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址認定申請書 篇1
申請人:,男,漢族,1963年5月3日出生,系天明關村人。
被申請人:yyy,男,漢族,住址同上。
申請事項:
依法對位于x村即申請人新修建房屋前至被申請人柿樹之間的土地作出使用權確權。
事實與理由:
位于申請人現在建房門前至被申請人柿子樹下的兩塊荒坡地,是申請人在20xx年和20xx年用自己的承包地跟本隊村民換地取得該土地使用權。另外,位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房屋之間的.一分地屬于申請人所在村小組所有,申請人經本隊隊長和集體成員同意,花1000元取得該土地使用權。以上事實,申請人有三份證據附后。
現如今被申請人在申請人的土地上強行設置道路通行,申請人依據我國《行政法》及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向貴處提出土地使用權確權申請,望貴處查清事實依法處理,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
此致
簽名:
日期:
界址認定申請書 篇2
申請人:__,男,__族,__年__月__日出生,系__人。
被申請人:__,男,__族,__年__月__日出生,系__人。
申請事項:
依法對位于__村即申請人新修建房屋前至被申請人柿樹之間的土地作出使用權確權。
事實與理由:
位于申請人現在建房門前至被申請人柿子樹下的`兩塊荒坡地,是申請人在20__年和20__年用自己的承包地跟本隊村民換地取得該土地使用權。另外,位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房屋之間的一分地屬于申請人所在村小組所有,申請人經本隊隊長和集體成員同意,花1000元取得該土地使用權。以上事實,申請人有三份證據附后。
現如今被申請人在申請人的土地上強行設置道路通行,申請人依據我國《行政法》及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向貴處提出土地使用權確權申請,望貴處查清事實依法處理,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
此致
敬禮!
申請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界址認定申請書 篇3
申請人:,男,漢族,1963年5月3日出生,系天明關村人。
被申請人:yyy,男,漢族,住址同上。
申請事項:
依法對位于x村即申請人新修建房屋前至被申請人柿樹之間的土地作出使用權確權。
事實與理由:
位于申請人現在建房門前至被申請人柿子樹下的兩塊荒坡地,是申請人在20xx年和20xx年用自己的承包地跟本隊村民換地取得該土地使用權。另外,位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房屋之間的一分地屬于申請人所在村小組所有,申請人經本隊隊長和集體成員同意,花1000元取得該土地使用權。以上事實,申請人有三份證據附后。
現如今被申請人在申請人的土地上強行設置道路通行,申請人依據我國《行政法》及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向貴處提出土地使用權確權申請,望貴處查清事實依法處理,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
此致
簽名:
日期:年 月 日
界址認定申請書 篇4
申請人:,男,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x村一組,務農,身份證:
申請人:,女,X年XX月X日生,漢族,住址同上(系申請人之妻),務農。
被申請人:,男,XX年住XX月X日生,漢族,住,,x村一組,務農,住址同上。
申請事項:
請求確認位于x村一組滑石板地(地名)0.45畝地使用權為一組村民、所有。
事實與理由:
位于x村一組滑石板地(土地名)0.45畝地系第一輪土地承包時由發包方承包給、一家,對該土地的使用權人為:、李賢飛、李賢群、李書蘭五人。X年申請人之子與被申請人簽訂了“關于與兩家承包土地協議書合同書”,協議將地名為滑石板的土地進行轉包,收取了給予的人民幣15000元(壹萬五仟元整),協議簽訂后于X年XX月XX日向有管部門申請辦理了(宅基地使用證),證號為:(282019)號,并在轉包的耕地上修建了187.7平方米的永久性住房一棟。申請人、得知此事后,于X年把和告上了法庭,x人民法院作出了(20__)黔水民初字第614號民事判決。不是滑石板土地的使用權人,擅自與簽訂的土地轉包協議合事后為取得以上五位土地使用權人的追認,屬于無效合同。
因對法律法規的無知,擅自處分了別人的財產,事后把收到的人民幣15000元(壹萬五仟元整)返還給,情有可原??墒遣活櫡ㄔ旱呐袥Q,依然一錯再錯地侵占著別人的土地,并在地上修樓房,私自改變土地用途,既傷害了同村同組人的感情,也踐踏我國法律的尊嚴?;宓兀ǖ孛┦巧暾埲嗽诘谝惠喭恋爻邪鼤r就取得了該土地的使用權,并持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承包土地明細登記的該宗土地,筆跡清晰,四至界限明確,均與家的土地無任何牽連,同時申請人還持有x村民委員會出具的兩張證明,以上證據充分證明了滑石板地(地名)的使用權只屬于申請人。
