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木染讀后感 篇1
海巖的作品我看過一些,曾記得看過一句話這樣寫道:如果你對愛情絕望了,那就看海巖的作品吧!但《河流如血》給我的感覺是這并不是寫愛情的,而是更強烈的表達了親情,但我不能否認小說中的愛情也貫穿著全文,這是保良成長所必須經歷的。
保良,這樣一個本該無憂無慮、一路順風順水、活潑開朗的、陽光的男孩,命運卻給他開了一個極大的玩笑:父親做臥底揭發了二伯致使二伯家破人亡,姐姐寶珍卻與二伯的兒子彼此相愛,這注定了是一場悲劇的愛,注定了兩家人的不幸。姐姐的私奔、母親的去世,讓這樣一個男孩越發的孤獨。他堅持著母親的遺愿,要把姐姐帶回來。所以他一直尋找著,并為此付出了慘重的代價——吃搖頭丸、被警校開除、繼母和妹妹被殺……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如此慘重。
保良一直以父親為榜樣,把父親當做驕傲的資本。然而,在一次任務中父親斷了腿,從此走路一坡一坡的,脾氣也變得越來越暴躁 了。保良忽然發現高山倒塌了,以前那個偉岸的父親再也不存在了。是呀!一個健健康康、事業正如日中天人腿坡了,他所忠愛的事業、他的夢想再也沒有可能繼續,再也沒有可能實現。他不知道自己還能做些什么,還有什么用,所以他開始頹廢了。也許只有偶爾的任務才能讓父親再次找回自己,才能讓父親的眼中再次出現神采。中國自古有子承父業的說法,所以保良的父親把自己未完成的夢想寄托在了兒子的身上,他希望兒子能夠好好學習,順利的考上警校,成為一名人名警察。他不只一次的對保良說只要他過線就可以上警校,已經打好招呼了。作為一名人民警察保良的父親是稱職的,但作為一個父親、一個丈夫,我不知道該如何去評價他。
保良那段真正的愛情注定是無果的,一個連自己的溫飽都不能解決的人,他如何有精力去進行精神上的享受,如何去談戀愛,如何讓人相信在這到處充斥著物質、權力、金錢的誘惑的社會里你 所給予的是純粹的愛情。愛情結束了,但生活還要繼續,這世間不存在誰少了誰就完全無法生活。所以保良與張楠的愛情結束了,但保良仍堅持著去找姐姐,付出了那么多,結果帶回來的是姐姐的骨灰。唯一值得慶幸的是還有一個小生命承載這保良一家的希望,那就是寶珍的兒子——雷雷。
生命是如此的脆弱。世界變化是如此的快,幾年的時間里兩家人家破人亡,死的死,坐牢的坐牢,而只有保良帶著外甥雷雷還完好的生存著。保良帶著雷雷回到了老家,回到了那個鑒寧三俠快樂風光的地方。而這里早已物是人非。保良帶回了姐姐的骨灰,帶回了雷雷,也算完成了母親的遺愿。
寶珍的命運也是悲慘的。她得到了愛情,但兩個相愛的人最終成了仇人的子女,愛情有演變成了什么?寶珍面對愛人充滿了愧疚,而對她又愛又恨的人選擇逃避……
這樣的悲劇震撼著我,我為保良感到惋惜、感到悲憫,這樣一個純真的男孩為親情付出的是我們無法真正體味的……
草木染讀后感 篇2
詩人張九齡說:“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汪曾祺先生恐怕是對這句話體會最深的人。
每當讀汪曾祺先生的《人間草木》你會產生這樣一種感覺:一位老者與你同坐在一個灑滿冬日陽光的小花園里,時而指著那棵臘梅和你說起他從前的趣事,時而打趣地告訴你說,“煤塊里竟然也能長出芋頭”。
汪曾祺先生對于這些“人間草木”只是一種單純的喜愛,一種寄托了自己的情思卻不愿將之據為己有的喜愛。也許對于汪曾祺先生來說,一棵草木就是一件往事、一段深情.
他知道“桂花美陰,葉堅厚,入冬不凋”;他說,“比起北京雨后春筍一樣聳立起來的高樓,北京的花木的生長就顯得更慢。因此,對花木要倍加愛惜”;他記得“北京見過的最好的菊花是在老舍先生家里”,每次到老舍先生家里飲酒賞菊,都會“既醉既飽,至今不忘”;他還記得家里靠墻處秋葉形的小花壇,那里有兩三棵秋海棠,花色蒼白,樣子可憐。所以每看到秋海棠,就總要想起他的母親;當他在寂寞的羈旅之中,幾片綠葉曾讓他有一種說不出的喜歡,使他感到欣慰,讓他“獲得過一點生活的勇氣”。所以,歐陽修在《秋聲賦》里所說的“草木無情”,汪曾祺先生大概是不會同意的罷。
在汪曾祺先生如話家常的語言中,我們會慢慢讀完這本書,甚至在你讀完時也不知不覺。因為汪曾祺先生的文字向來是淡的,淡到如空氣一般在你身邊讓你渾然不知,可是也淡到讓你不能輕易失去。
草木有本心,不求美人折,未免多了一份孤傲。然而對于汪曾祺先生來說,草木是否有本心似乎已經變得不再重要,重要的是能與這些人間草木常相作伴,追憶往事,傾訴衷腸。
想來汪曾祺先生對這些人間草木也是愛極了,也難怪他會說:“我應該當一個工藝美術師的,寫什么屁小說!”
