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認我不曾經歷滄桑讀后感 篇1
童年的世界是充滿靈性的,花園里的生物,花開鳥飛,一切都是自由的,連瓜果都有自由意志。“倭瓜”愿意爬多高就爬多高,“黃瓜”自愿選擇開不開花。本來嘛,世上萬物就是這樣自由自在,它們可不在乎人的想法,自由快樂,不受約束。
蕭紅的《呼蘭河傳》是一部描述故鄉的回憶錄。通過追憶家鄉的各種人物和生活畫面,表達出作者對舊中國的扭曲人性和損害人格的社會現實的否定。
在作者小的時候,祖父園子里的一切,都覺得是美好的,都充滿活力。那里的一切都有生命,都有夢幻般的色彩。文章的字字句句都能透出作者的純真、可愛、輕松與好奇。童年時候的她,快樂自由,祖父對她的愛,放飛了她的天性,展現了她幸福的童年生活。這就是成長歲月真實的寫照。
《呼蘭河傳》記錄的都是作者的童年生活,成長的歲月,孩童的天真快樂,富有靈性的世界。
《成長的歲月》帶給我的,絕不僅僅是這些,在成長的歲月,還有許許多多……
我承認我不曾經歷滄桑讀后感 篇2
最近,我讀了一本書,名叫:山居歲月,這本書令我深有感受。
這本書主要講了:紐約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離開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尋找曾祖父遺留下來的葛博禮農場。一把小刀、一捆繩索、一把斧頭、一些打火石和鋼片是他這次出行準備的所有的東西。對山姆而言,這不是一次短暫的旅行或露營,他是要像樹一樣在森林中長久的、獨立的生存。
讀了這本書以后,我的感受是:山姆能夠獨自一人離開城市,去一個他不熟悉的農場探險,真的是非常的勇敢!!!在他想要一只鴨子鷹的時候,他不顧一切的攀爬巖壁去獲得他想要的獵鷹。他去的第一個晚上,使用打火石并沒有打著火,但是經過了努力的訓練后,他能夠靠火來在農莊生存。但是我就得,山姆靠的不僅僅是他的勇氣,還有他豐富的野外生存的經驗以及他的信心,他在去農莊前就已經準備好了迎接“大自然的挑戰”,所以,在種種困難面前,他沒有退縮,而是勇敢、自信的迎接困難。
我們一定要像山姆那樣勇敢、自信的迎接“撲面而來的”困難!!!
我承認我不曾經歷滄桑讀后感 篇3
前兩天,看了一本反映官場現實的小說--〈滄浪之水〉,看后,真是百感交集。
滄浪之水清兮,能夠濯我纓
滄浪之水濁兮,能夠濯我足
好一個隨波逐浪
文中的主人公池大為研究生畢業,因衛生廳廳長的賞識而沒去中醫院報道,而留在了衛生廳。一開始的他,很有性格,一些現象看不慣,就會說出來。結果,得罪了廳長和一幫溜須拍馬的人,日子自然不好過。結婚生子了,還住在分來的單間宿舍里,廳里比他來得遲比他學歷低的人,一個個卻升了官住上了好房子。現實的生活漸漸瓦解了他的信仰,連原本善良的妻子在有了孩子之后,也因為一個母親對孩子的全部的愛而變得對丈夫大為不滿。最后,池大為選取了隨波逐浪。悟性極高的他,一旦改變了做人的態度,順應圈子的游戲規則,幸運的大門就接連為他打開。官是一級級地升,房子越換越大,地位越來越高,最后竟成了衛生廳的廳長。但他,卻失去了自我。
可悲的人,也許很多人向往他的生活。繞在他頭上的光環,讓人們羨慕。可內心靈與肉的掙扎,撕裂的感覺,又有幾人能夠體會。
永遠不進那個圈子,是我的做人原則。因為我的性格,與最初的主人公是相似的,眼里揉不得半點沙子。與其在里面死死掙扎,不如跳出來,活得簡單。
人生在世,短短數十載,還不如活出真性情。
我承認我不曾經歷滄桑讀后感 篇4
看此書已有一月之多,終于收尾,雖無頓悟,但時不時會有很多雜感而發。一個步入官場的知識分子由有理想、有良心的理想青年在逐步理解現實,逐步向現實屈服,仿佛就影射了我們很多人從大學畢業步入職場,就發現生活、工作從來不是想象中的那樣,不斷地妥協,不斷地在改變,仿佛就像池大為一樣,無論是尊嚴還是現實生活,總是有個無形的手在促使你改變,不選擇主動改變,就要被動的去受責,工作上從熱血理想逐漸的在妥協自己的想法,逐步按部就班的去做項目,有時仿佛成為了流水線的工人,突然發現規劃這個行業的高大上也逐步變成了流水線工人、甲方的寫手,而我們也早已習慣,只是希望趕緊結束項目開始下一個項目,循環往復的變成了時間緊、掙錢少、壓力大、成長小、干得好不如說得好的職業環境,而現實的生活卻讓我們逐步深陷其中,不敢逃出,反而有時還會樂在其中,至少可以讓我們在某些方面逃避,但卻無法解決根本問題。
或許這就是成長吧,步入社會,你會要面臨很多事情,有的可以解決,有的卻又無法解決,你會發現原來最寶貴的就是自己的時間和金錢,我曾經見過每天下了班還要拉滴滴拉到12點的男生,也見過五點就要到公司準備一天工作的中年人,都是在為自己的生計而奮斗,千人有千憂,掙錢解百愁。
或許人生就是體驗,在體驗自己的忍耐、自己的改變、自己的奮斗。有時候覺得人生迷茫,有時又會覺得做人有選擇真好,無論怎樣,年輕人還是要多學會奮斗,學會主動改變,與其被動地被推著走,不如主動的跑起來,至少算是為了自己改變過、奮斗過,畢竟只有健康的身體和自己掙錢的能力是別人奪不走的。加油!
我承認我不曾經歷滄桑讀后感 篇5
我一看完這本《山居歲月》,就深深地愛上了它。
這本書的作者是美國的珍·克雷赫德·喬治,她得過許多獎項,非常熱愛大自然,《山居歲月》就是她童年的夢想。
這本書主要講:紐約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離開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尋找曾祖父遺留下來的葛博禮農場。一把小刀、一捆繩索、一把斧頭、一些打火石和鋼片是他為這次出行準備的所有東西。對山姆而方,這不是一次短暫的旅行或露營,他是要像樹一樣在森林中長久地、獨立地生存。他進入了森林,把一棵杉樹燒空,當房子住,他爬上峭壁,捉到一只獵鷹,名字叫“驚風”,驚風每天都幫他捉小動物,他吃烤熟的小動物、野果和蘑菇充饑。
在這舒適而安逸的城市,我們都是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小皇帝、小公主”,承受挫折的能力很差,我讀了這本書深受啟發,我們應該像山姆一樣有良好的適應能力、承受能力和獨立能力,否則就會被他人所排斥,被永遠擠出這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