現如今被申請人依然在申請人的土地上強行建房,申請人依據我國《行政法》及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向x人民政府提出土地使用權確權申請,懇請將爭議土地的使用權確權為申請人所有,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
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
界址認定申請書 篇5
申請人王,女,19x8年x8月9日出生,漢族,身份證號:,住址:樂安縣。聯系電話:
申請事項:
請求確認位于敬老院和屋背的荒山(四向界址為:東至小坑,南至敬老院、鰲溪鎮林場和去鰲溪鎮林場小路,西至樂安至撫州油路,北至稀有杉樹山齊龍分水和樂安至撫州油路)使用權為申請人所有。
事實與理由:
為了發展樂安經濟,x人民政府根據x縣委、縣政府有關拍賣“五荒”精神,將坐落于x鎮敬老院和x鎮林場屋背的荒山拍賣給申請人永久所有,雙方于20xx年8月24日簽訂《荒山拍賣協議》,協議中明確約定四至范圍為:東至小坑,南至鰲溪鎮敬老院、鰲溪鎮林場和去鰲溪鎮林場小路,西至樂安至撫州油路,北至稀有杉樹山齊龍分水和樂安至撫州油路。
現申請人依據《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第二條及第五十六條之規定,依法向貴府提出土地使用權確權申請,望貴府依法履行法定職能,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
此致
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
界址認定申請書 篇6
_______________國土資源局:
____工程建設項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經____(注:項目批準單位)批準(文號:____),為滿足本工程建設施工需要,擬臨時使用____區____鎮____村土地____畝(耕地____畝)作為____用地,使用期限為________年(注:不超過兩年)臨時使用地塊已辦理了規劃許可、林地審核同意等前期審批手續,已完成了土地權屬地類認定、勘測定界、與____村簽訂了《臨時用地合同》,《土地復墾方案》已經專家評估并已簽訂了《土地復墾整治協議》等前期工作,現向貴局申請辦理臨時用地許可手續,請予以支持辦理。
特此報告。
申請單位:________
申請日期: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界址認定申請書 篇7
申請人:趙天倫 男 漢族 初中文化 56歲 住界首市王集鎮趙集行政村趙玉莊157號
被申請人:趙天現 男 漢族 初中文化 56歲 住界首市王集鎮趙集行政村趙玉莊
請求事項:請求依法確認,將位于趙玉村東頭橋西柏油路南的一宗土地的使用權(東鄰趙天現、西鄰溝北鄰路南鄰地)確權給申請人使用。
事實和理由: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同住趙玉莊,申請人趙天倫的父親趙金亮和被申請人趙天現的父親趙金拔是親兄弟。申請人趙天倫的父親趙金亮在世時,因申請人趙天倫的弟弟李修賢(小時候給姓李的了)—X年在趙玉村橋西路南燒吊窯,占用趙集寨瞿金佳組的荒地,申請人的父親趙金亮就把自己的可耕地1.7畝,和同村村民趙天山的可耕地(東地大園子)進行調換,趙天山又和同村村民趙錦金的可耕地(在趙集寨后)進行調換,趙錦金又和瞿金佳進行調換。這樣經過四次調整,就把趙集寨瞿金佳組在趙玉村東頭的可耕地調到了趙集寨后。X年申請人趙天倫的弟弟李修賢不燒吊窯時,又把此1.7畝可耕地,退還給申請人趙天倫的父親趙金亮。X年因申請人的父親趙金亮年老多病,就把此地塊交給被申請人趙天現代耕代種至今。申請人的父親趙金亮死后,有申請人趙天倫一人出錢出物辦的喪事,其他人沒有出過一分錢,因為申請人的繼母曹美榮仍然在世,
申請人趙天倫并沒有主張使用權,因此地塊的收入屬于申請人的繼母曹美榮受益,現在申請人的繼母曹美榮已去世,申請人依法要回此地塊的使用權。申請人趙天倫多次找到被申請人趙天現協商解決此事,但被申請人趙天現,以替申請人的父親趙金亮看病付過藥費(沒有任何證明只是口說)和此地塊已經曹美榮調到梁莊西頭為由拒不把此地塊的使用權交給申請人趙天倫。經村干部、鎮司法所多次調解無效。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第十六條、《安徽省土地權屬爭議處理條例》第三十條 第三十四條之規定,申請王集鎮人民政府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附:1、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以證實自己有訴訟的權利。
2、X年地改時趙玉村的地畝冊子以證明所爭議地塊的使用權屬于申請人的父親趙金亮。