草木染讀后感 篇3
《人間草木》是一本散文集。
文章分七輯,每一輯內容都不同。作者汪曾祺先生是個真性情的人,單單從目錄就能看得出來。每篇文章的題目都很直白,樸素、平凡但是帶著點詩意。“人間草木”這個題目只是其中一篇散文的題目,但是作為整本散文集的名字,卻很恰當。每篇散文的語言都很樸實,簡單,內容也不是什么出奇的事情,普通得真的就像隨處可見的草草木木。不知是題目烘托了文章,還是文章烘托了題目?
汪曾祺先生也是什么都能寫,而且寫的有趣。卸去了華麗辭藻的文章讀起來讓人頗為心安和舒服。從回憶家鄉的一花一草一木,到各種各樣的小吃,再到在聯大的生活、相識的老友、親人……幾乎都是司空見慣的事,在汪曾祺先生筆下卻別有魅力。其中有篇《葡萄月令》,五頁的文章,把葡萄從一月到十二月詳詳細細地描寫了下來,但讀著一點也不使人厭煩。這便是魅力,或者說是魔力。
零零碎碎的小事太平凡了。散文是拿這些小事入文,能抓住人心的就是好文章。即使是他人的經歷,《人間草木》這本散文集讀起來仍舊是溫暖的。有人對散文不感興趣,認為它無聊,沒有跌宕的情節,像一杯白水。其實生活就是白水,只是喝的人心境不同罷了。
汪曾祺先生的生活,一定是擔得起這八個字的—— 溫和從容,歲月靜好。
草木染讀后感 篇4
在讀《人間草木》之前可謂是對汪曾祺先生毫無所知,如果搜索記憶中姓汪的名人大概只能說出汪精衛來。讀罷此書想出兩個字最能代表我的感受“用心”和“生活”。俗話說不當家不知,柴米油鹽醬醋茶來之不易。細一想所謂“柴米油鹽醬醋茶”全都指著人的那張嘴。
這些也全都出現在了汪曾祺先生的散文之中。以前讀季羨林先生的散文里面多是對大自然的歌頌,現讀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里面多是對生活的感觸,縱使是游記也充滿了濃濃的生活氣息,與人貼的很近不是像純粹歌頌自然之美的文章那般孤冷。汪曾祺先生對吃是很有造詣的,在文章中有專門的一輯介紹各種各樣的吃食,我是個饕餮客什么都是胡亂的扒拉到嘴里,往往是肚子已經填飽而飯菜的味道還毫無所覺。關于吃,讓我回憶的話我第一想起來的便是小時候母親每天都要煮的面條如果幸運的話還能加上一盤醋溜白菜,
再回憶便能想起紅燒肉,小時候家里比較困難很少吃肉,所以現在如果別人問我最喜歡吃什么菜我可能會回答紅燒肉的。如果讓我回憶各種吃食的美好滋味我根本就回答不上來,我是對生活不用心的人,所以很多事情在我身邊發生了又在我記憶中消失了。
散文集中最讓我喜歡的是對西南聯大的回憶,其中對西南聯大老師學生還有抗戰間生活狀態的回憶讓我著迷,由書中我得知為什么那時候的學生比現在的學生要優秀何止千倍萬倍,誰能冒著生命危險穿越大半個中國到達昆明僅為了考取西南聯大求得學問。西南聯大為什么會在八年的時間里比北京大學三十年時間出的人才都多,原因就是汪曾祺先生說的那句話“自由”。他也在文中說之所以考西南聯大是因為那里的學生“瀟灑”。
草木染讀后感 篇5
《人間草木》這本書,我認為是文言文和白話文結合,每一章都寫出那種人間瑣事。一般我寫長作文都不會去寫生活中的小事,但汪曾祺不一樣,感覺每一件家常小事、朋友性格、每一朵花開花落、成熟、腐爛都值得他去寫,每一篇散文都像是在和知心朋友說話。
我最喜歡的一篇是《北京的秋花》這篇,還分為4小篇,我認為最后一小篇《黃滬。爬山虎》應是葉不是花,菊花里我最喜歡最后一段,我也認為菊花一盆盆看是很好的,這樣就能發現每一盆菊花的特點去欣賞它獨特的美,扎起來卻只能感到一眨眼的震驚,覺得無趣。在《秋葵雞冠鳳仙秋海棠》這篇文章里,我最喜歡第3段,更讓我感到鳳仙花的實用,秋海棠也讓作者睹物思人,果園的收獲里,寫葡萄的時候,那種熟練的感覺,讓我覺得汪曾祺種葡萄很久了,也很用心。
