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品味一部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是時候抽出時間寫寫讀后感了。到底應如何寫讀后感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基因傳》讀后感,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基因的故事讀后感 篇1

早年細讀過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一書,受益匪淺,對于個人理解和剖析自然演化和社會文化都有著重大的影響,也成為一個生動的練習和模仿的例子,幫助建立更本質更基礎的思維原則。

時隔十多年有些地方的細節漸漸模糊,有些地方仿佛理解的更進一步。為了印證自己的感覺,今年寒假又拿起了《自私的基因》,開始了重溫之旅。

《自私的基因》是20世紀最經典的著作,出版于1976年,自出版以來就一直奉為經典。作者理查德·道金斯是英國著名演化生物學家,皇家科學院院士,牛津大學教授,演化論堅定擁護者之一,有“達爾文斗犬”之稱。

《自私的基因》是一本生物演化理論的科普著作。達爾文的自然選擇學說給人類開啟了一扇重新認識世界的大門。使人類社會的主流認知拜托了神創論和靜態論等自然原始的本能認知的舒服,睜眼看世界——從146億年,46億年的眼光來看待世界和自我。在經過一代代生物學家,地質學家,古生物學家,生物化學家的努力之后,整個人類世界對于生物演化的認知逐漸到了一個能夠突破到新的層次的前夜,而道金斯就是黎明破曉的司晨啼鳴。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的突破性貢獻在于,把根據自然選擇的社會學說的這一重要部分,用簡明通俗的形式,妙趣橫生的語言介紹給大家。這是第一次,他驚世駭俗地在《自私的基因》中提出:自然選擇的基本單位不是個體而是基因。從而使的與之相關的所有科學研究的視角都轉向了更加隱秘而本質的層次。通過從更加基礎性和自然性的數學模型的分析中,人們再次思考我們從哪里來,又將到哪里去。生命有何意義,我們該如何認知自己?我們發現任何生物,包括我們人類自己,都只是被熵增的宇宙在小小角落特殊環境所塑造的追求低熵的結構——求生的機器。這本書是實實在在的認知科學,復制、變異和淘汰簡單的三種機制可以演變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現象里的林林總總。再次基礎上,自然科學的成果映射入社會科學,人類窺見了社會關系中基本的對稱性和邏輯性,在我們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后,我們的政治見解當會重新獲得活力,并對心理學的科學研究提供理論上的支柱。在這一過程中,我們也必將對我們受苦受難的許多根源有一個更深刻的理解。

這本基于生物學的書籍,為什么名聲如此響亮、影響如此深遠?以至于無數的名人大咖競相推崇備至?甚至于影響到了各個學科的思考模式與邏輯思路?

基因存續于萬物生靈,通過一個個生命體得以繁衍與延續,在此過程中,它們通過優勝劣汰“聰明”的形成一套套合符邏輯的生存策略,它們的這種“智慧”對生命體的影響深刻而又深遠,他的“策略”甚至成為一個個生命體被喻為“本能”的東西,其中的“自私”顯得原始但又“合符情理”,其中的“利他”顯得文明而又“合符邏輯”,通過了解我們每個人身上攜帶的“古靈精怪”基因元素,也了解了我們自己以及我們周邊的群體與社會……

下面,簡單歸總一下我理解本書的主要觀點:

1.基因存在于每個生物體內,而每個生物體就像是“它們”的“臨時交通工具”,它們通過換乘這樣一趟趟的“交通工具”繁衍億萬年,生物體“緣起緣滅”,而基因卻“萬世一系”。這個觀點是本著的基本觀點,是寫作的出發點。

2.作為一個“聰明”的基因,它的基本目的只有一個——萬世延續,“管他風吹雨打、善惡倫常,我就是要想方設法的搭乘一趟趟的生命列車永無止境的通往永恒的未來”,所以,基于基因的這個基本任務與目標,我們可以把它看做是“自私”的,這種自私也就是本書的標題“自私的基因”,本書的所有理論和推論都是在這五個字上開花結果!很多人只看題目不愿潛心細讀,只得到“自私”二字,這種所得,其實連皮毛都算不上,算是遠遠看了一眼便說皮毛是咖啡色肯定是可樂喝多了吧,不健康,要多和茶。