3、X年XX月XX日趙天現與趙華東簽訂的合同及被申請人領取租金的證詞一份以證明被申請人趙天現說X年之前已調整為假話。
此致
王集鎮人民政府
申請人:
界址認定申請書 篇8
一、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 《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 。 二、辦理部門:建設用地處。 三、辦理時限:18個工作日。 四、申請辦理行政許可事項應提交的資料:
序號 1 資料名稱 法人資格證明 是否 原件 復印件 份數 1 條件 備注 ①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 法人同時提交工商企業營 業執照 ②提供原件核對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由所在單位加蓋公章 ②各單位法定代表人簽章 授權委托1-2名代理人 ③委托書應包含委托內 容、權限、期限、代理人 姓名、身份證件號、聯系 電話 ①身份證、軍官證、警官 證、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 ②提供原件核對 ①各單位加蓋公章 ②說明用地情況、用地期 限、恢復措施等 比例尺同建設用地規劃許 可證附圖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和授權委托書
原件
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
復印件
臨時用地申請
原件
已描繪用地界址紅線、 貼附界址點坐標列表的 藍曬地形圖 市規劃局發出的同意臨 時用地的規劃文件和附 圖 臨時使用土地合同
原件
使用國有土地的 使用農民集體土地的復印件。
①各單位加蓋公章 ②提供原件核對 ①使用國有土地的,與市 國土房管局簽訂臨時使用 土地合同 ②使用農民集體土地的, 與土地所屬農村集體經濟 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簽訂臨 時使用土地合同 要求底圖為申請日上一年 的土地利用現狀圖
原件
市房地產測繪所出具的 描繪了臨時用地界址紅 線的1:10000土地利用 現狀圖
原件
序號 9
資料名稱 擬臨時用地范圍現場照 片
是否 原件 原件
份數 5
條件
備注 4R尺寸,要求從不同角度 拍攝,聚焦準確,能充分 反映現場情況 根據具體情況判斷收取原 件、復印件的份數
因宗案特殊情況,辦理 案件時必需的其他文 件、證明材料
根據檔案管理規定,除圖件資料以外,復印件一律采用A4 A3紙復印 加蓋各單位公章, A4或 紙復印, 根據檔案管理規定,除圖件資料以外,復印件一律采用A4或A3紙復印,加蓋各單位公章,并向 收件人員提供原件核對。 收件人員提供原件核對。
甲方代表(簽章) :
乙方代表(簽章) :
界址認定申請書 篇9
申請人:,,年月日生, 族,人,農民,住。 被申請人:,,歲,族, 人,農民,住。 申請確權的目的: 請求人民政府依法確認原村組 及周圍活動場所處理給的民事行為合法、 有效。所有權及場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權歸 享有;責成被申請人將其強占我戶管理使用的部分場所歸 還回給我戶繼續管理使用。 申請確權的理由: 年,農村實行以戶為組的聯產承包制,土地承 包給了農戶,經濟體制進行了改革。隨著農村形勢的變化, 管理方式也相應采取了變革。經全體生產隊員各戶 主共同商議決定:將屬于及其周圍活動的場地 處理給,等部分生產工具處理給 等戶,帳目當時已結清。因歷史背景與現在大不 相同,文化程度、法律意識、辦事程序遠遠不能與現在相比, 不具備規范化,僅由戶人家組成的生產組組長 和成員、人口頭達成協議, 沒有形成書面文字根據。但除被申請人外,其他 人至現在對口頭協議是一致認可的。
大約在年左右,被申請人在與我的場地相 連的自留地里修建房屋,以他是戶人家組成的生產小組 成員之一,否認周圍的場地已經全部處理給我家,他 家應有一份為借口,強占了位于家房屋北面我的場地長 米,寬米,面積為平方米,作為他家的 院壩使用。當時我母親找他理論無果,他仍強占。另外,在 他的房屋后面坎下的一塊地,本屬我戶管理使用 的場地,他家強占,拒不退還給我戶。 (兩處被占情況,見 示意草圖) 。 為維護我的合法權益(我父年事已高,已將上述場地移 交給我使用、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第(二)款和國土資源部 20xx 年 1 月 3 日發布的《土 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辦法》 第五條規定, 特申請鄉政府確權, 確認上述場地的使用權歸我享有;責成被申請人退還 強占的土地給我管理使用。 此 致
申請人:
年月日
界址認定申請書 篇10
縣人民政府:
依據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按照為加快推進建設進程的總體部署,開發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擬于20xx年底前完成等27條道路工程項目建設。本項目作為基礎設施重點建設項目,建成后必將為空港城快速發展創造有利條件,并將極大地改善開發區的投資環境。為此,特申請該建設工程項目用地,以便該項目盡快啟動建設。
