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自由讀后感 篇1

《論自由》是英國資產階級哲學家、經濟學家、自由主義的著名代表人物。書中論述資本主義制度下的公民自由權利,闡明“社會所能合法施用于個人的權力的性質和限度”,并提出了自由的各項“原則”。關于“論自由”這本書,密爾在引論中開宗明義地說,他所要討論的是“公民自由或社會自由,也就是要探討社會所能合法施用于個人的權力的性質和限度”。全書要義可以概括為兩條基本原則:一、個人的行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個人就有完全的行動自由,不必向社會負責;他人對于這個人的行為不得干涉,至多可以進行忠告、規勸或避而不理。二、只有當個人的行為危害到他人利益時,個人才應當接受社會的或法律的懲罰。社會只有在這個時候,才對個人的行為有裁判權,也才能對個人施加強制力量。

它將自由問題的探討從國家與個人延伸到社會領域,深化了啟蒙運動以來關于個人自由與政治自由的論述,成為自由主義理論體系的集大成之作,它對個人自由的強有力的熱情辯護,使之成為英文世界里捍衛自由的經典。

在對付野蠻人時,專制政府正是一個合法的型式,只要目的是為著使他們有所改善,而所用手段又因這個目的之得以實現而顯為正當。現在看來,密爾的這句話是相當政治不正確的。一個如此強調“自己對自己負責,他人無權干涉”的人,怎么會覺得用專制來“對付”一個民族是正當的呢?原來,在密爾看來,野蠻人的種族就好像人類中的未成年人,他們無法對自己負責,需要成年人的照管??墒?,如果密爾的這種看法成立的話,那么我們的文明種族是怎么長大的呢?在人類剛出現的時候,可沒有其他人來幫助、照管這些“野蠻人”啊。

對于某些意見,因我們自己的判斷裁定其錯誤就拒絕傾聽,為了更充分說明這種做法的危害性,看來有必要把討論付諸具體的案例;而且最好我首先選擇那些最不利于我的例子,在這些例子中,反對言論自由的論點,無論是從正確性上還是從有用性上來說都被視為是最強有力的。

人類自由的適當領域包括:第一,意識的內向境地,要求著最廣義的良心的自由、思想和感想的自由、意見和情操的自由、發表和刊發意見的自由;第二,趣味和志趣的自由;第三,個人之間相互聯合的自由。假定全體人類減一執有一種意見,而僅僅一人執有相反的意見,這時,人類要使那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要使人類沉默較可算為正當。

相應于一個人對自己的孤獨判斷之缺乏信心,他就常不免帶著毫不置疑的信托投靠在一般“世界”的不可能錯誤性。而所謂世界,就每個個人說來,是指世界中他所接觸到的一部分,如他的黨、他的派、他的教會、他的社會階級。我們所謂的世界,只是我們接觸的那小小的一群人。雖然網絡時代讓地球變成了一個村落,然而作為一個個體,能夠接觸到的人和觀點終究還是少而又少的。在世界這只龐大的大象面前,我們永遠是盲人。所以,我們盲目相信“世界”的看法,和盲目相信自己的看法沒什么兩樣。

自由原則不能要求一個人有不要自由的自由。如果在當今社會有完全的自由,那么我們的生活將會達到一個不一樣的階段。本書中提出最中心的就我們在不影響到別人的生活的情況下達到自己的絕對自由。但是現在的社會可以給我們有這樣的自由嗎?

論自由讀后感 篇2

果然到現在為止都不是很喜歡讀書,讀過的書數都數的過來。所以我的讀后感也來得比較慢,在讀完好久后,在經歷了一些事情后,才能慢慢理解,慢慢接受其中的道理。我也比較挑書,很多書又不愛看,怕不能體會其中的精髓,索性等到想看的時候再看。但是這篇文章我看了不下五次,對我頗有影響,在此記錄下來。

人有多自私,又有多偉大。我自己越長大越覺得自私與偉大并不是反義詞,覺得一個人能讓自己過得快樂,又能讓身邊的人過得舒服,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因為要把控好自己的私欲和對別人的妥協很難做到。很多的時候,我會不可避免的就從自己的角度出發去考慮問題,從自己的第一感受,自己能得到的利益出發去思考一件事情,這樣做出的決定多半是有利于自己而對別人多少有傷害的。而在此,如果你的愿望也是讓父母幸福一家團聚,但你回頭發現自己又不經意的因為自己的自私傷害了他們多少次,他們又對你的自私,做出了多么偉大的容忍。