3.基因延續在生物當中絕大多數都是需要雌雄交 配從而繁衍后代,這幾乎是基因“換乘列車”最重要手段,也是我們人類有性繁殖的唯一手段(試管嬰兒也在這個范疇),因此,基因就必須想方設法的尋找可以合作的“另一半”以助于讓自己的基因延續下去…………

4.復雜生命的基因要繁衍,就需要兩性合作,兩性的基因都是出于自己繁衍的目的是“自私的”,它們都傾向于與更好的基因結合,因為這樣組合成的`基因更具有生存與繁衍優勢、更能夠在將來吸引其他異性與己合作延續基因…………

看到這里其實只是開始,后面在徐徐展開大膽的預設和精妙的推理,本著將精深而必要的數學建模用通俗語言寫得幾乎可以被沒有受過嚴格科學訓練的人所理解也是善莫大焉,難能可貴。

后面的內容太精彩,不是簡簡單單,三言兩語,二元評價可以摩其項背之影的,還望有興趣的朋友,耐心反復閱讀和思考,相信必有所得。像這樣的真正的科學普及之佳作,對于一個人形成真正的科學的,雋永的,用著長久而普遍價值的人生觀和世界觀,是決定性的信息來源。

其實讀后感這類文字,本不是寫給別人看的而是獨為自己的。小馬過河,問誰都不好使。如果別人看了這篇讀后感大概會得“自私”二字,并以自己的方式理解和引著自己的行為,那就事與愿違了。如果是能引起別人興趣,認真的吸收理解書本的精髓,并努力構建自己嶄新的認知體系,那才算是聊可慰藉。

作者道金斯本人都在書的末尾章節承認《自私的基因》一書的標題具有迷惑性:“我應該當時便選擇‘不朽的基因’作為標題。也許這個標題有點過于神秘,但所有關于基因與生物體作為自然選擇的競爭單位的爭議則可迎刃而解”。甚至,在第二版中加入了一個新的篇章來說明這個“自私”這個帶有強烈感情的詞只是一種描述手段,基因是沒有意識的,所以談不上自私。

《自私的基因》不是一本指導我們肆無忌憚自私自利的理論書,相反,《自私的基因》提醒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我們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

我們甚至可以討論如何審慎地培植純粹的、無私的利他主義。這種利他主義在自然界里是沒有立足之地,在自然演化歷史中前所未有。但是,我們人類這種生物是非常特殊的存在。

在這個世界上,只有人類,以最先進的科學知識和所有人類優秀文化武裝了思想的人類,才能夠反抗自私的復制基因暴政。加油吧,人類!

基因的故事讀后感 篇2

大約是年齡的原因,現在的我對所有的小說喪失了興趣,只肯去閱讀一些我感興趣并能記住的書藉。

英國人理查德道金斯在40多年前出版的《自私的基因》是我很感興趣的科普讀物,我曾向很多朋友推薦過。當下,我與全中國的人們一樣都因疫情而宅在家中,對于有趣的書,當然值得再次翻閱。

時間回到40億年前的地球,科學家們將那時的海洋稱之為“原始湯”,在原始湯中極偶然的產生了大的有機分子,某個時刻,一個非凡的有機分子偶然形成,它能夠復制自己,這之后漫長的時間里,生命產生。

幾十億年后,它們早已不是海洋之中游曳的分子了,它們在天空中飛翔,它們在山林中奔跑,它們遍布地球的每個角落,它們是你,它們是我,它們是我們。

科學家們稱它們為基因,而我們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

此時坐在電腦前的你,或是正在你旁邊呼呼大睡的貓,我們的身體里,總有著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它們都來自于40億年前的原始湯。

基因是不朽的。

它們一代一代的從一個個體轉到另一個個體,并用自己的`方式操縱著這些個體:它們將在這些個體衰老死亡前拋棄個體容器,實現轉移。以這樣的方式,它們在億萬年的時間里,得以永存。

個體是不穩定的,它們不停地出現與消失,生命渺小如微塵,但是基因卻像鉆石一樣長存。

我們人類的生命是短暫的,短的幾年幾十年,長不過百年。我們會發現,從大概率上來講,體弱多病的總是老年人,而年輕人總是顯得身強體壯。那是因為,基因這個鬼東西,它需要人們在年輕強壯時生育繁衍,一旦實現后代延續,基因已經得到了傳承,那么,之前的那個軀體容器,老、破、殘、死,都不再影響基因的生存,再也與它無關,將會得到它無情的拋棄。