建設地點:
項目名稱:
建設內容及投資規模:
該項目建設內容經十二路3161米,占地189.66畝,投資13274.18萬元;經十三路1400米,占地33.60畝,投資2361.16萬元;經十四路1832米,占地68.70畝,投資5309.64萬元;經十五路1420米,占地34.08畝,投資1908.54萬元;經十六路1832米,占地109.92畝,投資5937.96萬元;經十七路1154米,占地27.70畝,投資1564.48萬元;經十八路1918米,占地71.92畝,投資5279.15萬元;緯一路連接線630米,占地56.70畝,投資3024.40萬元;劉東線(新民居內東側道路)735米,占地44.11畝,投資3513.49萬元;新民居內西側道路574米,占地21.51畝,投資1670.07萬元。
簽名:
x年xx月xx日
界址認定申請書 篇11
申請人:趙天倫 男 漢族 初中文化 56歲 住
被申請人:趙天現 男 漢族 初中文化 56歲 住
請求事項:請求依法確認,將位于xx村東頭橋西柏油路南的一宗土地的使用權(東鄰趙天現、西鄰溝北鄰路南鄰地)確權給申請人使用。
事實和理由: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同住趙玉莊,申請人趙天倫的父親趙金亮和被申請人趙天現的父親趙金拔是親兄弟。申請人趙天倫的父親趙金亮在世時,因申請人趙天倫的弟弟李修賢(小時候給姓李的了)—X年在xx村橋西路南燒吊窯,占用趙集寨瞿金佳組的荒地,申請人的父親趙金亮就把自己的可耕地1.7畝,和同村村民趙天山的可耕地(東地大園子)進行調換,趙天山又和同村村民趙錦金的可耕地(在趙集寨后)進行調換,趙錦金又和瞿金佳進行調換。這樣經過四次調整,就把趙集寨瞿金佳組在xx村東頭的可耕地調到了趙集寨后。X年申請人趙天倫的弟弟李修賢不燒吊窯時,又把此1.7畝可耕地,退還給申請人趙天倫的父親趙金亮。X年因申請人的父親趙金亮年老多病,就把此地塊交給被申請人趙天現代耕代種至今。申請人的父親趙金亮死后,有申請人趙天倫一人出錢出物辦的喪事,其他人沒有出過一分錢,因為申請人的繼母曹美榮仍然在世,
申請人趙天倫并沒有主張使用權,因此地塊的收入屬于申請人的繼母曹美榮受益,現在申請人的繼母曹美榮已去世,申請人依法要回此地塊的使用權。申請人趙天倫多次找到被申請人趙天現協商解決此事,但被申請人趙天現,以替申請人的父親趙金亮看病付過藥費(沒有任何證明只是口說)和此地塊已經曹美榮調到梁莊西頭為由拒不把此地塊的使用權交給申請人趙天倫。經村干部、鎮司法所多次調解無效。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第十六條、《安徽省土地權屬爭議處理條例》第三十條 第三十四條之規定,申請王集鎮人民政府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附:1、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以證實自己有訴訟的權利。
2、X年地改時xx村的地畝冊子以證明所爭議地塊的使用權屬于申請人的父親趙金亮。
3、X年XX月XX日趙天現與趙華東簽訂的合同及被申請人領取租金的證詞一份以證明被申請人趙天現說X年之前已調整為假話。
此致
王集鎮人民政府
申請人:
界址認定申請書 篇12
申請人劉明山,男,漢族,生于1933年11月6日,貴州習水縣人,住本縣官店鎮先豐村灣頭組。農民。被申請人劉天萬,男,漢族,出生年月不詳,籍貫、住址、職業同上。第三人劉天樹,男,漢族,出生年月不詳,籍貫、住址、職業同上。系先豐村灣頭組組長。請求事項請求鎮人民政府依法將棕樹丘耕地(田)的使用權確定給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立即將該耕地歸還給申請人。事實與理由1983年8月,申請人從同居一排房子的陸昌友手中以350月的轉讓金轉得土地一塊,地名為棕樹丘,當時在場人有劉明萬、劉光龍、劉應云等人,被申請人使用該土地至今。1987、1988年曾有人無理爭奪,當時鄉領導陸久堰、陸遠州先后來了解情況后宣布該土地的使用權歸申請人,仍由申請人管理使用,同時還給申請人增加公糧200斤。申請人在管理使用期間,一直按國家規定上繳農業稅和各項提留,直到國家免收農業稅為止。20xx年9月被申請人劉天萬以該地為本組組長(第三人)以現金5300元賣給他為由,強行進行耕種,遂發生權屬爭議。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制止申請人和第三人的不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土資源部《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向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望政府支持申請人的請求為盼!
此致習水縣官店鎮人民政府
申請人:
20xx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