在這之前的一段時間,也是沒有讀到這篇文章之前,我真的特別傻,我那時候還覺得我都過了所謂的青春期居然從來沒有叛逆過,那段時間覺得自己很厲害,認為自己做到了從別人的角度出發考慮問題,換位思考,我真是個善解人意的小姑娘,后來我發現可怕的不是有很多缺點,而是把這些缺點想成自己優點。那一段時間我在健身,在跑步,于是我開始覺得媽媽的身材走樣了,生活也不規律,熱量也超標了,同時覺得爸爸抽煙喝酒,又不運動的生活方式實在是不健康。制定了健身計劃的我甚至覺得閨蜜的抱怨很沒有必要,每天都在抱怨啥呀,想做的事情就去做唄。于是我現在回頭才發現當時的想法完全是從自己個人的角度出發。我健身,所以我做的是對的事情,我是對的,但是我絕對沒有權利去說別人是錯的。何況硬要說,我根本不是對的,我自己本來的想法就是錯的,片面的,就不能奢求別人看到的我是對的'。

如果你看不慣一個人的生活方式,行為,甚至是樣貌,你當然可以看不慣,但是卻不一定要說出來,可以想想自己有時的不良行為,生活習慣是不是也被別人容忍,接受。就像文章中說的:

我們若想別人容忍諒解我們的見解,我們必須先養成能夠容忍諒解別人的見解的度量。至少至少我們應該應該戒約自己決不可“以吾輩所主張者為絕對之是?!?/p>

漸漸地我開始覺得以前的一些想法真是愚蠢,有時甚至覺得一小時前的想法真是愚蠢,也有時,會繼續我愚蠢的想法。但每次想到這篇文章,想想至此之前,別人對我種種幼稚,不明智的行為的容忍,便會想通很多。特別是想起父母,我這么不聰明,又沒有什么作為,還老是不懂裝懂,他們還是很愛我,容忍了我到現在,我真是想不出有人能比他們更偉大了。有時候就會覺得很感恩,感謝整個世界。

學會思考別人對我的容納和忍受后,我看到的媽媽是容忍了我所有缺點的媽媽,多冷的天都要早起上班為了更好地生活的媽媽,在這么大的社會中努力生存的媽媽。像龍應臺文章《為誰》中說道,

然后突然想到,啊,柴米油鹽一肩攤的母親,在她成為母親之前,也是個躲在書房的小姐吧。

想抱怨別人太吵時,想到了自己發出噪音時別人的忍耐,有時覺得世界真寬容,自己真幸福,身邊的人真好,能夠忍受我的壞脾氣和壞習慣這么久。

不過要做到每一件事都做好,實在是太難了,因為作為一個人,我真的很難不從自己的角度出發思考解決問題。有時我自己的思想會打架,會繼續做愚蠢的事情。人是自私的,但人也是偉大的。我越來越覺得容忍確實比自由重要得多。

論自由讀后感 篇3

讀過胡適先生的《容忍與自由》這篇文章后,覺得這個題目頗值得討論一番,于是便落筆寫下自己一些膚淺感想。

容忍與自由,粗看二者意思無所關聯,而細琢磨起來含義很深。我以為容忍與自由二者相互依存互為因果,如果沒有容忍便沒有自由,為什么這樣說呢?我們可以從現實生活中感悟其中道理,一個家庭,假如成員之間不能互相容忍對方的缺點或生活習慣,不允許、容忍對方持有與自己不同的觀點或看法,久之這個家庭就會出現不和諧之音,人心不悅。社會也是這樣,當我們走向社會與不同人接觸時,總是固執地堅持自己的觀念,不能接受或容忍別人的觀點,爭高論低,引起糾紛矛盾,久之互看不順是非不斷,人心壓抑。擴而大之,便是國家,世界上有200余個國家,社會制度不同,各民族宗教信仰不同,如果不能相互容忍包容,相互不能友好往來,久之互為利益而爭,國之不和。這樣一來一個家庭不和睦;一個社會不和諧;一個國家不和平,豈不就影響了我們每一個人的自由了嗎?當今中東地區戰火不斷,有的國家內部矛盾重重,恐怖事件時有發生,不都是把自己的.觀點認定為是嗎?不能接受容忍別人而引發的嗎?