所以基因就是自私的。

有的基因能生存100萬年以上,而有的基因甚至第一代都熬不過,原因在于長壽的基因都掌握著看家本領,即它們善于制造供它們生存的容器,它們讓容器一代代的進化適應環境。地球上生物大滅絕共發生了五次,最近的一次是6500萬年前的恐龍大滅絕。隨之而消逝的,是它們的基因。

按照理查德道金斯的定義,運氣不論好壞并無規律可循,一個一貫敗陣的基因不能怪自己運氣不好,因為它本來就是個“壞的”基因。這一點,與達爾文的進化論是一致的。

雖然地球上物種滅絕了一次又一次,但始終還是有生存下來的物種,原始人“阿爾迪”的第一塊骨骼化石于1992年在埃塞俄比亞出土,他生活在距今440萬年以前。亦即,我們人類,在這個地球上已經繁衍了440萬年。

我們盡管已經完成了基因的繁衍功能,但就每個個體來說,還是想要盡量地生存得更加長久,不甘于只是承載基因的容器。理查德道金斯發現,成功基因的一個普遍特性就是,它們通常把它們的生存容器的死亡時間拖至個體生育之后。

因此,他提出了兩個有趣的觀點,第一,人類可以延長生育時間,即可以拖到40歲以后再繁衍后代,這樣才能讓基因對你手下留情;第二,我們可以想辦法去“愚弄”基因,讓它以為它所寄居的個體比實際的要年輕。即,你在一個老年個體中越能模仿或模擬青年個體的特點,不論這些特點看來是多么表面化,那個老年個體應該生存得越久。

這是一種“擬態“。

其實在自然界中為了生存下去,物種的擬態比比皆是。比如枯葉蛺蝶,會擬態一片枯葉來逃避昆蟲天敵的獵殺,使它生存期更長久;蘭花螳螂不僅可以擬態成白色,還可以隨著蘭花的生長而變色,更是迷惑天敵獵殺獵物的高手。

中年人或老年人擬態年輕人,就可以迷惑基因,讓它以為你還很年輕,于是,它會給你更長的歲月。

如果說這本書帶給了我什么啟示,那就是更加堅定的保有我的赤子之心,保有身上的少年氣。

既然生物學上已經給出了支持年輕化的理由,那么在心靈上也就更加釋然了。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輕人一樣任性妄為敢愛敢恨,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輕人一樣勇敢熱血異想天開,因為你的基因啊,它就以為你是一個年輕人??!

人到中年的周華健彈著吉它微笑著唱出《少年》:

“昂首走了好久好遠,在世界的盡頭撒野,卻想念最初的少年……我唱著每一首歌,留住的快樂。有些路用力走著,有些傷用生命愈合,我還能微笑著活著

……歲月總是跑在靈魂的前面,好在還有一點信念陪我們完成每一天。別忘記心中的少年,狂奔的勇敢的最初的少年“。

別忘記心中的少年。他像鉆石一樣永存。

基因的故事讀后感 篇3

基因在億萬年的進化長河中廝殺幸存并不是因為它們本身懂得競爭和爭取,自私只是一個比喻?;虿挪欢靡婊钕聛碜约罕仨毜米鍪裁?,必須得擁有什么條件,得適應什么環境,存活就存活了,那些億萬年來死亡消失的基因連自己敗在哪里都不會知道,就像這些幸存下來的基因也不會知道為什么偏偏是自己得以幸存,或許,只是一個很隨機很偶爾的機遇。自私只是一個比喻,人類的比喻。

很喜歡作者的這種表述方式,喜歡他談論這些東西的口吻。喜歡他一再強調自己只是在用一個人們的都很喜歡都很容易理解的比喻來闡述基因的不自覺無意識無目的`性。喜歡他有時候得費力的向我們說明,些些的矛盾我在會意的時候往往內心里是充滿笑容的。

作者用自私這個比喻想要表達的卻和自私這樣一個人類術語完全相悖的理念。有時候我看著這些矛盾的表述不禁佩服起作者來。正如作者所說,他只能用這個我們都能理解的比喻來做這次闡述,所以,這個標題很恰當卻又很不恰當。

