鷹、蛇、狐貍能幫助人們捉田鼠;蜻蜓、青蛙、燕子能幫助人們捉害蟲;狗是公安戰士們偵破疑案的好幫手……動物對人和大自然的好處說也說不完。
人對動物是這樣,人與人之間也應該和睦相處。欺負弱小、互相殘殺是野蠻的行為,戰爭只會帶來破壞、災難與毀滅!只有和諧共處,互相扶持,幫助,讓世界充滿愛,我們的生活才會更加幸福、美好!
騎鵝歷險記讀后感 篇6
今天,我讀了《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本書非常有趣,而且好詞佳句很多,所以我向大家推薦此書。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主要講了一個叫尼爾斯的小男孩因為欺負動物而受到小精靈的懲罰,變成了螞蟻般大小,后來他才知道只有和大雁一起旅行才能變回人的大小。在途中,尼爾斯無意中燒毀了奧薩和她弟弟小馬茨的房子,接著又遇到了小灰雁的兩個陰險的姐姐,然領頭雁阿卡收養了一只名叫高爾果的小鷹,高爾果非常尊敬阿卡,還幫助尼爾斯順利脫險,最后尼爾斯回到了家,變回了人的大小。
尼爾斯原本是一個既調皮又愛搞惡作劇的孩子,但經過和大雁旅行后,他像變了一個人似的,不再欺負動物,成了愛護動物的小衛士。讀完這個故事,我不由得想到自己小時候干過一件和尼爾斯差不多的事情:有一次,我在小區里看到一只貓,那只貓渾身雪白雪白的,非常惹人喜愛。但是我當時惡劣又頑心大發地欺負那只貓。正巧我看到地上有一灘污水,旁邊還有一根木棍,就用木棍濺起污水,企圖濺跑那只貓。可憐的貓兒被濺了一身臟水,一溜煙兒似的跑了。過了幾天,小明對我說,“西頭有一只貓,一動不動的,像是死了,咱倆過去看看吧。”到那兒一看,我的心霎時就涼了,那不正是我前幾天用污水潑濺的貓嗎?它怎么會死呢?我想它肯定是因為愛干凈,所以舔了被污水濺臟的皮毛而生病死亡的。唉,多好的一只貓呀,就這樣被我害死了……我受到了來自良心的嚴厲譴責。
我和曾經的尼爾斯多么相似啊,都是因為傷害動物而受到懲罰,我決定以后要與動物和平相處,以后絕不再傷害它們。
騎鵝歷險記讀后感 篇7
我看了一本書,他的名字叫《尼爾斯騎鵝歷險記》,這部童話故事的主人公是瑞典南部鄉村的一個 14 歲男孩尼爾斯。他的父母都是善良而又貧困的農民,尼爾斯生性粗野,非常頑皮,對讀書毫無興趣,專門搞惡作劇,經常欺負小動物。
故事的大意是:一個初春,尼爾斯的父母親去教堂了,他在家里捉弄小精靈,小精靈一怒之下把尼爾斯變成了一個拇指大小的小人兒,尼爾斯非常后悔,他到處尋找小精靈,請求他的原諒。正在這時,家中一只名叫莫頓的家鵝也想跟著大雁一起飛翔,尼爾斯不想讓雄鵝莫頓飛走,就緊緊抱住莫頓的脖子,不料莫頓已經飛起來了。從此,尼爾斯就騎在雄鵝的脖子上,跟隨者大雁們走南闖北,一直飛到了最北部的`拉普蘭省。
在這一次奇異的漫游中,他看到了自己祖國的旖旎風光,增長了許多見識,結識了許多朋友聽了許多的故事和美麗的傳說,經歷了種種困難和危險,并從旅伴和其它動物身上學到了不少優點。逐漸改正了自己身上淘氣調皮的缺點。培養了勇于舍己,助人為樂的優秀品德。由于尼爾斯的心變得善良了,當他返回家鄉時,不僅恢復原形,還變成了一個勇敢 , 善良。樂于助人,富有責任感而又勤勞的好孩子。
我讀完了這本書,明白了一個人只有擁有勇敢,善良,樂于助人,富有責任感而又勤勞的品質,才會取得輝煌的成就。
騎鵝歷險記讀后感 篇8
這本書是著名女作家塞爾瑪·拉格洛夫寫的。這本書主要寫了尼爾斯經常欺負小動物,被仙狐變的只有拇指那么大。他騎在雄鵝背上,更隨大雁旅行,到了許多地方,經歷了許多危險,他漸漸養成了幫助動物的習慣。后來,他變成了一個熱愛動物,樂于幫助別人的好孩子。
書中的主人公尼爾斯·豪格爾森,用他那14歲時,歷時八個月的.旅程,向我展示了多姿多彩的瑞典風光;你看他為了大學生的一部手稿,寧愿放棄自己變人的機會,多么真誠、善良;他情愿徹夜不眠,也要救高爾果出去多么自信勇敢;他面對兇猛的黑旋風,沒有一絲退卻。
這都是因為他從心底里,愛阿卡和大雁們,愛莫頓和他的朋友們,所以他才能得到動物們的贊揚和夸獎,才能從一個淘氣包變成一個討人喜歡的好孩子。“他走上堤岸后,又回頭望著許多飛越大海的鳥群。所有的鳥群都發出引誘的聲音,只有一群大雁在他還看見時一直默不作聲地向前飛去,直到消失在遠方。它們排隊均勻,隊形整齊,速度輕快,帶來那個男孩無比留戀,他似乎盼望自己還能騎在鵝背上,飛過大海,草原。”這就是騎鵝歷險記的結尾。尼爾斯和大雁告別了,我也要和尼爾斯和大雁以及書中的一切動物“告別”了。但是,樂意幫助別人的尼爾斯,善良的大雁,熱愛自由的金雕高爾果,熱心腸的巴度鳥巴塔基的形象,我是永遠不會忘記的。 人對動物是這樣,人對人也是這樣,欺負弱小,互相殘殺,只有互相幫助,才能讓世界充滿愛,生活才會更加美好。
騎鵝歷險記讀后感 篇9
前幾天,我和媽媽一塊讀了一本書,書名叫《尼爾斯騎鵝歷險記》。我非常喜歡看這本書。
這本書講的是一個叫尼爾斯的小男孩的故事。尼爾斯是一個不愛讀書、調皮搗蛋的孩子,還特別喜歡捉弄小動物。一天,他被小精靈施了魔法,變成了一個拇指大的小人。一只雄鵝帶著變小了的小男孩飛上了天空,和一群大雁各地遨游。一路上,尼爾斯經歷了很多事情,他救了松鼠,救了大雁,和狡猾的狐貍斯密爾、兇猛的烏鴉黑旋風作斗爭,勇敢的戰勝了他們。后來小男孩變回了正常的`人,回到了爸爸媽媽身邊。
尼爾斯開始是一個調皮搗蛋、不懂事的孩子,在歷險的過程中,他慢慢地明白了以前做的一些錯事,變成了一個勇敢、活潑和樂于幫助別人的好孩子。幫助別人是最快樂的,我也要做這樣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