反之,我們把念頭一轉,學會了容忍,它表面看是你接受了別人,更深一層是你已經學會為別人著想,一個家庭之中都互相為別人著想,家庭便和睦了,社會上人與人之間都能互相為別人著想,社會就和諧了,國家之間能互相著想,互相尊重,世界就和平了,世界和平了我們每個人還會不自由嗎?這就是容忍帶給我們最大的好處。容忍是門功夫,真能作到了,它的確能幫我們解決問題。

胡適先生在年老的時候才看出容忍帶給自己與社會的好處。而我們在年輕的時候就把胡老先生的體會經驗借鑒過來為之所用,把從我作起落到實處。不是總等著別人先改變,先改變自己,學著容忍別人,慢慢地,我們生活的環境會更美好!更和諧!

論自由讀后感 篇4

讀了胡適的《容忍與自由》這篇文章,我們可以很清楚地察覺到胡適認為“容忍的態度比自由更重要",當然,我想胡適先生早年也是不懂的,這句話先是出自他的一位老師之口,后來胡適身上才在自己的人生中體會到了容忍遠比自由更重要。而只有足夠的容忍的基礎上才會有足夠的自由。

起初,胡適先生把這篇文章定名為《自由與容忍》,后覺得不妥,遂易之。因為文章本身就是要突出“容忍”二字而自由我相信只是作為作者對“容忍”二字的襯托。

胡適先生曾說過,年紀越大,越覺得容忍比自由更重要,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沒有容忍就沒有自由。胡適先生可以說是用他一生來感悟這句話。有次在中央研究院,召開院士會議期間,在最后一次酒會上致開幕詞,他說:“我去年說了25分鐘的話,引起圍剿,不要去管他,那是小事體,小事體,我挨了40多年的罵,從來不生氣,并且歡迎之至"。從這句話可以看出,胡適先生他的.容忍的態度,他大度諒解的心扉。

同時,他也用著容忍的態度來報答社會對他的寬容。曾在年輕時,曾強烈批判過小說《西游記》和《封神榜》的作者,然而并沒有料到十年后他在北京大學教書時就有一些同樣“衛道”的正人君子也想要誅殺他和他的朋友們。當年他要殺人,后來人要殺他,動機是一樣的。都是因為動了一點正義的火氣,就失掉了容忍的雅量

通過這篇文章,我的感想也頗深。在一個健康的社會中,要有容忍才會有自由,要容忍不同于自己的思想、觀點、話語,因為容忍是相互的,你容忍了我,你就獲得了自由,我容忍了你,我也獲得了自由。

論自由讀后感 篇5

很薄的一本書,晦澀的長句,讓我如同咀嚼一塊生硬的糟餅,咽不下吐不出。

密爾對西方自由主義思潮影響甚廣,尤其是其名著《論自由》(OnLiberty),更被譽為自由主義的集大成之作,同時也與彌爾頓的《論出版自由》一道,被視為報刊出版自由理論的經典文獻。這部著作的要義能夠概括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個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動自由,其他人和社會都不得干涉;只有當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時,個人才應理解社會的強制性懲罰。這就是密爾所劃定的個人與社會的權利界限,所以,1903年當嚴復第一次把《論自由》介紹到中國來時,書名就叫《群己權界論》。當我看到嚴復先生所翻譯的這個標題,似乎這更是密爾所要表達的主旨。