其實讀完這本書是和DM巴斯的進化心理學混著讀的,讀完還是有些想法的,只是自己的能力實在有限,也表達不出什么。不過相信以后會有機會的。

基因的故事讀后感 篇4

在讀這本書的時候稍微改善了一下筆記方法,就是閱讀四十到五十分鐘,剩下的時間回翻kindle書簽并做關鍵事件與詞語的摘錄。(其實是因為邊讀邊記磕磕巴巴不太爽

上一次閱讀到孟德爾,而短短數十年間“基因已從植物學實驗中的抽象概念演變為操縱社會發展的強大工具。”美國有些州甚至立法進行絕育手術,將無辜的女性統一收容,“只要行為、意愿選擇或者外表超過人們接受的準則,那么他們就會被劃入這個可怕的怪圈。”美洲的種族凈化甚囂塵上,1936年歐洲的遺傳清洗活動也不甘示弱轟轟烈烈開展起來。這中間的一些文學作品,比如《時間機器》,描述了近親繁殖并且選育后留下的.孱弱未來人類種群,《人猿泰山》則堅信雖然生長環境與教育缺失,高貴的盎格魯撒克遜人基因仍然會帶來聰慧與美好品質。忍不住想起蘇聯時期著名反烏托邦作品《我們》中的“母親標準”和“父親標準”,雖然原著意在諷刺過度標準化的社會,但是在基因選育方面異曲同工。

在摩爾根的果蠅實驗帶來基因連鎖、基因互換、顯性遺傳圖譜等概念后,遺傳學的發展走上了快車道,多基因遺傳的研究也補足了孟德爾理論在人類遺傳性狀呈平滑的鐘形分布方面無法解釋的不足。

作為一個閱讀量很少并且不怎么讀歷史的人,萬萬沒想到看一本基因歷史書還能看得心潮澎湃,基因發展的抽絲剝繭真如同一本推理小說。

基因的故事讀后感 篇5

暑假里,我讀了《世界上最臟最臟的科學書》,這是我有史以來讀過的最惡心的科學書了!我好像喝了變小的飲料,戴上了顯微眼鏡走進了另外一個世界。

看著螨蟲貪婪地吸著血吃著皮膚,望著蛔蟲、絳蟲等蟲子在它們的“別墅”—大腸里興風作浪……我既驚訝又氣憤,想想平常的生活中細節——“勤洗手、勤曬被,勤打掃……”是多么重要啊,

這些 “保護裝”讓我們可以“武裝到牙齒”去跟那些作惡多端的家伙“戰斗”!這本書講述了從大便到鼻涕中隱藏的科學奧秘,可見,人世間并不存在臟的東西,那些所謂的臟東西居然擁有著那么多神奇的科學知識!一篇篇故事讓我身臨其境,一張張圖片講述著不注意衛生而犯下的錯誤,一個個文字讓人惡心不已,它是世界上最臟最臟的科學書,也是最耐人尋味、最有趣不過的科學書了!

讀這本書時,肯定會讓你不得不記住里面的內容,因為只要一看插圖結合文字,想一想后果,也讓人不敢不記。

它讓我知道了很多一知半解的事,也讓我知道了很多聞所未聞的事。這本書像一面鏡子,照出了我錯誤的地方,照出了我對科學的興趣,照出了這耐人尋味的科學!

基因的故事讀后感 篇6

《自私的基因》也是一本拖了很久才看完的書,在最開始看的時候,更多的關注的是自私,其次就是基因。同時對于比較感興趣的原因就是是達爾文進化論的支持者,且反對上帝。因此想要看看是如何論述的。

“那么,自然選擇是否像我在這里強調的那樣,在基因間進行選擇呢?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便不會驚訝于個體生物“為了基因的利益”,表現出諸如喂養與保護親屬等利他行為,因為親屬更有可能與其共享相同的基因。這種親屬利他行為只是基因自私性在個體利他主義上的一種表現形式。

怎么說呢?的世界觀還是蠻宏大的,從動物世界到人類世界都有所涉及,但是作為一個行為生態學家,更多的還是把重心放在動物行為的論述上,同時大多采用比喻的手法來對一些深奧的內容來進行論述。