老媽買的那本書,前有汪曾祺的畫,飛灑的墨汁,瀟灑的畫,配上文中應景的段落,簡直文中有畫畫中有文,在這些畫里,我最喜歡第四張畫,這張畫的枝條一直垂到畫紙最下方,正好應了“抽條甚長”這句話,汪曾祺的文和畫都可以用“簡練”一詞來形容,文章的簡練是猶如文言文的白話文,畫的簡練是因為他的畫簡練到最少11筆就可畫成。
人間草木這本是里的葡萄月令是汪曾祺被判為“右派”時寫的,但卻無一點不開心,就像是沒被冤判一樣,所以更造就了一種獨特的風格,那種漫不經心、娓娓道來的感覺。
草木染讀后感 篇6
近幾天,我讀了汪曾祺的《人間草木》,這本書之所以吸引我是因為作者的語言風格給我留下了極其深刻的印象。他的語言平實,質樸,但饒有趣味。他的作品中盡是小橋流水,小四合院,小胡同等別致的景象,卻極少有雷霆怒吼,闊大無比的壯觀場面。他寫凡人小事,記鄉情民俗,談花鳥魚蟲,娓娓道來,不像是一位偉大作家的作品,而像是在聽一位和藹,見識廣博的老者在講故事。
例如在第一篇文章《葡萄月令》中,就突出的體現了他的平實與質樸:一月下大雪;二月刮春風;三月葡萄上架;四月澆水;五月澆水,噴藥,打梢,掐須;六月澆水,噴藥,打梢,掐須;七月葡萄“膨大”了;八月葡萄“著色”;九月給葡萄噴波爾多液;十月有別的農活,去割稻子;十一月葡萄下架;十一月下旬,十二月上旬,葡萄入窖。每一段之前的這句話,詳細地記錄了每一個時間段應做的事。這些句子短小,精煉,沒有華麗的修飾,但讀起來并不顯得單調,不但體現了他的寫作風格,還使文章結構更加清晰。
在《胡同文化》中,作者寫到了胡同里的吆喝:這里沒有車水馬龍,總是安安靜靜的。偶爾有剃頭挑子的“喚頭”(像一個大鑷子,用鐵棒從當中擦過,便發出噌的一聲);磨剪子磨刀的“驚閨”(十幾個鐵片穿成一片,搖動做聲);算命的盲人(現在早沒有了)吹的短笛的聲音。這些聲音不但不顯得喧鬧,倒顯得胡同里更加安靜了。我們也曾經學過關于胡同中吆喝的課文,但那篇文章中突出地寫了吆喝的聲音,腔調,而作者卻把胡同里吆喝的人用的特殊工具即發出的聲音都寫得十分真切,更說明他對這些人的觀察十分細致,體現了他對北京胡同的熱愛和對北京民俗的獨特感情。
書中還有對于花,蟲的描寫:我家的后院有一棵紫薇。這棵紫薇有年頭了,主干有杯口粗,高過屋檐。一到放暑假,他開起來,真是“繁”得不得了。紫薇花是六瓣的,但是花瓣皺縮,半邊還有許多不規則的缺刻,所以根本分不清他是幾瓣,只是碎碎叨叨的一球,當中還射出許多花須,花蕊。一個枝子上有許多朵花。一棵樹上有數不清的枝子。真是亂。亂紅成陣。亂成一團。簡直像一群幼兒園的孩子放開了又高又脆的小嗓子一起亂嚷嚷。在亂哄哄的繁花之間還有許多趕來湊熱鬧的黑蜂。這種蜂不是普通的蜜蜂,個兒很大,有指頭頂那樣大,黑的,就是齊白石愛畫的那種。我到現在還叫不出這是什么蜂。這種大黑蜂分量很重。他一落在一朵花上,抱住了花須,這一穗花就叫他壓得沉了下來。他起翅飛去,花穗才掙回原處,還得哆嗦兩下。讀到這里,紫薇花與黑蜂互相嬉鬧的畫面頓時浮現在我眼前。我也曾經見過蜜蜂在一棵長滿鮮花的樹上采蜜,覺得那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但在作者筆下,一切仿佛都像人一樣,可以玩耍,交談。亂嚷嚷,湊熱鬧,抱住,掙回等都寫出了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