整本書的建構清晰易懂,完全與其行文資料不同,開章引論,于后三章分述,末章敘述其應用。在《論自由》一書中,密爾所謂的個人自由是公民自由或社會自由。這也是他所論自由區別于前人如自然法學派,把自由看作是不依靠于社會,而是獨立于社會之外的天賦權利。在老師在指定書目之前,我便有意地去嘗試著去讀這本論著,原因在于一次在網絡上搜索,《論自由》是新聞傳播學必讀的課外讀物,事實如此,密爾本書的重點也在于第二章——《論思想自由和討論自由》。密爾在第二章的末尾總結論證了思想言論自由在認識上的好處,那里有必要摘抄下來,因為這一系列的論證對推動自由主義的發展和傳播起了重要作用,并且使他在自由主義思想史上享有很高的聲譽。論證如下:第一,若有什么意見被迫緘默下去,據我們所能確知,那個意見卻可能是真確的。否認這一點,就是假定了我們自己的不可能錯誤性。不可能錯誤性的提出是密爾論證言論自由的重要論據,沒有什么不可能錯誤,故而,任意意見都可能去發布。第二,縱使被緘默的意見是一個錯誤,它也可能,而且通??偸?,內含部分真理;而另一方面,任何題目上的普遍意見亦即得勢意見也難得是或者從不是全部真理:既然如此,所以只有借敵對意見的沖突才能使所遺真理有機會得到補充。密爾在這第二點上確定了錯誤意見的存在的好處,它之所以存在是對既存真理的一種補充,它有利于真理的完備性。第三,即使公認的意見不僅僅是真理而且是全部真理,若不容它去遭受而且實際遭受到猛烈而認真的爭議,那么理解者多數之抱持這個意見就像抱持一個偏見那樣,對于它的理性根據就很少領會或感認。這一點簡直是太有說服力,反對意見的提出,就會逼迫持有者去說服反對者,而一旦持有者沒有從根本上體會真理,那么只會被反對者所識破,只因為有反對者的存在才能使真理更好的被人理解。再者,第四點,教義的好處本身也會有喪失或減少并且失去其對品性行為的重大作用的危險,因為教條已變成僅僅在形式上宣稱的東西,對于致善是無效力的,它妨礙著去尋求根據,并且還阻擋著任何真實的、有感于衷的信念從理性或親身經驗中生長出來。

密爾所宣稱的自由畢竟是離不開社會的,人是一個能夠自由發展的、任其隨自己喜好的態度去生活。但是,他也務必區分自己自由的權利界限,在密爾的自由論中,自由,也就是不能損害到他人的利益。這也是我所能讀懂的層次,在不干涉他人權利、不損害他人利益的狀況下,你是能夠干任何你想干的事情的。當然,政府也不能干涉人們的這種自由,密爾理論中,政府過多干涉人們自由,會增加政府的權力,必須程度上會使人們陷入崇拜權力的狀況,從而喪失自己的自由觀念,依附于政府,而人們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不受干涉,是有利于整個社會的發展,如前面密爾所述,意見就算有其真理性,但反對的或者不同的意見在必須程度上對其真理性是有所幫忙的。我是這樣體會的。

密爾的理論就先談到那里,本篇讀書筆記,我用了“讀不懂”來形容我所認識的自由,當然既是形容這部著作,也是形容我所看不懂的當今中國社會所謂的自由與民主,以及一些為人師所傳授的民主自由。是的,中國的民主自由是與當今世界所謂的民主自由有必須的距離,正如韓寒所講,在網絡上發表一些文章的時候,會有一個審批的過程,會有一些字會變成一些奇奇怪怪的符號,這都是在西方國家不能所遇見的狀況,這完全是政府干涉個人言論自由的鐵證?;蛟S,是有太多人只看社會的這一面,在我看來,整個社會是前進的,總有一些手段是務必要實行的,一些人總是在試想如果中國政府按照西方政府那樣做,該多好,我想問,多好是哪里多好?體制要變,民俗要變,人們要被強迫地去理解所謂的民主自由,時髦的說也就是突然“被民主”“被自由”,一個人總要被周圍的環境所感染,會慢慢適應,會逐漸去放下自己這方面的暢想,逐漸同化,不橫向比,縱向比,這種變化是很客觀的,橫向比,我們只能興嘆,有時候,我反而感覺西方國家安全感不是很強,一切都放開,在適當法律下,誰明白誰哪天會情緒變化,對他人怎樣樣?

自由,感性來講,只要是簡簡單單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就能夠,必須要與自己過不去,那也沒辦法,有一批人在爭取西方式的自由,需要這樣的人,正如密爾在《論自由》里所說的的另外一個層次,每樣東西都有存在的理由,都能促進社會的進步的。