在引言中說,本文的自私用的并不是很好,不應該用自私,但是又找不到特別好的替代詞匯,因此還是選用了自私。

在書的前一段,還是能看到自私的一點影子的,比方說基因的存在更多的是為了他的更多的遺傳,而人類或者動物其實都是一種生存機器,最終死亡的都是基因本身。

的DNA因子如羚羊般靈活,他們奔放的隨世代相傳,在一次性的生物容器中臨時組合,而不朽的雙螺旋那么不停改組演替,在形成終將腐朽的肉體時磨煉,最終走向各自的永恒。

如果用科幻電影來進行比喻基因的作用的話,更多的是像電影情節中那些通過遠程在地球建立基站的外星人,但是他們無法直接去占領或者控制地球,而是通過預先在電腦中的指令來控制,更類似于一種根植于深處的控制指令,乍一看好似對我們的生活并沒有直接,但是實際上卻是在最深處控制著我們的選擇與生活。

但是對于基因而言,一個個體其實并不能指望通過生育將自己的基因永久的流傳下去,所以從這個角度來人的傳宗接代其實是蠻可笑的,因為你所希望遺傳下去的基因組合其實是僅僅存在于你一個人身上而已,下一代已經是不同的基因組合,基因是永存的,基因組合卻只是短暫而臨時的.。

任何一個個體基因組合(bination)的生存時間可能是短暫的,但基因本身卻能夠生存很久。它們的道路相互交叉再交叉,在延續不斷的世代中一個基因可以被視為一個單位,它通過一系列個體的延續生存下去。

不過從基因遺傳的角度來看,中國古代的一夫多妻與偏好兒子還是很有道理的。首先,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條件下,男子娶很多的妻子,將自己的50%的基因通過傳給自己的后代,如果孩子越多,那么有越多的人擁有他的基因。雖然男孩與女孩其實繼承了一樣多的父母的各50%的基因,但是在一夫多妻制的存在,使得男孩可以比女孩可以有更多的后代,從而可以將自己的基因更多更久的一代代傳下去。但是也僅僅是基因而已,就個人的基因組合是無法遺傳下去的。因此,期望通過生孩子、生男孩可以將自己的生命或者家族一直延續下去,本就是無稽之談。但是,雖然基因組合是臨時的,但是人類社會的基因—文化卻是不朽的,因此作為基因生存機器的人類確實無法通過基因獲得不朽的,但是確實可以通過人類自己建造的“基因庫”——文化,獲得永垂不朽的,正所謂人或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輕于鴻毛。不過對于大局部人而言,最終其實都是歸于無而已。

那么進一步聯想到現在的社交媒體,所謂自媒體其實就是為我們留下我們來過的印記提供了便利,比方說之前聽過的一個段子,如果我死了,請不要關閉我的Facebook,麻煩繼續幫我推送。社交媒體的開展某種意義上,也是為了人類傳播文化在起作用,每個人都有可能通過這種SNS建立起自己的社交王國,成為主宰,被記住,從而不朽。

基因的故事讀后感 篇7

自私的基因和當下的力量,這兩本書是非常難啃的大部頭,嗯,沒什么趣味性和可讀性讀起來也非常的累,吸收的呢也很有限,社科類和修靈類的書是比較生澀,難懂一些,自私的基因有七百多頁,生物DNA的遺傳選擇優勝劣汰,因為記憶的自私性選擇,于是來丑的.基因不易被遺傳一代更比一代強在選擇伴侶的時候需要多方面的智商長相身高來進行選擇,雖然這些父母都不可能遺傳基因給子女一切。

一、一切都需要后天努力去獲得,不論父輩獲得了多少的聰明才智,也絕不會通過DNA能讓子女一勞永逸心的依賴都是從零開始,人體只不過是基因保持自己,不變的一個皮囊罷了。

二,DNA做的兩件事情是復制自身的復制,第二是監督制造了不同種類的分子蛋白質,長壽的復制基因往往是會越來越興旺,同時,勤奮善良的基因也會在基因庫中慢慢地興旺起來。

三從遺傳學的觀點來看,一個成年個體在關心自己父母雙亡的幼弟時,應和關心自己的子女是一樣重視的,在親子關系上是同等重要的,這讓獨生子女的我無法理解兄弟之間的感情,現在我懂得了,兄弟之情血溶于水的重要。

基因的故事讀后感 篇8

科學是什么?

也許有很多學生在小學時都抱有美好的理想興致勃勃地去上科學課,懷著做科學家的夢想體驗科學的樂趣,熱愛著科學。但是到了中學,在這些學生里一部分會漸漸疏遠科學,認為科學并不重要。高中生更認為科學是天才所踏入的領域,斬斷了自己的科學夢。大學畢業后,也許大多數人已經不記得顯微鏡的用法,不記得當年在哪里才能找到用于觀察的各種昆蟲,理所當然地認為自己與科學八竿子打不著邊。

可是,科學確確實實就在我們身邊,像空氣一樣看不見摸不著,但你總不能說它不存在,它的確在那,只是你要有能發現它的眼睛。從城市里姹紫嫣紅的彩燈,到阿基米德的夢想;從頭頂棉絮般的云朵,到把村莊夷為平地的龍卷風;從代表好運的四葉草,到吃蟲子的捕蠅草……科學就像一條尾巴,緊緊跟隨,從來沒有脫離過。

你是否有好多好多想說的?

“哦,綠油油的植物圖片有什么好看?

“哦,曲曲折折的電路圖有什么勁?

“哦,一套套的PPT有什么好玩的的地方嗎?

“……”

“哦,科學實在是太無趣了!”

哦,那不是科學,科學不是里N套的PPT、TXT、DOC、PDF、ABCDEFG;

不是課本上的大小練習題、各種名師各種密卷各種銜接中高考題;不是滿黑板令人頭昏眼花的大中小括號和結構圖;科學是神奇的,它是深海里絢麗的緩慢游動的像裹著絲綢錦緞的魚兒;它是你最最喜歡的CF、CS、DOTA里各種繁復武器;它是你看到在心里會有小小驚嘆但死要面子不表現出來的火燒云;它是電影里你好想要一瓶的奇形怪狀的瓶子里的五彩試劑……你為什么會覺得它無趣?Itsointeresting!

這就是科學!

基因的故事讀后感 篇9

這本書的主要觀點是:進化論的作用層次不在個體,也不在群體,而在于基因,生命的本質則是基因復制。

動植物是某類基因制造的機器或工具,基因給各架機器適當的授權,以執行保衛、延續基因的終極指令。機器是容易腐朽的,不朽的只有基因。就好像住宅一樣,老城區推倒重來,新樓盤勃然興起,不變的,只有樓里的'居民。

還有另一種基因,它們不創造機器,而只是利用機器,比如病毒等,它們離開寄主的方式和前者有所不同。個人認為,這也可以看作是各類基因的不同生存策略。

人類社會和某些物種,在與基因共生之上,還群體創造了新的無形基因—文化、信息等,這里有個新名詞“覓母”,它也在不斷地遺傳和進化。

進化穩定策略ESS是非常有用的觀念,能夠從基因自私的角度解釋生物群體或個體的各種行為,持不同進化策略的基因機器,生存概率是不一樣的。

然而,如作者所說,當我們對遺傳過程中的自私性了解得越清楚時,我們就越有資格去教導慷慨、合作以及其它所有為公益奉獻的美德。

基因的故事讀后感 篇10

眼間離開工作崗位一月有余,原來工作的時候,所有的時間都用來思考如何做好本職工作,如何提升自己的專業技能,如何使自己脫穎而出,沒有閑工夫閱讀和思考與財務無關的書籍和知識。真的很難想像我是如何在三天的時間里閱讀完這本54萬字的《基因傳》,也許正是因為過往的專注與偏執,反而是禁錮了思維,沒有看到世界的五彩斑斕和神秘莫測?!緕JaN56.COM 趙老師教案網】

《基因傳》買回來數月一直塵封在小書柜里,當初買這本書是因為有人推薦,因此附庸風雅罷了。買回來后被厚厚的大塊頭嚇到,于是迅速插到小書柜里視而不見,直到12月回家休養身體后,因無聊至極而隨手抽出來準備胡亂翻閱一下。讀完封面內側的作者簡介,頓時被驚到,原來一直秉持術業專攻的理念,被作者的經歷顛覆,真沒想到,人生的跨度竟然還可以這么的寬泛。

這本書的作者是一位印度裔的美國醫生、腫瘤專家,曾就讀于牛津大學、并在斯坦福大學和哈佛大學取得醫學博士學位。同時他還是一位知名科普作家,他于2010年出版的《眾病之王:癌癥傳》竟然獲得了普利策文學獎,我很難想像這兩個八竿子打不到一塊的領域是如何在一個人身上被觸及的,于是我帶著好奇心開始閱讀本書,想看看科學工作者是如何運用文學的語言來給普羅大眾科普基因知識的。

本書從回憶作者的家族史開始,以家族病史為引言,以遺傳學的研究與發展為主線,向我們揭示了神秘的基因是如何主宰人的一生,科學家們又是如何與基因缺陷抗爭從而期望使人類不斷優化,實現完全控制人類自身發展目標的。作者分別介紹了家族中患有精神分裂癥的堂哥,患有躁郁癥的三叔,以及精神失常的四叔,因為這些家族病史的出現,作者也無時無刻不在擔心這種遺傳病可能在未來某個時間對自身以及家庭造成不良影響。

那么,我們的身體和性格真的是受基因控制的嗎?基因是如何作用于我們的身體,控制我們的行為,影響我們的生老病死的`呢?這些肉眼看不到摸不著的小玩意多么的神奇,讓我不由自主地想去探個究竟,去了解我為什么會成為現在的我,是什么在控制著我,主導我人身的發展?我將研究基因的發展進程擬成了一張圖表,探索基因研究的歷史線索。

這本書帶我領略了科學的神奇之處,也讓我們可以從科學的角度來思考,我是怎么來的,我怎么會變成現在我這個樣子的。由此開啟認知自我的奇妙旅程,同時憧憬人類將不斷進化的美好未來。

基因的故事讀后感 篇11

“文文,過來洗手啦,要吃飯了!”媽媽的“大喇叭”響起,我不情愿地走到水池旁。趁媽媽一個轉身,我迅速打開水龍頭,隨意沖了兩下手,又關上了水龍頭。媽媽聽到了水聲,滿意地點點頭走開。我得意地甩甩手,走向飯桌……要知道我最不愛的就是洗手,因為看起來手上干干凈凈的,為什么還要每天那么麻煩去洗手?

但當我讀了《世界上最臟最臟的科學書》后,我便明白了洗手的重要性,《世界上最臟最臟的科學書》并不是指封面臟,而是其中的內容和插頭十分令人惡心,但又包含科學道理。如果我們不常洗手,那么蛔蟲、絳蟲等蟲子就會在它們的“別墅”——大腸里興風作浪。此時我很像戴上顯微鏡一樣觀察我的手,仿佛就能看到一大堆蟲子在上面得意地爬來爬去,令人作嘔……可見,洗手都不能完全“消滅”細菌,更何況不洗手?那將會引起大腸里的“天翻地覆”!這本書還讓我知道起床時不要急著疊被子,要先把床上的濕氣去掉,因為塵螨喜歡溫暖潮濕的地方,我們每天睡覺的床就是它們的最愛!此外,我們要經常曬被子,因為這也是避免塵螨滋生的好辦法。注重個人衛生,就是科學生活的第一步!

夏天到了,蚊子便也開始猖狂起來,它們飛來飛去一點兒也不害怕人類。一開始,我認為所有蚊子都吸血,但《世界上最臟最臟的科學書》告訴了我:只有雌蚊子吸血,為了給自己的孩子補充必要的蛋白質。所以,我們在夏天里應做到睡前洗澡,換內衣,穿長褲長衣睡覺,使用蚊香或滅蚊器,來保護自己免受“敵人”侵害??梢?,科學知識可以讓我們的生活更舒適和方便!

這本書也改變了我生活中的許多錯誤觀念,比如,很多人認為尿是很臟的東西,但事實上,剛剛排出的尿液差不多和水一樣干凈。尿的臊味是因為時間長了和空氣中的細菌結合了起來,細菌把尿分解成氨,使尿隨著水分的變少還會形成一種叫做尿色素的東西。所以在5·12汶川大地震中,許多被困者靠喝自己的尿液生存下來也不在少數,他們是憑自己的堅強救了自己??梢?,科學知識在危難情況下可以使人自救!

《世界上最臟最臟的科學書》告訴我們,世界上所有的東西都有它們存在的理由。通過讀這本書,你就會明白:為什么蚊子咬吸血?我們為什么會有鼻屎二號眼屎?有多少蟲子生活在我們臉上,又有多少蟲子住在我們的肚子里……然后,你就會發現,原來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臟的東西,那些所謂的臟東西里居然隱藏著那么多神奇的科學知識!

科學,就是為了讓人們更好地生活。我愛科學,更愛《世界上最臟最臟的科學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